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扶贫工作总结(精选5篇)

  • 保险扶贫工作总结(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关于精准医保扶贫工作调研报告 为全面落实党的和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城区医疗保障局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行使医疗保障监督管…

保险扶贫工作总结(精选5篇)

保险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棉花糖果”为你整理了这篇关于精准医保扶贫工作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关于精准医保扶贫工作调研报告 为全面落实党的和对脱贫攻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城区医疗保障局在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南宁市有关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行使医疗保障监督管理职能,坚持以关注民生为宗旨,认真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医保二次报销、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各项政策,切实抓好医疗保障工作,深入查找推进精准医保扶贫工作的关键环节,通过走访调查、实地观摩视察、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了解实情、研究问题、指导工作,督促落实,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良庆区2020年医保扶贫基本情况

全面落实“198”政策。截至11月30日,国扶系统共有建档立卡户10944人,城区政府已为符合条件的10944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额代缴城乡医疗保险参保费,建档立卡人口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代缴率达100%、参保率达100%。良庆区贫困人员住院及门慢共报销9990人次,其中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7561人次,涉及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总金额215.29万元,享受报销总费用199.86万元,报销比例达92.83%;住院报销2429人次,涉及住院医疗费总金额2239.20万元,享受报销总费用2060.72万元,报销比例达92.03%;累计认定审批通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2148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全面落实“一站式”结算,贫困群众“跑腿”“垫费”难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2020年11月,良庆区迎接自治区“四合一”脱贫攻坚验收,医保扶贫工作顺利通过,取得较好成绩。

(一)及时传达、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一是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讲话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宁市精准防贫基金专项保障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扶领发〔2020〕17号)文件精神,共同做好防贫工作。并根据文件精神,分别于10月下旬,12月初,安排专人对我城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和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治疗,在按政策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财政兜底政策报销相应的费用补偿后,年度内自付和自费的医疗费用超过0.5万元的人员进行排查,并将排查人员名单提供给城区扶贫办。

(二)落实“198”政策。一是全额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代缴参合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保障。二是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切实降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倾斜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提高5%;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现行的甲类药品报销比例给予支付;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治疗全区统一确定的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取消起付线,报销比例提高10%;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基本医保二次报销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年度内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医疗救助报销后,余下的医疗费用(不含自费药品及自费项目)按照30%给予再报销待遇;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费用、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政府兜底政策,住院实际医疗费用达90%以上,门诊特殊慢性病达80%以上。

(三)实行贫困人口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良庆区医疗保障局对基层医疗机构上交的贫困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申请给予优先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报给卫生院,由卫生院及时将门诊特殊慢性病卡发给贫困人员,落实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优化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程序,采取多种方式,会同卫健部门做好建档立卡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认定。联合城区卫健局组织城区内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五象医院、广西水电医院、崇左市复退军人医院等单位的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师组成的专家小组,对辖区贫困人口慢性病进行认定及办卡,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通过,发放慢性病卡给贫困人员。

(四)全面落实“一站式”结算。2019年6月底前,各定点医疗机构积极进行院端系统功能升级改造工作。根据南宁市社保局、南宁市社保卡办的要求,城区所辖定点医疗机构于2019年7月6日已正式上线运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兜底保障”一站式结算,解决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基本医保二次报销、医疗救助等政策环环相扣、却又分属不同部门管理带来的群众“多头跑”难题。同时,为了解决参保居民因为没有办理社保卡而不能持卡结算的问题,实现通过“人脸识别”实人认证方式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医疗费用,有效地解决了贫困人口“跑腿”“垫费”难题。

(五)做好村卫生室(所)“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为贯彻落实医保扶贫领域有关工作要求,加强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室(所)标准化建设,保障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正常就医结算,我局主动与城区卫健部门对接,开展对辖区内村卫生室(所)“就医直接结算”情况进行摸底,做好村卫生室(所)连接南宁“金保工程”网络登陆医药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为村卫生室(所)开通医保系统的结算权限,并举办了村卫生室医保系统报销操作知识培训班,落实好推进村卫生室“就医直接结算”相关工作。目前,我城区现有卫生室59家,已全部开通医保报销系统并通过系统直接结算。

(六)开展“医疗保障进万家”扶贫宣传活动

1.良庆区医保局制定了宣传活动工作方案,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形式,大力宣传、普及基本医保及健康扶贫政策,使医保政策深入人心,增强全民参保意识。2020年截至11月22日,良庆区累计共发放健康扶贫宣传资料12万份,海报700余份。良庆区累计推荐在广西医保微信公众号平台查阅基本医疗及医保扶贫政策信息7000人次。

2.良庆区医保局加强对医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及各镇分管、驻村干部、帮扶干部,以及乡镇卫生院一线医务人员、村医的医保扶贫政策培训及医保结算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确保政策“说得清”,群众“听得懂”。一是5月9日医保局专门致函给各帮扶单位,要求组织全体帮扶责任人举行相关医保政策培训。二是5月15日组织医保经办机构经办人员及各镇分管、扶贫业务负责人、脱贫攻坚工作分队分队长、各帮扶责任单位联络员、各定点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各定点村卫生室负责人举办脱贫攻坚基本医疗保障战役业务培训会,增强各帮扶干部对健康扶贫政策的理解和宣传,提升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村卫生室、医保经办机构人员业务能力,提高我城区城乡居民对健康扶贫政策知晓率。三是5月29日下午,城区医保局在2020年良庆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培训班上进行基本医疗保障业务培训,城区160名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参加了培训。截至11月30日,良庆区医保部门累计对医保经办机构人员及驻村干部、帮扶干部以及乡镇卫生院一线医务人员进行医保扶贫政策培训1800人次。

