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科室工作总结(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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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 1、建立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进行合理分隔,达到安静、温馨、私密的要求,配备播放宣传影像资料的设备,做好对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宣传、引导工作以及咨询室的综合管理工作。 2、会同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

婚检科室工作总结(精选5篇)

婚检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走人口、资源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努力降低出生缺陷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构建和谐社会、幸福家庭。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婚前医学检查自愿的原则,通过规范有效的婚前保健服务,帮助婚姻登记当事人了解法律上有关禁止结婚的规定以及影响婚姻生育的疾病等知识,维护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婚姻登记当事人婚姻生活幸福美满。

二、职责分工

(一)区民政局

1、建立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的婚姻家庭健康咨询室,进行合理分隔,达到安静、温馨、私密的要求,配备播放宣传影像资料的设备,做好对婚姻登记当事人的宣传、引导工作以及咨询室的综合管理工作。

2、会同区卫生局、区人口计生委共同建立加强婚前保健服务的咨询服务制度,及时向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反馈咨询室工作开展情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创造开展婚前保健宣传教育的有利条件。

(二)区卫生局

1、建立婚检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档案,做好平时与年度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社区未婚青年健康档案,根据区出生人口数据库提供的新婚登记信息和婚检信息,及时向未进行婚前体检的新婚青年发出“实行婚检和孕产妇系统保健友情提醒”通知单。

2、会同区人口计生委、民政局制定婚前保健咨询工作规范,负责做好婚前保健资料的编写工作;选派经培训合格的婚前保健师到咨询室提供婚前保健咨询和指导服务;制定婚前保健咨询服务操作流程,提高咨询质量,定期召开质量控制业务会议。

3、区婚检机构要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业务水平;增加医院婚检和孕产妇系统保健隐蔽性保护措施,建立私密空间,保护个人隐私权。

4、负责向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数据库输入新生儿出生和死亡个案信息、终止妊娠数量和性别统计信息、婚检和孕产妇系统保健个案统计信息、孕产妇死亡个案统计信息、新生儿出生缺陷个案统计信息、节育手术并发症统计信息。

(三)区人口计生委

1、由镇、街道、*工业区人口计生委牵头,建立村委会(居委会)、企事业单位关于实行婚检、孕产妇系统保健的宣传工作责任制,将宣传教育落实到每个相关家庭。

2、为咨询室配备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负责进行人口、家庭、计划生育知识培训,建立计划生育婚前咨询服务制度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告知制度。

3、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育龄青年树立新型生育文化观。建立由区人口计生委与区妇幼保健所共同建立的家庭计划生育指导中心,运用热线电话等形式开展咨询指导;进一步巩固办好新婚学校,增强新婚青年自觉婚检意识。

4、协调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各成员单位,加强区婚前保健服务工作,协调落实相关经费、人员、场地等事宜,协助做好年度评估总结工作。

5、定期向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数据库输入本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与外来常住人口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出生人口基本信息、出生和死亡人数、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生人口男女数、育龄妇女总数,已婚育龄妇女总数、计划内和计划外出生人数等信息。

(四)区财政局

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区实有婚姻登记人数,编制专项预算,落实加强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经费。

(五)区物价局

规范婚检、孕产妇系统保健基本项目收费标准,并对婚检的基本和自选项目收费进行监督检查。

(六)区信息委

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建立*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数据库等事宜,提供数据库维护等技术指导。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管理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管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切实做好我区婚前保健服务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版面等形式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把经常性宣传与重点宣传结合起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使公众了解婚前保健的主要内容和对自身的益处,提高自觉婚前保健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婚前保健氛围。

(三)完善婚前保健服务

婚前保健相关机构要转变观念,提高婚前保健服务质量。通过进一步改善服务环境,改进服务模式,以人性化的优质服务来增强婚前保健的吸引力,争取更多的自愿婚检者。

推行亲民婚前保健服务,保健人员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给当事人提供一个安静、温馨、私密的环境,打消惧怕心理。

推行保密婚前保健服务,工作人员要有保密意识,严格控制婚检结果的知情面,做好个人隐私的保密工作,防止婚检结果不适当公开带来的负面效应。对因工作失职或故意泄漏当事人隐私者,将依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推出菜单式服务,针对婚检者需要提供个性化医学检查项目,推出多种菜单服务供其选择,另外的项目将增收合理的费用。

