行政执法整改报告(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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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与个别惩戒相结合原则。坚持“监管与指导、惩戒与教育”并重,通过组织年度综合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不定期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防止和减少预警行为的发生。同时对发生预警的部门和个人,积极教育、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

行政执法整改报告(精选5篇)

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行为预警,落实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监督我区各类行政执法活动,逐步形成“执法有依据、操作有程序、过程有监控、责任有追究”的行政执法制约机制,切实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牢固树立政府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二、实施原则

(一)坚持教育为先与个别惩戒相结合原则。坚持“监管与指导、惩戒与教育”并重,通过组织年度综合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不定期的专业法律知识培训,防止和减少预警行为的发生。同时对发生预警的部门和个人,积极教育、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提高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水平。

(二)坚持动态管理与常态管理相结合原则。坚持预警制和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相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评议考核结果,对存在问题、不合格的部门依照规定实施预警。坚持预警制和日常执法监督机制相结合,实行常态管理,确保预警制发挥对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管理作用。

(三)坚持限期整改与规范提高相结合原则。根据预警情节轻重,确立预警等级和整改时间,并以红牌、黄牌为标志进行预警,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预警机构

行政执法预警制度的实施机构为人民政府,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办承担。

四、预警内容

(一)预警对象

根据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岗位责任划分,对存在预警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发牌警告,限期整改。

(二)预警信息

通过下列途径发现预警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实施预警。

1、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中反馈的信息;

2、省、市、区组织的各类日常监督检查反馈的信息;

3、绩效考核反馈的信息;

4、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提供的信息;

5、行风热线、举报获取的信息;

6、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得到的信息;

7、其他渠道采集获取的信息。

(三)预警范围

1、行政执法案卷标准不统一、格式不规范,未实行一案一卷的;

2、所办案件认定事实不清的或主要证据不足的;

3、适用法律、法规条文不正确,但非主观故意的;

4、案件办理轻微违反法定程序及有关规定的;

5、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但对行政相对人造成危害不大的;

6、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依据未进行定期梳理,或未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对执法依据进行调整的;

7、未将行政执法职责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到科(处、室、所、各个执法岗位的;

8、未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过错责任追究、考核奖励等制度的;

9、未组织开展部门内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

10、未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和报备部门规范性文件的;

11、未及时报批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

12、在推行政务公开中,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或公开内容不规范的;

13、拒绝、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

14、超越法定职权范围执法的;

15、行政执法过程中仪容不整,态度恶劣,作风粗暴的;

16、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现象的;

17、着标志服装进入餐饮、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消费的;

18、未亮证执法的;

19、使用无效或与本人身份不符合的执法证,或将行政执法证交由他人使用的;

20、对持证人员未统一组织岗前培训考核的;

21、不具备执法资格,申报执法证的;

22、其他适用行政执法预警的情形的。

五、预警责任

(一)预警等级

1、情节轻微的,未产生后果的,给予黄牌警告;

2、情节较轻的,后果不大,影响较小的,给予红牌警告;

3、情节严重,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在年度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直接列为不合格行政执法部门。

(二)预警形式

1、对个人给予黄牌警告的,批评教育,责令5日内整改;给予红牌警告的,作出书面检查,责令7日内整改;

2、对部门给予黄牌警告的,批评教育,责令7日内整改;给予红牌警告的,进行告诫,责令9日内整改;

3、评议考核被列为“不合格行政执法部门”的,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责令20日内整改。

六、预警程序

(一)对区各行政执法部门或人员实施预警由区政府自预警行为查实之日起3日内下达《行政执法预警告知书》。

(二)被预警部门和人员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区政府提出书面申辩。区政府自收到申辩意见之日起3日内进行审查,审查结束后下达《行政执法预警决定书》。

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第2篇

一、在审计周期上,实行集中性审计与日常性审计相结合。由于审计机关受本级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的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月,而审计机关要在每年的1月至7月对上一年度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又受到时间上的局限,因此,可以根据一般在每年7月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的实际情况,把每年上半年和上年下半年(刚好一年)作为一个审计周期。每年上半年的集中性审计,按照为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上一度本级财政决算服务的要求,主要审计“上一年度”的、“本级”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与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的年度、级次保持一致;对上年下半年的日常性审计,则将相关事项审计至审计实施当月,主要通过分析、归纳,把与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有关的审计情况作为每年上半年集中性审计的有效补充,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整个审计揭示的力度。这既能较好地保证审计的时效性,又能适当地丰富“审计工作报告”的内容,并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走上经常化的轨道。