(七)出台脱贫监测户及边缘户享受医疗补助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坚持“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减少贫困存量的基础上,防止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情况,着力巩固脱贫成果。6月底,城区政府印发了《良庆区脱贫监测户享受医疗临时补助实施方案》、《良庆区边缘户享受医疗方面防贫资金补助方案》。城区医保局根据补助方案,及时将监测户及边缘户1-11月享受的补助资金50657元下发给脱贫监测户及边缘户,防止他们因病致贫返贫。

(八)简化“零星报销”大病保险业务办理赔付手续。即从2020年8月12日起,对良庆区参保居民在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进行改革,即由原先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报销后,再自己跑到保险公司办理大病保险报销的流程,转变为由城区医保局社保中心直接将符合大病保险患者的银行账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提供保险公司,再由保险公司通过医保系统导出的报销数据直接核算,并将赔付金额直接转账到患病居民的账户,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多头跑”难题,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广大参保居民。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剖析

(一)因国扶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医保系统的数据更新也需要同步更新,如更新不及时,会导致自治区医保局的医保系统数据与国扶系统参保数据不一致。

(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及门慢卡办理处于动态变化之中,门慢卡认定办理不够及时。

(三)医保政策宣传不够到位。

四、对策建议

精准聚焦问题导向,切实增强医保扶贫政治责任、工作担当,真抓实干,不断探索医保扶贫新模式、新做法,确保健康扶贫连战连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将医保扶贫作为医保局头等大事,坚定必胜信心,全力以赴推进建档立卡群众100%参保缴费;未脱贫人口及两年扶持期内建档立卡贫人口合规住院报销达90%,29种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达80%;全面落实一站式就医结算;落实门诊特殊慢性卡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等医保扶贫四大工程。

二是继续加强与扶贫部门对接,共同做好数据核实比对。同时积极与财政、税务、扶贫、卫健、民政、残联军人事务管理局及各镇、玉洞街道的沟通协调,做好建档立卡人员动态信息比对工作。

三是继续优化门诊特殊慢性病审批程序,落实贫困人口门诊特殊慢性病先享受待遇后备案制度。城区医保局、城区卫健局和基层医疗机构加强沟通,采取组织专家下乡、进村入户等多种有效形式,共同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门诊慢性病卡办理认定工作。

保险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扶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农村居民生存和温饱问题基本解决。但是,由于扶贫对象规模大,相对贫困问题凸显,返贫现象时有发生,贫困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发展相对滞后,扶贫开发任务仍十分艰巨。保险业在支持农村扶贫开发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充分发挥保险业功能和作用,稳妥参与金融支持扶贫开发工作,对于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简称《扶贫开发纲要》)具有重要意义。

一、商业保险支持农村扶贫开发的必要性

(一)商业保险支持农村扶贫开发是贯彻中央精神的必然要求《扶贫开发纲要》对今后一个时期农村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对象范围、方式手段、政策保障、组织领导等方面作出了部署,多项安排要求保险业认真贯彻落实。一是落实中央对保险监管机构的要求。《扶贫开发纲要》明确了 部门协作,合力推进 的原则,要求各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能,把改善贫困地区发展环境和条件作为本行业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在资金、项目等方面向贫困地区倾斜,形成扶贫开发合力。同时要求中央各机关事业单位积极参加定点扶贫,承担相应的定点扶贫任务。这些都是保监会和各派出机构应当承担的责任。二是落实中央对保险企业的要求。《扶贫开发纲要》明确了 社会帮扶,共同致富 的原则,要求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应参加定点扶贫,同时积极鼓励、引导、支持和帮助各类非公有制企业承担定点扶贫任务。这些为各保险企业参与扶贫开发指明了方向。三是落实中央对扶贫机制创新的要求。《扶贫开发纲要》明确了 改革创新,扩大开放 的原则,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创新扶贫工作机制。保险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支持农村扶贫开发可资利用的有效金融工具,应在推动扶贫工作机制创新方面发挥作用。

(二)商业保险支持农村扶贫开发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保险业在改革发展中已经形成了 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 的共识, 勇担责任、服务大局、团结协作、为民分忧 的行业精神也逐步展现。保险企业作为社会的生产主体,必须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坚持 以人为本,服务社会 为主,最求利润最大化为次。农村扶贫开发为保险业承担社会责任提供了良好契机。一是展现慈善责任。开展慈善活动虽然不是履行社会责任的全部,却是履行社会责任不可或缺的内容。保险企业应为发展社会事业(扶贫开发包含于其中),为成为一个好的企业公民而对外捐助。对贫困人群献爱心、施帮扶是慈善的重要方式。二是展现互助精神。互助共济精神源于人类在早期生产活动中与大自然抗争生存的艰难历程,是人类社会最为珍贵的品质之一,推动了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的互助共济精神是保险安身立命之本。扶屏济困乃互助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业不可成为旁观者。三是展现民生关怀。深化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服务民生是保险业生存、发展之基,保障和提高贫困的生活质量是保险业发展的重要方向。