(四)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卫生部门要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专业人员操作规范、技术要求的培训,提升整体队伍素质,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证婚前保健服务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五)加强部门协调

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沟通和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使婚前保健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并要积极探索促进婚前保健服务工作的综合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区的婚前保健服务工作。

婚检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近年来,室内环境状况成为百姓越来越关注的话题,室内环境检测作为一个新的职业由此应运而生。而如何提高检测人员的整体素质和从业水平,确定其从业资格,也成为保证室内环境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的新问题。

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特有职业必须经过职业技能培训才能持证上岗"的通知,要求从事室内环境检测的人员必须进行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由于室内环境检测主要属于化学检验的职业,所以培训主要以化学实验为主,重点对室内主要污染物质的检测进行培训,并按照国家标准对从业人员进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严格的实际操作考试,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高级、中级、初级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这意味着,如果您请室内环境检测部门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可以要求检测人员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如果对方不能出示资格证书,您可以拒绝让他们进行检测。

婚前检查有新规定

卫生部对1997年制定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进行了修订。新《规范》已正式实施。原《规范》同时废止。

新《规范》要求,婚前医学检查要对个人隐私进行保密。在对女性进行婚检时,除处女膜发育异常外,严禁对其完整性进行描述;对可疑发育异常者,应慎重诊断。婚前医学检查单位应向接受婚前医学检查的当事人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并注明医学意见。双方为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注明"建议不宜结婚";发现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或重要脏器疾病,以及其他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注明"建议不宜生育";发现指定传染病在发病期内,或其他医学上认为应暂缓结婚的疾病时,注明"建议暂缓结婚"。未发现以上情况,为婚检时法定允许结婚的情形,注明"未发现医学上不宜结婚的情形"。

一次诊断多次治疗不得每次收费

据悉,上海市试行医保费用"总额控制"办法以来,绝大多数医保定点医院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合理用药、合理医疗,既保证了参保职工的医疗,又降低了医药费用,减轻职工的负担。但也有少数医保定点医院未认真执行《上海市各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属于一次诊断多次治疗的门诊项目,如换药、理疗、静脉注射等,采取治疗一次,收取一次挂号费和诊疗费的办法。

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纠正少数医院门诊项目收费方面的不规范行为,上海市卫生局、市医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重申门诊换药、注射等项目收费规定的通知》,重申凡属于一次诊断多次治疗的项目,如门诊换药、理疗、针灸、推拿、血透、放疗等,按每疗程5次治疗收取一次挂号费和诊疗费;对注射、静脉注射、补液等不得重复收取挂号费和诊疗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市卫生局、医保局将严肃处理。

认养动物有新办法

婚检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2009年,我局计划生育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履行本部门职责,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计生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个人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49人(含退休干部12人),其中育龄妇女17人:1、已婚育龄妇女12人;2、未婚育龄妇女5人。

1、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是调整了计生领导小组。局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成建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兆文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计生日常工作,计生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二是制定了年初安排。根据《游仙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二00九年工作要点》(绵游人口发[2009]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二00九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绵游司发[2009]16号)下发到本局各股室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二是签定了责任书。年初局计生办与各股、室、处、所签定了《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2009年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把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情况做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失职者追究责任,坚持领导干部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股室负责人共同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强素质教育,增强计生意识。结合“三大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婚育新观念和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3、规范计生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夯实计生基础。一是2月23日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体检,及时掌握环情、孕情情况;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信息卡、工作台帐齐全,内容详实、准确,各类报表及时、准确上报,使计划生育率、女性初婚晚婚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独生子女办证率均达到了100%。二是落实晚婚、晚育、丈夫陪伴假和采取避孕节育服务政策措施,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

三、履部门职责,切实为计生工作服好务

1、抓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计生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纳入年度普法教育内容,紧密配合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婚育新观念,切实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法制观念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推进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2、抓好法律服务工作,维护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为女孩及计划生育家庭等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免费为独女户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具有专业经验的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最大限度地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一年来,共为独女户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提供法律咨询8470人次,法律援助110件,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