二、在审计方案上,实行统一性与特色性相结合。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工作方案起着确定和分解审计目标、分配和协调各专业审计力量、规划和落实审计内容、设计和规范审计过程的作用,对整个审计工作的成败至关重要。为此,在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时,要针对预算执行的系统性、专业性特点,对整个审计内容、具体审计分工实行有效组合。在方案的文字部分,从财政部门、预算部门两个层次的“对接”上,将整个审计内容归纳为若干个方面,使财政处对财政部门具体组织执行省级预算的审计与其他业务处对预算部门执行本部门预算的审计形成整体合力,体现审计的统一性;在方案的表格部分,以区分每个业务处,将具体审计分工细化到审计哪些预算部门、哪些重点资金(或项目)、哪些主要问题,充分发挥各业务处的专业优势,突出审计的特色性。在实施审计工作方案过程中,正确处理统一性和特色性的关系,既抓好总体协调,实现步调一致,又根据新的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实践证明,这一结合可以成功地实现对财政收支过程中存在问题的系统性揭示,有效地提高审计的整体效能。

三、在审计内容上,实行横向审计与纵向延伸相结合。从审计对象的主体看,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主要是审计具体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财政部门、参与组织本级预算执行的税务、国库等部门、组织本部门预算执行的各预算部门。但从审计对象的客体看,由于本级预算资金存在与下级财政部门的下拨和上缴、本级税款需要通过各级税务部门和国库分解和划拨、本部门预算资金包括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在内,仅审计本级的这些部门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要提高本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效果,还必须对与本级预算资金运动有关的下级部门进行必要的延伸。延伸的内容,可以是某项预算资金在下级有关部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也可以是下级相关部门涉及上级预算资金的分解和划拨情况。延伸的方式,可以是单独的审计调查、专项审计,也可以与下级财政决算审计、有关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审计结合。只有适应本级预算资金运动的特点,采取对本级各部门的审计和对相关事项的延伸相结合,才能较好地体现全面审计、突出重点,保证审计质量。

四、在审计报告上,实行宏观着眼与微观入手相结合。审计报告的形成过程,实际上是在充分占有各种审计信息基础上的审计分析过程。“审计工作报告”是在各类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的,所以在形成“审计工作报告”的过程中,充分认识单个审计报告、行业或专项审计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之间的层次性,正确把握各层次之间宏观与微观的辨证关系,着力层层从宏观着眼、微观入手进行审计分析或再分析,是提高“审计工作报告”质量的有效途径。因为,实行层层从宏观着眼与从微观入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审计分析,不但能从更高层面和视野上揭示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而且能从完善制度和机制上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只有在各层次的审计报告上正确把握这一点,才能使行业或专项审计报告在相应的领域发挥各自独有的功效,又使最后形成的“审计工作报告”更具全局性,从而发挥促进加强宏观管理、深化财政改革的高层次作用。

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第3篇

预算执行审计是赋予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是国家审计的永恒主题。自1995年审计法实施以来,审计署已连续11年开展了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在维护国家财政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揭露和查处了预算执行中存在的违法违规,促进规范了预算管理;二是真实反映了预算执行的客观情况,为人大、政府加强预算监督和管理提供了依据;三是促进了各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推动了财政体制改革。据统计,1996年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通过预算执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问题金额12989.2亿元,发现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196件。审计处理后,已上交财政1293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补贴69.5亿元。通过对审计情况的,审计署提出的规范银行开户、整顿秩序、细化预算管理、推行部门预算、改革专项转移支付制度、规范政府外债收支管理等建议被采纳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预算执行审计作为审计机关为财政经济工作服务的重要载体,已经成为政府加强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成为人大监督财政收支的重要依据。一年一度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今年6月27日,李金华审计长受国务院委托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与往年相比,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在体例和等方面都有较大变化,特色十分突出,体现了审计工作的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一、重点报告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2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胡锦涛主席签署第48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6年6月1日起施行。审计法的这次修订是对原审计法施行11年来审计工作经验的。修订后的审计法是一部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和审计工作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强审计监督、规范审计行为,并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法律。她在继续保留关于“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规定的同时,特别规定:“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这样做,可以使审计工作报告更加集中全面地反映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有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更好地履行预算审查职责和监督政府预算执行的职责,维护预算的法律严肃性。正是根据这一规定,今年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重点报告了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对、、经济责任等其他审计情况,报告中提到了,但不是作为重点内容反映的。