(三)商业保险支持农村扶贫开发是促进行业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保险业依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一个重要表现是产品和服务与经济社会建设、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求不适应。要加快发展速度,提高行业实力,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需求,提高保险对经济社会建设各领域的渗透度。农村扶贫开发是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一是有利于发挥功能作用。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障,是为遭受损失的投保人群提供经济补偿。而贫困人口、低收入群体经济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弱,恰恰最需要人身、财产领域的保险保障。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设计价格低、保障相对高的产品,确保他们 买得起、买得到、愿意买 ,能够更好地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二是有利于提高保险覆盖面。按照人均纯收入2300元的新扶贫标准匡算,中国目前的贫困人口有1.28亿,占全国总人口(除港澳台)的近1/10。如果商业保险能够为这些人群提供合适的服务,逐步实现全覆盖,必将大大提高行业的渗透率。三是有利于扩大行业影响。保险监管机关和商业保险公司在参与农村扶贫开发过程中加强了与地方党政的沟通协调,充分展现了行业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形象,提供了多样化的保险服务,宣传了保险和风险知识,必将进一步提升行业形象。

二、商业保险支持农村扶贫开发的独特优势

保险作为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社会互助机制和社会管理机制,在支持农村扶贫开发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在扶贫工作中引入保险机制,有利于统筹利用社会扶贫资源,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巩固扩大扶贫成果,推进扶贫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保险机制的杠杆功能可成倍放大扶贫资金效用近几年,中央和各地扶贫开发力度不断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大幅增长,有力地促进了脱贫致富。但是,从目前各地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看,公共财政资源的配置存在进一步优化的空间,特别是在加强面向贫困人口的保障能力建设领域,利用保险这一金融工具,可以更好地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能,放大扶贫财政投入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极大地增强贫困人口保障能力。财政以保费补贴的方式对农业的支持和投入,可以显著提高财政投入惠及范围,实现产出的几何级数放大。例如,广东省开展了政策性农房保险,地方财政只投入6000多万元的补助,就换来了对1100万农户的保障,总的风险责任金额高达1100亿元。政府借助和运用保险这一机制,可以使财政资源的配置效能得到极大提升,实现 四两拨千斤 的功效。

(二)保险机制的保障功能可提高贫困人口抗风险能力虽然近年来许多贫困人口实现了脱贫致富,但农民家庭的经济能力依然具有脆弱性,尤其是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导致的返贫现象时有发生。目前,从全国范围看,还没有形成涵盖贫困地区农业生产、贫困人口生活主要领域的、覆盖面广的保险机制,造成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发生后损失难以得到有效补偿。通过保险机制,将扶贫资金转换为保险费补贴,贫困地区农民一旦遭遇灾害、疾病风险,能够得到数十倍于财政保费补贴的赔付,能够及时得到再生产启动、生活自救等补偿资金,风险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如广东保险业参与医疗卫生改革的 湛江模式 实现了 政府不多出一分钱、老百姓不多花一分钱,而居民保障金额大幅提高、覆盖面更广 的多方共赢局面。近年来许多地市试点的小额保险也有效分散和化解了贫困农户因意外伤害或因病引起的返贫风险。#p#分页标题#e#

(三)保险机制的利益再分配功能可调节社会各方利益分配商业保险的运作原理是取之于面,用之于点,运用经济手段强力补偿遭遇特定风险的少数个人的经济损失,其本质上是一种利益再分配行为:即在不改变现行社会分配制度条件下缩小贫富差异,促使基尼系数回归到合理范围之内。从这一角度来说,商业保险具有利益再分配功能,其保障性产品的射幸原理所带来的利益再分配功能恰好能够有效弥补社会保障普惠制度分配的缺陷,集中有限资金重点帮助遭遇不幸的贫困阶层脱贫解困。因此,商业保险在防范风险促进社会利益相对公平方面有着不可替代作用,它有助于在不改变现行社会分配制度条件下改善人与人的利益分配关系。(四)保险机制的融资功能可改善贫困地区的金融生态受资产构成单一、有效担保物范围狭窄等因素影响,我国农民尤其是贫困人口普遍存在贷款难的问题。据统计,我国经营性贷款中的农户贷款仅占各项贷款总额的不到5%。通过保险机制把重要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纳入保险保障,实现银保互45动,达到农民想贷、能贷,信贷部门愿贷、敢贷的效果,分散支农信贷资金的风险,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通过发展农村小额贷款信用、保证保险等产品,由保险公司和银行共同承担信贷违约风险,可提高银行贷款积极性。通过发展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当借款人在发生不幸意外时,贷款由保险公司偿还。由此可见,保险机制的参与,有利于优化贫困地区的信贷环境,促进资金融通,提高 造血 能力,为扶贫开发注入动力。

三、商业保险支持农村扶贫开发的途径

(一)组织保险业做好基础扶贫工作经过复业后30多年的改革发展,保险业累积了一定的资源,目前有保险经营主体110多家,从业人员近400万。组织和动员保险企业和个人参与一些基础性工作,可为扶贫开发事业添砖加瓦。一是开展定点扶贫。中央提出要对重点贫困县实施定点扶贫全覆盖,对中央企事业单位也有明确要求,也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参与。保险业应认真落实中央的要求,可结合自身实际,定点扶贫一个县、一个乡或一个村庄,推动当地脱贫致富。二是开展特困群众帮扶活动。如,组织行业开展募捐、结对帮扶、送衣物送食品等活动,解决贫困地区群众尤其是特困群众的衣、食、住等问题。三是筹集扶贫资金。在行业内开展捐款活动,设立扶贫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对定点地区的扶贫工作。

(二)参与医疗、养老等保障体系建设《扶贫开发纲要》对今后一个时期贫困地区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建设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即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会养老保险全覆盖,建立较为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但这并不意味着商业保险没有服务和渗透的空间,在很多方面可以发挥作用。一是参与管理。发挥专业优势,加大沟通交流,推动以 政府购买服务 方式实现社会保障服务市场化,深层次参与贫困地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二是发展补充业务。针对社会保险产品覆盖广、保障较低的特点,发展针对贫困地区的重疾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产品,提高贫困人口抗风险能力。