在即将到来的2010年里,我会做好2010年个人工作计划,争取使各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婚检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使每一个家庭都能孕育一个健康的生命为工作目标;以“政府主导、计生牵头、部门配合、优势互补、惠及民生”为工作原则;以区、办两级计生服务站为基础;以普及优生优育知识、提高育龄群众知识水平和行为能力、普遍开展婚前检查和孕前优生筛查为主要手段,全面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各项工作,为减少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全区出生人口素质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模式

优生促进工程采取“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支持、群众参与”的基本模式,由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婚育知识普及宣传教育,进行优生咨询指导,对已婚待孕妇女全部进行优生筛查、科普宣传,建立育龄人群婚育信息档案,督促孕产妇做好孕期保健,同时进行跟踪随访;做到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落实到户,服务到人,为服务对象提供婚育宣传服务、婚前检查服务、孕前筛查服务、孕期跟踪服务,真正实现优生、优育的全程化、系统化。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孕前宣传指导。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婚育学校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优生优育倡导工作。由各街道办事处和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人员把政府提供的优生优育宣传信息卡和相关宣传资料,直接送入每个家庭的新婚夫妇和待孕夫妇手上,方便群众,提高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营造有利于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社会氛围,增强育龄群众积极参与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自觉性。

(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通过开展健康教育,引导准备结婚的青年和待孕、已孕夫妇树立科学婚育、生育观念,改变不良生活方式,远离高危环境,避免接触有毒有害物质,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戒毒,远离宠物,适量运动,培养健康行为,促进怀孕前后妇女和胎儿健康。

(三)开展优生咨询活动。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员为咨询服务对象提供有针对性的解答,帮助服务对象选择相应的对策。注意服务对象心理状态,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对其提供的病史和家族史给予严格保密。开展与出生缺陷相关的筛查、诊断检查和预防,都必须做到让群众知情同意。

(四)加强高危人群指导。对于存在出生缺陷高发风险的人群,包括夫妇双方或家庭成员患有某些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者、曾生育遗传病患儿、不明原因智力低下或先天畸形的夫妇、不明原因反复流产或有死胎死产等情况的夫妇、35岁以上准备怀孕的妇女以及长期接触高危环境因素的育龄男女等,要加强重点指导。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以“病残儿医学鉴定及其父母再生育审批”工作为切入点,发现遗传疾病的高危人群,并有针对性地重点做好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各方面指导工作。要组织高危人群参加出生缺陷知识讲座,重点进行孕前指导,为他们提供相关婚育咨询。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再生育夫妇出生缺陷再发风险分析,组织开展孕前预防出生缺陷实验室筛查和孕期重点监控,逐步建立出生缺陷高危人群数据库,将高危人群的家族史、遗传病史、既往病史、生育史及生活、工作环境中风险因素接触史等相关信息存入数据库,以便提供有针对性的跟踪回访服务。

(五)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实验室筛查。婚前医学检查是对男女双方通过详细询问病史、全身体格检查、知情选择的生殖器官检查、知情选择的实验室及特殊项目的检查,以确定有无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免费婚检项目包括体格检查、血尿常规检查、梅毒筛查、肝功能检查、G6PD(葡萄糖磷酸脱氢酶)缺乏症筛查、淋病筛查(男)、阴道分泌物涂片(女)等。检查结果由婚检医师负责解释,对患有影响婚育疾病的服务对象应提出医学建议。

对已婚待孕妇女要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指导下进行风疹病毒抗体、巨细胞病毒抗体、弓形虫抗体、单纯疱疹病毒抗体和梅毒螺旋体抗体筛查以及乙型肝炎两对半化验等六项优生筛查。风疹病毒抗体筛查结果为阴性的要接种风疹病毒疫苗;巨细胞病毒抗体筛查结果为阴性的要在孕早期做巨细胞病毒IgG抗体亲和指数和IgM抗体检测、弓形虫抗体筛查结果为阳性的要及时治疗,治愈后再怀孕;乙型肝炎两对半化验检测结果是表面抗原阳性的,需到肝病医院检查才能确定近期是否可以怀孕。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在开展相关实验室筛查时,必须选择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实验试剂,并按照实验室检测标准严格规范造作,同时根据检验结果进行科学指导,并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六)提供营养补充指导。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要科学指导待孕的夫妇合理膳食,尽可能从食物中获取自身和胚胎生长发育所需的各种营养素。对于确实缺乏某些营养素的妇女,建议其科学补充营养素及微量元素,最大限度地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危险因素。