金融、企业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不作为审计工作报告的重点内容反映,并不表明这三个方面不是审计监督的重点领域。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近年来审计机关在对金融、企业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方面不断加大审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去年审计署组织开展了对农业银行2004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11户中央管理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这些审计的有关情况将通过审计结果公告形式向社会公布。财政审计、金融审计、企业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构成了审计工作“3+1”的基本格局。按照新修订的审计法的规定,这四个方面的审计今后都将予以不断强化。

二、更加注重把握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一开篇就开宗明义地指出:“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加强宏观调控、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开展工作,注意分析把握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揭露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严格、不规范、不合法,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完善管理”。把握总体既是今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突出特点,也是今年审计工作报告的显著特色。所谓把握总体,就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用全面、系统、辩证的观点看待审计事项,揭示和反映预算执行的整体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将把握总体的理念体现于通篇,坚持在把握总体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阅读了这个报告,有助于从总体上了解、掌握和认识去年中央预算执行的基本情况,得出总体概念。

一是今年的报告用较大的篇幅、较为全面地表述了预算执行的基本概况,这样做便于完整反映中央预算执行及每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全貌。如报告在反映中央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之前,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保证了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严格控制预算支出,合理分配使用超收节支资金”、“合理配置财政资源,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加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了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圆满完成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中央预算”等五个方面,全面介绍了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基本概貌;之后在对各部门单位、各专项资金审计情况作反映时,也都注意首先讲述基本情况。与简单化地直接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相比,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防止“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缺憾。

二是今年的报告注意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反映存在的主要问题,即注意把审计事项放在整个中央预算执行的大背景下进行考察,把审计发现的问题放置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总体情况中进行审视。这样便于通过阅读报告由点及面和由面及点地看待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而科学、全面地把握资金管理、使用的总体状况。因此,报告对每个审计项目的表述,都注意反映了审计抽查单位的覆盖面、审计的资金量及其占被审计项目资金总量的比重,以及审计发现问题占审计资金量的比重等。如报告在列举2005年度中央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的9个方面问题的同时,特别指出:“这次审计查出的2005年度新发生的违法违规问题金额8.65亿元,仅占审计当年资金量的0.6%.”就每个具体问题来说,都应引起足够重视并且必须认真加以纠正,但就总体来看,存在的问题仅占整个预算执行一定的比重。采用这种方式反映中央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能够给人一个全面、准确的概貌。

三、更加注重全面客观地评价审计对象

审计的基本职能是监督、评价和鉴证。通过审计,一方面要揭露和查处存在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搞好整改;另一方面要对审计事实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反映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的真实状况。与往年的审计工作报告相比,今年的报告更加注重了全面、客观地评价审计对象。

一是坚持“一分为二”,既如实揭露问题,又充分肯定成绩。不论是反映财政部、发展改革委预算管理情况,还是反映48个中央部门具体预算执行情况,抑或是反映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情况,报告都坚持既充分披露审计发现的问题,又用一定篇幅全面肯定各部门单位在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方面取得的成效和进步,从而避免了仅仅列示问题所容易使人产生的“以偏概全”的弊端。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与往年相比篇幅较长,除了审计内容广泛、丰富之外,加大正面评价的份量也是原因之一。而且在作出审计评价时,坚持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如对青藏铁路建设的环保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内外各方面高度关注。从审计调查的情况看,青藏铁路环境保护工作达到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要求,为我国重大项目的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审计工作报告对这方面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是坚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事物,既揭露存在的问题,又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审计多为事后监督。从被审计事项的发生到实施审计,再到审计工作报告,必然有一定的时间跨度。如果审计工作报告仅仅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不反映审计之后一定期限内被审计单位的整改纠正情况,审计反映就不能做到客观全面。而且从根本上说,揭露和查处问题并不是审计监督的根本目的,通过揭露和查处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促进被审计单位搞好整改,规范管理。因此,报告在反映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应当及时、如实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今年的报告在这方面下了功夫,对各部门单位的整改情况反映得比较充分,除了按照往年惯例报告了200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情况外,还特别列举反映了今年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单位“边审边改”的情况,作出“今年中央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工作已初见成效”的判断。近年来,国务院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工作,温家宝总理多次强调,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切实纠正,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从实际情况看,各有关部门、单位积极整改,效果明显。审计工作报告增加了整改方面的内容,既如实反映了这方面的情况,又体现了审计工作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更加注重揭露深层次问题