(三)完善贫困地区灾害风险转移机制贫困地区往往自然环境较为恶劣,山区、沙漠、荒原居多,山洪、泥石流、冰冻、雪灾、沙尘暴、干旱等自然灾害多发,扶贫开发应与灾害应对紧密结合。保险业在这方面也是专长,主要领域有:一是发展住房保险。按照 政府补助推动,农户自愿投保、保险公司市场运作 的救助机制,为贫困地区的住房做好保险服务,为受灾群众住房恢复重建提供稳定的资金渠道。二是发展特色农业保险。针对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开发设计保险产品,为农业生产和农民脱贫致富保驾护航。三是做好防灾防损工作。配合政府部门,加大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防治力度,重点抓好灾害易发区内的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等综合防治措施。

(四)积极参与贫困地区综合开发一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引导保险资金参与贫困地区安居保障工程、水利设施、饮水安全工程、电网改造升级、生态能源等工程建设。二是融资服务方面。积极推动贫困地区保险与银行合作,鼓励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提高贫困人口信用等级,努力满足扶贫对象发展生产的资金需求。三是人才队伍引进培养方面。组织保险业的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服务。为在贫困地区就业创业人才、驻点扶贫人员提供综合保险保障服务。

保险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建立健全脱贫防贫长效机制的意见》及其重点工作任务措施分工方案。将防止致贫返贫作为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的重要内容。县在确保全县剩余135户339人贫困人口全部如期高质量脱贫的同时,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对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重点群体进行动态监测,及时落实防贫救助措施,持续提高脱贫稳定性,确保不出现返贫人口;筑牢社会保障网,确保不出现新发生贫困人口;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推进举措

(一)全面开展防贫监测。防贫监测以户为单位,主要针对不稳定脱困户、边缘户2类人群,同时鼓励各乡镇(园区)结合实际针对剩余未脱贫贫困人口提前开展防返贫预警。一般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返贫风险为主要标准。并建立监测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考虑疾病、灾害、子女就学、突发事件等重大支出。监测对象实行台账管理,一般每季度识别一次,与建档立卡对象动态管理同步开展。纳入监测范围后,动态监测收入、支出、“两不愁三保障”、产业就业等基本情况及致贫返贫风险。(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园区))

(二)强化预警监测分析。一般采取信息筛查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形式确定帮扶救助对象,履行“两公示一公告”程序,建立救助对象工作台账,录入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县级担任预警主体责任,县级扶贫部门牵头,相关县直部门根据职责定期开展数据筛查,及时防贫预警信息。同时,县级扶贫部门负责接受个人救助申请,核查确定预警信息。县乡村各级明确专人负责防贫工作,实地开展预警信息核查。(责任单位:扶贫办、教育局、卫健局、医保局、住建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队)

(三)完善帮扶救助措施。根据致贫返贫风险和救助需求,参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更有针对性、更加有力的防贫帮扶救助措施。防贫措施主要包括重大疾病生活保障、教育专项救助、社保兜底救助、防贫保险救助、专项基金救助、产业就业扶持、社会力量帮扶等。鼓励有针对性地对救助对象开展集中供养。鼓励适度简化防贫对象临时救助程续,提高临时救助额度。各乡镇(园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部门政策指导作用。多方发力开展防贫帮扶救助。(责任单位:扶贫办、卫健局、医保局、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人保公司、农业农村局、工商联)

(四)开展后续跟踪监测。对防贫救助对象落实一对一联系服务制度,定期开展家庭回访,监测救助进程,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设置防贫帮扶救助“渐退期”,致贫返贫因素消除且收入持续稳定后退出救助范围。退出救助后一般应继续开展跟踪监测,不退出监测范围。(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园区))

(五)健全增收发展机制。突出产业就业扶持的突出作用,引导农村劳动力持续稳定增收,降低致贫返贫风险。鼓励探索资金直接奖补到户、到村、到项目的产业奖补政策,因地制宜确定奖补项目类型、奖补标准、奖补程序,加强资金项目监督管理,支持产业发展带动增收。多方发力推进消费扶贫,组织实施社会购买、渠道畅通、质量提升、休闲旅游升级四大行动,鼓励推广扶贫产品直通交易市场、电商平台和进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部队院校的消费扶贫“两通四进”活动,多措并举实施就业稳定,深入推进劳务扶贫协作,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加快发展家政扶贫。(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和粮食储备局、人社局、工商联)

(六)持续加强风险防范。建立长期稳定的脱贫攻坚风险排查防范机制,重点排查产业风险、金融风险以及基础设施后期管护风险。针对发现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相应的保障机制、风险规避机制,防范致贫返贫隐患。持续深入推动“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清零,建立监测预警和排查处置长效机制,随时发现随时解决,确保不因“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产生新的致贫返贫。(责任单位:扶贫办、各乡镇园区、金融办、医保、卫健局、教育局、住建局)

(七)全面开展挂牌督战。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挂牌督战工作的指导意见》、省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省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实施方案要求》和市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成立2020年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市级督查组的通知》要求,县扶贫办对防贫工作实行挂牌督战,定期开展督查,实地核查防贫对象识别监测和帮扶救助措施落地情况。(责任单位: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扶贫办)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防贫工作实行县负总责、乡镇(园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乡镇(园区)党委、政府、党工委、管委会承担主体责任,扶贫部门统筹协调推进,相关行业部门实行联席会议制度。防贫帮扶救助明确责任到人,其中防返贫对象由原帮扶责任人继续履行帮助责任,防致贫对象由乡村统筹安排专人负责。