四、职责分工

(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职责

1、将“优生促进工程”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考核,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支撑、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2、加强部门协调,主动与区民政局、卫生局、残联等部门沟通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探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有效模式。

3、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将开展“优生促进工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予以保障。

4、加强区计生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整体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

5、加强对“优生促进工程”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过程科学规范。

(二)区计生服务站职责

1、为全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

2、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表》认真进行问诊,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及病史信息。

3、提供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B超等孕前医学检查。

4、综合分析问诊和医学检查结果,评估风险因素,确定一般人群和高风险人群。

5、将评估结果及医学建议及时告知受检夫妇。

6、对一般人群给予普遍优生咨询指导。

7、对高风险人群提出进一步检查、治疗、转诊等医学建议和干预措施,给予个性化优生咨询指导。

8、负责高风险人群早孕随访及妊娠结局随访。

9、做好信息资料质量管理,建立育龄人群完整个人档案。

10、负责培训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

(三)办事处计生办、服务站职责

1、为全办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签订知情同意书。

2、按照《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表》逐项完整认真进行问诊,收集夫妇基本信息及病史信息。

3、负责早孕随访及孕期随访,对有异常情况对象及时上报区计生服务站。

4、做好信息资料质量管理:(1)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料档案,专人负责;(2)建立“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登记本”、“健康教育登记本”、“高风险人群评估及咨询指导记录本”、“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转诊登记本”等原始本册;(3)定期汇总统计和分析,按要求及时逐级上报,并做好信息反馈;(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知情同意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技术服务表》、《孕前风险因素评估结果及医学建议告知书》、《孕前优生咨询及健康指导记录表》等要妥善保存,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5、根据自身条件开展体格检查、血常规、血型、尿常规、白带常规检查、妇科、B超检查。

6、负责一般人群的咨询、指导、干预。

7、早孕确诊(B超)。

(四)区民政局职责

在为未婚青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时,向结婚登记对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告知参加免费婚检及优生健康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让对象自觉参加免费婚检及优生健康检查。

(五)区财政局职责

将开展“优生促进工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免费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保障“优生促进工程”顺利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由主管区长为组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和各街道办事处为成员单位的“优生促进工程”领导小组。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并把实施“优生促进工程”与人口计生其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二)保证经费投入。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确保上级补助资金及时落实到位。区财政局要将开展“优生促进工程”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给予资金保障。

(三)加强能力建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根据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需求,加强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强化出生缺陷预防专项技术培训,整体提升技术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切实为群众提供标准化、规范化的孕前优生指导服务。

婚检科室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我局现有人员49人(含退休干部12人),其中育龄妇女17人:1、已婚育龄妇女12人;2、未婚育龄妇女5人。

1、明确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一是调整了计生领导小组。局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成建任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兆文任副组长,各股室处所负责人为成员,局办公室负责计生日常工作,计生工作经费实行实报实销制。二是制定了年初安排。根据《游仙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二0一一年工作要点》(绵游人口发[2011]6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二0一一年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绵游司发[2011]16号)下发到本局各股室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二是签定了责任书。年初局计生办与各股、室、处、所签定了《绵阳市游仙区司法局2011年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把计划生育责任制落实情况做为衡量政绩、奖惩任用干部的重要内容,对工作失职者追究责任,坚持领导干部问责制、“一票否决”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股室负责人共同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加强素质教育,增强计生意识。结合“三大主题”实践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婚育新观念和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3、规范计生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夯实计生基础。一是2月23日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体检,及时掌握环情、孕情情况;建立健全了计划生育信息卡、工作台帐齐全,内容详实、准确,各类报表及时、准确上报,使计划生育率、女性初婚晚婚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独生子女办证率均达到了100%。二是落实晚婚、晚育、丈夫陪伴假和采取避孕节育服务政策措施,全局干部职工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我局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

三、履部门职责,切实为计生工作服好务

1、抓好法制宣传工作,提高群众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计生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纳入年度普法教育内容,紧密配合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局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公民牢固树立婚育新观念,切实提高群众计划生育法制观念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积极推进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