揭露和反映经济生活中的突出问题,是这些年来审计工作报告一以贯之的做法。今年的报告在揭露存在问题方面的力度更大、重点更突出、层次更深。

一是注重归纳分析,集中反映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突出问题。与个别案例相比,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对经济生活的影响更大、辐射面更广,更需要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注重在进行归纳分析的基础上,更多地揭示这类问题。如对48个中央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没有把浓墨重笔放在个别案例上,而是着重反映了部门及所属单位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包括多报多领财政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转移财政资金私存私放、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等,而且特别指明了48个部门中有多少部门单位存在这些问题。这样从总体上集中反映问题,有利于引起重视,促进更好地研究和解决这些共性问题,提高中央预算管理的整体水平。

二是注重揭露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是当前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客观形势要求审计工作在促进解决这方面问题上充分发挥作用。近年来,审计机关在继续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的同时,把是否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作为审计工作的着眼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开展效益审计的力度,揭示了在效益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如报告反映的财政部、改革委在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许多并不违反法规,而是属于不够、合理的问题,不利于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中央部门存在的许多问题,从根本上说是由于管理不善和决策失误等,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损失和浪费。在高速公路等专项审计中也反映出一些投资效益不高的问题。这些效益性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管理和加强科学决策等途径,逐步加以解决。

三是注重揭露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如中央补助地方支出管理、中央政府性建设资金分配、中小学危房改造、新型合作医疗等都涉及国家宏观政策的执行和落实。在今年的中央预算执行审计中,把这些方面作为重点,集中反映了有关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实情况。特别是今年审计署组织开展了对上海、天津、江苏、浙江、江西和四川6个省(市)所属87个开发区财政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调查,在充分肯定实行对开发区的特殊财税优惠政策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深入和反映了“国家关于开发区的税收政策面临的问题”、“地方政府关于开发区的财政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地方政府关于开发区的土地出让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揭示了存在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将现行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转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等建议。这体现出审计机关注重从宏观上揭示和反映问题,使审计监督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更高,更好地为加强宏观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正是基于从总体上把握分析预算执行情况、从宏观的角度反映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等方面的考虑,今年审计工作报告没有更多地反映具体案例。这并不意味审计机关不关注对违反财经法纪及其大案要案的查处。去年以来,全国各级审计机关通过预算执行及其他各项审计共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案件线索2446件,其中审计署查出302件。对这些案件,审计署和各级审计机关已通过适当方式向本级政府报告或直接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有关部门已经或正在查处,已有27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478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审计工作报告之所以没有过多列举具体案例,主要有两点考虑,一是在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已然建立并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审计查出的重要案例主要都通过公告形式向公布,已经没有必要象在建立审计结果公告制度之前那样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列举许多具体事例。二是审计工作报告的篇幅有限,不可能把审计查出的所有重要案例一一列举,难免挂一漏万,这就可能带来曝光是否公允的问题。因此,审计工作报告上不过多列举案例,完全是根据客观情况来确定的。当然,不论审计工作报告上列举不列举违法违规案例,严肃查处财经领域中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今后仍然是审计机关的重要职责。

五、更加注重理性分析

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第4篇

根据中央、省、州政法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我们紧密结合政法工作实际,在全市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了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改活动,集中整改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政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严格执法规范,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全面提升政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为建设“平安**”营造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现就有关工作情况介绍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专项整改活动

我们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提高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公正执法、为民执法,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活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把专项整改活动引向深入。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动员部署。经过精心准备,细致筹划,6月10日,我们组织召开了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开展全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会议学习了《罗干同志、同志在全国“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州政法委领导的讲话精神,讨论通过了《**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方案》,市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领导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市属政法各部门分别召开了干警动员大会,传达领导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专项整改活动进行思想发动和具体部署。