(二)创新政策保障。鼓励各乡镇(园区)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方式,多渠道筹措防贫救助资金,设立专户,加强监管,确保防贫资金规范精准安全高效使用。相关行业部门要支持乡镇(园区)探索有效的防贫工作措施,在确保资金项目规范安全运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防贫工作新思路、新做法,完善符合各地实际的防贫机制。

保险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为了解决金融扶贫过程中产生的“贫困瞄准偏离”、“还款率低”、“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全国各地开始探索金融扶贫模式和机制的创新。本文将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介绍并解析其如何通过创新机制和模式来解决上述问题、实现金融精准扶贫。

内蒙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机制创新

为全面推进扶贫攻坚工程,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和颁布了《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实施方案(2013~2017年)》,开始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

2013~2017年五年期间,内蒙古自治区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每年安排4.75亿元用于38个重点旗县和其它19个贫困旗县农户贷款的担保补偿金;2014年开始,从增量扶贫资金中拿出不超过2.1亿元,并每年在上年基础上增加约2.1亿元用作这57个旗县农户贷款的贴息资金。通过与中国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系统(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合作,按照1∶10的比例撬动约50亿元信贷资金,解决贫困县贫困村农牧户、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扶贫龙头企业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内蒙古各地区结合《内蒙古自治区金融扶贫富民工实施方案(2013~2017年)》的具体要求,纷纷开展了因地制宜地创新。虽然各地在具体执行时(如产业选择、组织保障体系等)存在一定差异,但各地的创新整体上均是通过贫困瞄准机制、项目选择机制、组织保障机制和风险控制机制来确保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的贫困瞄准和风险控制。

贫困瞄准机制创新:贫富联动、“社会网络+责任机制”与扶贫互助合作社

由于金融扶贫所瞄准的对象是有发展意愿、有发展能力且有还款能力的贫困户,而这一类型的贫困户一般属于贫困户中经济条件较好的,游离于贫困户和非贫困户之间。对于有发展能力、发展意愿的农户,金融对经济条件好的农户的偏好和扶贫对经济条件差的农户的偏好之间的矛盾,成为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既要照顾金融资本的逐利性对富裕户的偏好,又要兼顾扶贫对贫困群体尤其是特困群体的支持。也就是要选出有发展能力的、有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且瞄准目标尽可能地下移到经济条件不好的贫困户。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内蒙古“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从选村、选户、贫富联动、扶贫互助组织等角度进行了努力。

(1)“五选”定村、“六选”定户:选出有发展意愿、发展能力的贫困户。

“五选”定村。首先,在自治区层次已经确定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所支持的贫困旗县,在贫困旗县里面,通过竞争的方式从贫困嘎查村中选择“优秀”的贫困嘎查村作为项目村。而竞争的标准有以下五条:被选的嘎查村必须是“两委”班子团结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组织力和号召力;必须是由于资金短缺造成生产发展滞后的贫困嘎查村;必须是嘎查村农牧民具有一定的种养技能,发展产业积极性高,民风淳朴并自愿组成联保组织;必须是依托当地资源优势,有一定产业发展基础和潜力,并具备一定规模;必须是组织发动到位,农牧民主动要求实施“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优先扶持产业发展重点突出,工作积极性高的贫困嘎查村。

“六选”定户。在项目嘎查村里,选取有自我发展能力的贫困户(2014年以后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具体选户要求是:必须是贫困嘎查村中的农牧户;必须是有发展意愿的农牧户;必须是有发展基础的农牧户;必须是符合种养业产业发展的农牧户;必须是诚实守信,无不良贷款、大额担保贷款的农牧户;必须是具备联户担保条件的农牧户。

“五选”定村、“六选”定户的工作机制解决了贫困村和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的选取问题,选出了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重点支持的对象。但是,问题的关键还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识别,如何确保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都是真正的贫困户?赤峰市敖汉旗通过“五统一”(统一认识,统一方式,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时间)、“六不评”(“两委”干部家庭不评;在县城、乡镇购置或建有临街门面、住宅楼的不评;拥有家庭汽车的不评;种养业大户不评;家庭成员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或者退休的不评;因、吸毒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通过教育仍不改正的不评)等原则来确保建档立卡工作队贫困户的精准识别。

(2)贫富联动机制:“2联1”、“3联2”工作法使得贫困瞄准目标下移。

通过“五选”定村、“六选”定户等策略选出的农牧户要么没有贷款意愿、要么不是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为了进一步解决贫困瞄准的问题。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创新的贫富联动的“2联1”、“3联2”机制:在确定联保小组时,2户贫困户联1户非贫困户(“2联1”)或3户贫困户联2户非贫困户(“3联2”),结成联保小组进行互相担保。每个小组选出一名致富本领强、有责任心的成员担任组长,负责组织贷款发放的协调联系工作,带领组员实施项目管理和监督。对于没有加保小组的农牧民可通过财产抵押、个人担保等方式获得贷款。通过结对联保,形成了以金融扶贫为纽带,穷联富、富带穷、大户带小户的帮扶链条,解决了贫困户贷款难、贷款额度小、种养技术落后等问题。

(3)社会网络+责任机制:“三链”互助确保金融扶贫覆盖面的扩大。

虽然贫富联动增加了贫困户获得信贷的可能,但是有些地区也存在非贫困户不愿意与贫困户组成联保小组的情形。这一方面抑制了非贫困户的发展机会,另一方面也阻碍了扶贫开发进程。翁牛特旗五分地镇东他拉村也创新了“三链”互助模式,即通过组建“亲情链”、“互需链”、“责任链”,解决贫困户结组担保问题。在具体结链操作中,首先动员富裕户和贫困户通过亲情自愿结链,富裕户和贫困户结组,共同贷款,互相担保;亲情结链后,村委会根据富裕户与贫困户的互需关系(富裕户具有物质、信息技术、信誉等良好的基础,但在产业发展中缺少劳力、土地草场等人力物力资源,而贫困户缺乏资金信息技术,有富余人力、土地、草场等资源),组织富裕户与贫困户对接,各取所需,形成“互需链”;最后将亲情和互需结链后没结对的贫困户,由党支部落实党员干部的帮扶责任,进行责任结链,形成“责任链”。全村共组建“亲情链”38个、“互需链”26个、“责任链”10个,建立互助帮扶小组61个,使发展愿望强烈的贫困户都得到了贷款支持。

利用“社会网络+责任机制”这样的互助模式,将党员干部、富裕户与贫困户全部链接,既形成了有效的扶助和监督机制,确保了金融扶贫工程的有序落实,又充分调动了贫困户自我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贫困户脱贫的可持续性。

(4)扶贫互助合作社的推进:确保金融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

虽然通过贫富联动机制、社会网络+责任机制使得相当一部分贫困户获得了贷款支持,但这些机制很难实现贫困农户的全覆盖。为了全面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确保每一户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都能够获得金融扶贫的贷款支持,科左后旗边界嘎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将嘎查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44户)组织起来建立一个扶贫互助合作社,由村委会领导班子负责为扶贫互助合作社融资贷款、发展生产,确保了金融扶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全覆盖。

风险控制机制创新:以优势特色产业和基层组织为依托,构建五道风险管理屏障

(1)发展产业是核心:开发优势特色产业或扩大传统产业规模。

金融扶贫与产业扶贫的结合是实现金融精准扶贫效果的核心,产业选择、产业发展、产业扶贫是金融扶贫的基础和条件。为了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各地均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当地有核心企业或者合作社,产业链比较成熟的,则依靠核心企业、合作社形成“合作社+贫困户”、“企业+贫困户”的产业链帮扶模式;当地没有合作社和核心企业的,则依靠社会网络、责任机制来扩展传统产业的经营。

敖汉旗四道湾子镇基于当地传统种植业收益率低的事实,依托当地特色种植合作社――天丰食用菌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引领贫困群众发展双孢菇特色种植业,形成了“金融扶贫富民贷款+合作社+贫困户”的支持模式。另外,敖汉旗还充分利用其农畜产品的品牌优势,依托中敖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金沟农业、内蒙古大鸟鹅业等扶贫龙头企业,创建了“金融扶贫富民贷款+企业嫁接扶贫模式”。“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提供低成本的资金支持,企业提供技术、信息、市场等方面的支持,通过金融扶贫富民贷款、龙头企业带动,确保农牧户稳定脱贫、增收。而对于那些没有核心企业的地区,则在传统产业的基础之上,扩大规模,以实现规模效益,促进贫困户增收。

巴林左旗的碧流台镇四方城村就是借助“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资金,扩大了肉羊养殖规模,该村259户养羊户肉羊存栏数由2012年初的6000只,快速增加到2015年的3.5万只,放大了近6倍,使肉羊产业成为了四方城村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这种通过扩大传统产业促进村民增收的方式虽然收入不太高,但投入较低、风险低,也能较好地实现贫困户的脱贫。

还有一些村嘎查根据村里面的实际情况,发展了村委会成员责任帮扶,形成了富户产业转嫁的模式。如科左后旗边界嘎查就将44个贫困户分配给三个村干部(村支书、村主任和村文书),由于村干部都养了50多头牛,所以每个人带领10多个贫困户进行基础母牛养殖,以确保贫困户能脱贫。

(2)组织体系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

为了解决扶贫队伍人员不足的问题,内蒙古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创新了组织体系,在各贫困旗县建立了村嘎查、乡镇、旗县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①在嘎查村成立扶贫工作组。内蒙古各个扶贫重点旗县均在嘎查村成立了扶贫工作组,扶贫工作组的组成、职责大致相同。各个嘎查村成立了由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组成的金融扶贫工作小组。②乡镇设立扶贫办或有专职工作人员。为了推进扶贫工作,各个旗县在乡镇层次的组织体系建设不一样。有的旗县直接在乡镇设置了扶贫办,如赤峰市的敖汉旗。而有的旗县则在乡镇配备了专职人员,有的旗县则保持原样。③在旗县层次成立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为了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工作,各个旗县均成立了由政府旗长任组长,政府副旗长任副组长,扶贫办、财政局、农业银行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工作的开展。

(3)风险控制手段:五道关卡把控金融扶贫贷款的风险。

为了确保金融扶贫贷款的资金安全,更好地发挥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担保资金的效用,各旗县从五个层次对金融扶贫贷款的风险进行把控。首先,通过贫富联动,小组互保、联保等机制对信贷风险进行分担;其次,利用政府人员和政府信息的客户筛选和贷后管理,这种充分利用政府人员和信息的措施大大节约了银行的信息获取成本和交易成本;再次,金融机构创新贷款产品,延长贷款期限,使得贷款期限与项目期限匹配,确保贫困户的项目收益,降低违约风险;然后,利用其他扶贫资金的协同作用,打出金融支持组合拳,确保项目运营的成功;最后,将扶贫资金作为担保基金,作为金融扶贫贷款风险管理的最后一道屏障。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实施效果