二是制定方案,成立领导机构。根据上级总体要求,我们结合全市政法工作实际,精心制定了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工作方案,对整改工作作了半年目标和三年目标的安排部署。为保证整改活动顺利进行,我们成立了专项整改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务副书记++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同志担任,成员由市属政法各部门主要领导组成,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具体工作,下设办公室,分为督导组、综合组、培训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改活动的执法督查、日常组织协调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市属政法各部门也都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深入动员部署,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三是加强督导,促进活动开展。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们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从抓好涉法涉诉上访工作入手,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强化对市属政法各部门专项整改活动的督导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涉法涉诉工作责任制,通过调处、听证、交办、汇报、终结等方式,将问题与责任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具体办案人员身上,使执法为民、执法公正落到实处。同时,我们还先后3次召开专项整改活动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工作,确保了专项整改活动有效开展。

二、找准问题,突出重点,确保专项整改活动取得实效

根据工作部署,我们把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改和健全制度、培训考核、检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并对四个阶段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其中,最为重要的是查找问题、集中整改和健全制度阶段,这个阶段是整个专项整改活动的基础和关键。我们根据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做到突出重点,找准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将查找和整改进一步推向深入。

一是明确整改重点。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们从涉法涉诉案件中,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中,人民群众的投诉中,人大、政协和社会各方面所提的意见中等等方面查找存在问题,重点查找人民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工作岗位和环节,即司法权相对集中容易徇私枉法、权钱交易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司法不文明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司法不作为的岗位和环节;容易发生地方和部门保护、违法干预办案的岗位和环节。我们特别是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人民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效率低下,久拖不决、久拖不执的问题;干警执法作风差的问题,等等。

二是认真查找问题。我们始终把四个重点岗位和环节作为查摆整改的重点,广泛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把问题查摆到位,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市检察院开展了“进百家门、听百家言、纳百家谏”活动,把整改内容细化成24个方面问题,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7月5日,我们召开了全市执法执纪监督员座谈会,就全市政法各部门的执法情况,主动向与会的30名执法执纪监督员征求了意见,他们结合日常工作和切身感受,对全市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执法执纪情况提出了恳切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查摆,普遍感到:近年来,全市政法系统在“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热情服务、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指导下,执法水平稳步提高,执法问题日益减少,但面对日趋复杂的治安形势、日益加重的执法任务,执法当中也确实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在公安工作中,由于有“五条禁令”以及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等对执法活动提出了较高要求,有些警察怕影响自已前途,想前顾后,执法力度不大,要在保 护好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下,研究制定出保护警察权益的有效措施,提高他们的办案能力和水平,增强他们公正执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通过认真查摆,市公安局查出了行政执法六个方面32个问题,刑事执法四个方面11个问题。在检察工作中,根据查摆出的重点问题,把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捕后不诉的问题,加强立案监督,建立健全案件跟踪责任体系,层层问卷,集体讨论,严把案件质量关;对民行抗诉不改判的问题,加强与法院的沟通与联系;对自侦案件撤案率高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公诉引导侦查取证工作,加大以事实立案的力度;对控申部门自我监督意识差的问题,建立申诉案件受理制度,严格执行首办责任制,通过梳理查出了四个方面16个问题。在法院工作中,少数法官存在职业道德差,对当事人摆架子、抖威风,相互推诿,偏听偏信,草率定论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法官的职业道德意识,树立起人民法官求真务实、文明执法的精神风范;还有极少数案件庭审不够规范,适用法律不够准确,致使出现裁判不公的问题,每名法官要严格按法定程序办案,努力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少数案件存在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不当,超标的执行,甚至错误执行案外人财产问题,还普遍存在虽然胜诉,但是因被执行人没有财产而得不到执行的问题,要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措施和方法。在司法工作中,需要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的管理,增强律师的职业道德意识,树起良好的律师形象;存在个别公证人员违规办证问题,要从规范公证服务入手,进一步规范办证程序,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突出抓好整改。这次专项整改活动开展以来,市属政法各部门都能按照“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原则,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市公安局积极开展了大接访活动,认真梳理每个事件,并把它们划分到相关科室,追根问源,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责任人实行离岗培训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市检察院把活动内容细化到每个科室,并针对审查批捕、、职务犯罪侦查等5个重点部门制定了专项整改措施,提出了具体标准要求,还通过每天召开一次院中层干部碰头会,听汇报,布置工作,促进活动有效开展。市法院坚持以党支部为单位,采取集中组织学和个人自觉学相结合的方式,突出抓好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并以规范日常管理制度、严把立案审查关、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积极推进专项整改活动,执行局还采取了八项人性化执行措施,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市司法局广泛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建议100余条,重新修定完善了15项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还积极开展了“律师公正树形象”活动,举办法律咨询5次,接受咨询群众1500余人次。