涉农贷款总额增加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为全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截至2016年4月底,仅中国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1家就已经在全区85个旗县区累计投放“工程”贷款196.86亿元。其中,“富农贷”累放170.8亿元,覆盖了415个乡镇、4385个行政村,扶持37.21万农牧户户均增收5000元以上;“强农贷”累放21亿元,支持了120户扶贫龙头企业,直接带动贫困人口就业2.5万人,间接带动16万人增收;累计回收金融扶贫富民工程贷款92.09亿元、18.17万笔,贷款本息收回率达100%。

贫困户的信贷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由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担保基金和贫富联动等工作机制的实施,贫困户的信贷可得性明显增强。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贷款对贫困户的覆盖率高,如在赤峰市,从官方统计数据上看,敖汉旗2015年上半年新增贷款4655万元,共支持贫困户716户,涉及到贫困人口2140人,组成联保小组338个,贫困人口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为70.84%;巴林左旗2015年上半年新增贷款7166万元,共支持贫困户950户,涉及到贫困人口3311人,组成联保小组454个,贫困人口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为68.07%。但是,在有些地方金融扶贫富民贷款的贫困覆盖率并不高,这主要是由于互助资金、中和农信小额贷款等已经满足了当地贫困户的需求。

总之,通过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以及其他扶贫措施的“组合拳”,确保了所有贫困的金融需求得到满足,从而增加了贫困户的信贷可得。

贫困户的融资成本大大降低

在没有金融扶贫富民贷款之前,贫困户很难从金融机构获得贷款,为了满足发展生产或者应急需求,则必须从民间借贷市场进行借贷,而民间借贷的利息都比较高。有了金融扶贫富民贷款之后,贫困户的融资成本大大降低了,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财政部门的贴息;二是金融机构的让利。一方面,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想贫困户发放的贷款利率最高为基准利率上浮40%,而对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政府财政贴息5%,在目前我国基准利率下降到情形下,贫困农户相当于基本不要交利息了。另一方面,金融扶贫富民工程通过两种措施降低了成本:通过利用政府信息,借助政府和村组织工作人员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较大程度的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从而可以降低贫困户的贷款利率;由于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涉及到的范围广、农户(包括贫困户)多,对金融机构而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规模效益,规模扩大带来金融机构的“薄利多销”。

存在的问题、可持续性与完善方向

虽然截至2016年4月底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贷款目前还没有发生一笔不良,但仍然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去关注和思考。

产业的稳定性问题与改进方向

随着金融扶贫深度推进,特别是与产业扶贫结合的金融扶贫,可能遇到产业不稳定带来的挑战、风险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产品的品牌度、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尤其对于那些投资较大的优势特色产业,如果不及时发现和预防产业扩大带来的品牌、价格波动导致的风险,势必会导致贫困户返贫的现象。

第二,涉农产业的自然风险。由于贫困者大都居住在农村,因此扶贫产业也大都选择涉农产业。但涉农产业的自然风险问题如果不及时规避,不仅会影响到扶贫资金的安全,也会进一步导致贫困户的返贫。

针对产业规模扩大所带来的品牌、价格波动风险的问题,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努力:(1)在推进金融扶贫富民工程的同时,积极培育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下游核心企业,在当地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2)积极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确保贫困户在发展产业时能够合理分享整个产业链的利润;(3)引入价格风险控制机制,如对贫困户所发展的产业进行价格保险,来分担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针对金融扶贫所依托的涉农产业自然风险较高的问题,应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努力:(1)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土专家”来规避自然风险,结合扶贫的政策性,充分利用政府部门、尤其是农技推广部门的优势,同时结合种养能手的经验,尽可能地规避自然风险;(2)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考虑对贫困户选取的脱贫产业进行农业政策性保险,以分担自然风险。

贫困瞄准问题与改进方向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作为一项扶贫工程,对贫困群体的覆盖问题备受大家关注。虽然,基层扶贫部门非常努力地去实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和金融扶贫贷款的瞄准。但对于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而言,由于:(1)农户独立经营,且生产和消费无法分开,收入很难精确衡量;(2)贫困是动态变化的,尤其是因学致贫的贫困户,而贫困户由于可能获得扶贫政策支持不愿意退出;(3)扶贫部门人员不够,职能依赖村干部进行识别,而村干部作为村集体的成员,其社会关系又会影响到贫困户的选择。这几点就导致了贫困人口识别的不精准、被动偏离。

而对于扶贫贷款的贫困瞄准而言,由于:(1)从自身发展而言,贫困人口的劳动力资源、土地等资源禀赋严重不足,导致真正非常贫困的人群对信贷的有效需求不足,只有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贫困户才有信贷需求;(2)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要求贷款资金只能用于发展生产项目,而不能用作其他,而贫困户则会将资金优先配置给生活中的基础需求(住房、上学、医疗等);(3)有些贫困户有历史的不良信用记录;(4)贫困户一般年龄比较大、缺乏劳动能力,而金融机构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对贷款这的年龄有要求。这些就导致了金融扶贫贷款贫困瞄准的被动偏离。

保险扶贫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目标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对标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对脱贫攻坚重要要求,坚持“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方针,筑牢感恩奋进、尽锐出战、越战越勇格局,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举措。有效应对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统筹疫情防控与脱贫攻坚,咬定目标、坚持标准,补齐短板、夯实基础,一鼓作气、乘势而上,瞄准剩余贫困人口精准施策、重点攻坚,盯紧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持续发力、筑牢防线,聚力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一、全面发起脱贫攻坚决胜决战