三、典型引导,加强宣传,为专项整改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为了让全市政法干警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学有榜样,改有目标,我们在组织深入学习***等先进典型的同时,进一步总结完善了***同志的先进事迹材料,并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以座谈会、记述心得体会等形式展开了讨论。***同志现任**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他参加政法工作20多年来,特别是从事刑事审判工作以来,秉公执法、勤恳敬业、为民服务、无私奉献,身患绝症,意志坚强,生命不息,奋斗不止,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以自己的模范行动践行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崇高追求,诠释了政法工作公平正义的深刻内涵,充分展现了新时期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6月中旬,他应邀到省高级人民法院做事迹报告,他的先进事迹引起了省委副书记唐**同志的高度重视,并指出要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向***同志学习活动。6月30日,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到延吉市人民法院深入调查了解了***同志先进事迹。

同时,市属政法各部门还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了警示教育。市公安局针对一起涉嫌非法买卖危险物品一案,未经法定程序撤销了案件,并释放了犯罪嫌疑人,给工作带来了极大不便,他们及时召开了公安干警大会对2名办案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2名审核人员停发了两个月的岗位津贴处罚,使全体公安干警受到了教育。市检察院广泛开展了公正执法大讨论,认真剖析了20__年发生的一起一名检察员利用职务之便,向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给案件侦察工作设置障碍的违纪行为。市法院召开干警大会,对一名法官因接受当事人吃请,在社会上造成了不利影响,进行集体帮教,并给予了行政警告处分。通过不同程度、不同侧面的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提高了广大政法干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为了加大对专项整改活动的宣传力度,我们与《**新闻》联合办专版,专门宣传专项整改活动情况,并规定从7月到9月,每月上街进行法律宣传一次。在《**政法》上设立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活动专刊;在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网页上开辟了专项整改活动专栏,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市检察院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专项整改活动宣传标语,并在局域网上开辟专栏,反映工作动态,交流经验体会,激发了干警的参与热情,营造了浓厚的活动氛围。

四、完善措施,落实制度,构筑公正司法的长效机制

健全的机制是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得到落实的治本之策。在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们通过制度建设,逐步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良性运行的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责任制度。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我们为了进一步强化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工作责任制建设,按照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原则,研究制定了《市属政法部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限定了报告内容、报告方式和报告时限。市公安局把20__年以来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研究制定了《**市公安局执法责任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市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了严密的干警工作责任实绩考评制度,依托目标管理促进专项整改活动。市人民法院继续坚持和完善“一岗双责”制度,把队伍建 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担层层落实到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群众身上,积极促进法官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同时,他们还积极启动党风廉政随案跟踪监督制度,有效扼制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时容易出现审判纪律和作风不佳、不廉洁办案以及其他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等违法违纪现象。市司法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机关督查制度,每周召开一次班子会,每月召开一次局务会,讲评部署工作,加大对律师、公证、法律服务行业人员执法执纪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二是建立和完善公开制度。公开是最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在专项整改活动中,市人民检察院对公开举报的案件实行“阳光反馈”,做到了“四个明确”,即:明确举报事项、明确举报内容、明确举报对象、明确告知纪律,使案件举报人和当事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以增强控告申诉工作的透明度。6月份,他们接到市东光村***等7人举报本村村长**等人涉嫌贪污、侵占等17个经济方面问题的举报线索,根据首访和首办责任制,将此案交由该院反贪局和市公安局经济侦查大队办理,经过进一步调查取证,结论为涉嫌金杰等人贪污、侵占等经济问题的证据不足,不构成犯罪。为了维护举报人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们及时组织召开了公开反馈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反馈了案件的调查情况,认真回答了举报人的疑问,并结合案情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做了案后息诉工作。通过实行公开举报案件“阳光反馈”措施,进一步增强了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事业心,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公诉机关进行有效监督的信心和勇气,对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是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没有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一切规章制度都难以落实。在这次专项整改活动中,市公安局通过深入研究,制定了《市公安局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和《执法质量责任监督表》,实行“一表定责、三级检查、四层把关”的执法责任制,将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具体化、合理化,做到了办案进行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踪到哪里,发现问题就查究到哪里,逐步形成统一、全程、严密、高效的执法监督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我们通过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和约束政法干部的行为,制定了《政法干警八项行为规范》和《政法干警八条禁令》,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群众举报制度》、《办案监督制度》、《执法执纪检查制度》、《教育警示制度》、《通报批评制度》等十余项制度,通过制度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

行政执法整改报告范文第5篇

大家知道,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一般分为三个大部分:一是财政部门组织本级政府预算收支的审计情况;二是本级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三是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而作为对预算执行审计的计划管理,针对上述三种审计内容,主要也是三种方式。一是本级政府的财政部门、地方税务机关以及经收本级政府收支的国库。是每年必审的部门,只要将其列入当年的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则可。二是本级政府的各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单位,审多少,审哪些则一般由各业务处室提出全年审计计划建议,综合处室汇总,再由组织预算执行审计的相关部门在上述计划中根据项目或单位完成时间和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要求,挑选出当年预算执行审计的部门单位报局办公会审定。三是其他财政收支计划的确定。一般来说,其他财政收支所反映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上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确定的一些财政专项资金审计项目,结合报告反映年度的工作重点,加以选择在报告中反映。确切地说,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计划,在当年预算执行审计计划和当年审计工作计划中没有得到体现。

这种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主要是方便简单、与各业务部门不产生矛盾。但是这种管理办法也有其不科学和不完善的地方:

1、片面追求审计覆盖面,忽略了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和资金流动过程的连续性。审计本级政府的预算执行部门单位,一般说来除了发展改革委员会、交通部门、教育部门等少数重点部门单位,为了保证审计覆盖面,其他预算执行部门单位很少安排连续两年或多年进行审计。但是,作为地方政府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为了体现政府的工作,资金分配在各个年度间是有一定联系的。大多数审计部门在预算执行审计计划管理上一般对一个部门是不会按照财政资金的分配情况连续多年安排进行审计,忽视上述财政资金流动的连续性和财政资金安排的内在联系,选择的预算执行审计部门单位,不能够反映财政资金的内在联系。

2、没有协调好年度审计重点与长期审计重点的关系。预算执行审计既有长期的重点,又有年度重点。有一些问题应该连续审计,连续披露,锲而不舍,体现长期重点;而每一年的预算执行审计应该各有侧重,体现出年度重点,而且重点应该有机结合起来。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两者之间缺乏有机结合。特别是当预算执行审计年度重点要反映的问题而在年度计划中不能体现时表现尤为突出。

3、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不够,存在脱节的现象。预算执行审计是龙头,财政审计、投资审计等其他审计是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在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的衔接上缺少“预算执行”这个衔接点,没有用“预算执行”这个纽带来串联其他专业审计,从形式到内容缺乏必然联系,显得比较松散,形成了“预算执行审计是个筐,其它专业审计都可装”的现象。

4、其他财政收支反映的问题不够及时。由于当年计划安排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审计等,一般要在第四季度才能出结果,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一般在第三季度向政府和人大报告,所以当年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只能将上个年度的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企业审计、投资项目等审计情况进行反映,所反映的其他财政收支问题则一般是前个年度情况。这些问题由于时间间隔较长,一方面冲淡了审计结果报告和工作报告的时效性,另一方面也会造成审计机关效能的负面影响。

多年来的审计实践表明。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总揽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将财政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审计、专项资金审计、建设项目审计等列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范围,形成一个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的审计整体。尤其是财政预算管理改革后,审计范围更广、直接审计对象更多,这就需要调整审计计划管理方式,建立由综合部门牵头、以财政审计为主体、各专业审计共同参与,既明确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审计组织体系,即建立预算执行审计与各项专项审计有机结合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运行机制,通盘考虑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按照整合财政审计资源的要求,预算执行审计要坚持“统一审计计划,统一审计方案,统一审计实施,统一审计报告,统一审计处理”的原则,做到全局一盘棋,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工作。

1、加强立项前的调查研究工作。预算执行审计计划中部门单位的确定是计划工作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确立审计的部门单位前,加强调查研究,保证计划的科学性,是完成预算执行审计任务的前提条件。因此,在编制审计计划前,可以通过搜集、研究宏观经济信息和决策动态,走访人大、财政等有关机构和部门,召开专家学者咨询会,网上征求意见等方式,开展广泛的调查研究。同时,对审计的必要性、项目的风险、审计的难度、可能的结果等进行充分的评估,切实保证审计项目的重要性、针对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