(一)打好全面完成脱贫任务“歼灭战”。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确保剩余13户38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统筹资产收益扶贫、扶贫公岗、政策兜底,全力保障特困群体基本生活,确保精准脱贫不少一人。筑牢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安全住房、 安全饮水“四项基本保障”,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纳入帮扶范围。(扶贫站、相关站所;各村、社区)

(二)打好聚力攻克重点堡垒“强攻战”。对照全面决胜脱贫攻坚目标,倒查差距,倒排工期,倒逼落实,瞄准脱贫短板和薄弱环节集中发力,扬优势、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重点强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等工作力度。统筹落实精准帮扶“九大行动”目标任务,加强对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返贫致贫风险防范,坚决遏制贫困增量;加强重点区域和关键领域常态化工作推进、精准化挂牌督战,确保攻克脱贫攻坚堡垒不存盲区、不留死角。(扶贫站、相关站所,各村、社区)

二、全面夯实筑牢基本保障

(三)筑牢义务教育保障。持续加强控辍保学力度,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联保联控责任,落实“一人一案”,从制度上消除因贫失学辍学现象,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有学上、上得起学;持续落实义务教育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街道属地管理双负责制;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应助尽助”。(中心小学,各村、社区)

(四)筑牢基本医疗保障。确保贫困人口参保率100%。持续实施“四道保障线”兜底政策,持续做实家庭医生履约服务管理,筑牢乡村两级公卫防疫网底,重点加强慢性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和服务,提升村(社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及科普宣传教育,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源头防控。(卫计办、医保所,各村、社区)

(五)筑牢住房安全保障。深入排查鉴定新增危房情况,及时列入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确保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竣工验收,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确保2020年底前全部竣工验收。建立健全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危房改造质量水平。(村镇规划所,各村、社区)

(六)筑牢饮水安全保障。全面排查鉴定农村饮水安全,完善台账管理,切实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强化突发灾害气候和公共卫生饮水安全排查监控,提升饮水安全保障水平。(水务站、农业办、扶贫站、计生办,各村、社区)

三、全面做实增收创收门路

(七)强化扶贫产业带贫益贫。做实产业扶贫,培育一批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实现产业扶贫带贫益贫的精准性、长效性和稳定性。完善落实带贫益贫激励措施,充分激发种养大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引领作用。规范扶贫合作社经营,密切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持续落实产业奖补政策,激发贫困群众通过自主发展勤劳致富的动力。(农业办、扶贫站、财政所,各村、社区)

(八)拓展就业扶贫增收渠道。做稳就业扶贫,积极应对经济形势特别是疫情影响新挑战,关注贫困劳动力就业状况和省内外用工需求,落实返岗稳岗就业帮扶政策措施。全面开展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发挥公益性岗位政策作用,合理安排弱能贫困人口,做好就地就业兜底保障。因地制宜创办扶贫车间,加强带贫台账管理与动态监测,为贫困人口提供就近就地就业机会。强化职业教育,落实“雨露计划”补助政策。稳定劳务输出,落实城乡贫困人员外出务工一次通补贴。鼓励创业,落实城乡贫困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劳保所、扶贫站,各村、社区)

(九)提升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统筹发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保障作用,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政策,确保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有保障。深入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确保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补差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脱贫攻坚期内,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尽可能落实低保待遇延退。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的低保户、特困供养户、残疾贫困户等特殊群体,织牢基本生活兜底保障网。(民政所、医保所、劳保所,各村、社区)

四、建立健全巩固提升机制

(十)建立监测防范体系。加强动态监测,全面建立脱贫监测户、贫困边缘户的监测台账,健全实时监测和预警防范工作体系,重点加强对返贫或致贫风险大的对象进行监测,全面落实分类施策,因户制宜,落实个性化帮扶措施,确保不返贫或致贫。(扶贫站,各村、社区)

(十一)激活增收发展潜力。推进农村带贫人才培育,积极鼓励更多返乡人才创新创业,大力开展“引雁还巢”工程,引领农村人才大军回流助力脱贫攻坚。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盘活集体闲置土地、山林、房产、水面等,积极引导农村土地采取出租、入股等方式流转出去,支持村集体兴办经济实体,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活力和实力,提高村级巩固提升脱贫成果和服务群众脱贫发展的运转保障水平。(农业办、扶贫站、党建办、财政所,各村、社区)

(十二)积极推广防贫保险。重点针对处于贫困边缘且易致贫的农村低收入户和人均收入不高返贫风险较大的脱贫户开展防贫保险工作,紧扣“因病”“因学”“因灾”“因疫”风险,及时足额理赔,全面构建防范致贫返贫风险的长效机制。(扶贫站,各村、社区)

(十三)加强扶贫项目运营管理。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深入推进扶贫项目分类确权到村,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建成的扶贫项目不闲置、不浪费,持续发挥扶贫作用。加强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对扶贫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位,纳入国有资产及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优化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加强光伏扶贫项目运维监测管理。持续推行产权集体所有、收益集体分配,按照差异化分配原则,确保扶贫项目收益用于扶贫,保障贫困户稳定增收。(扶贫站、财政所,各村、社区)

(十四)不断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基层组织、贫困群众“两个内生动力”。筑牢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强化教育培训,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和村“两委”干部示范培训纳入2020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提升基层组织综合素质。深化“党建+”扶贫,增强基层组织在脱贫攻坚中“主心骨”和领路人作用,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的基层治理体系,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引领脱贫的内生动力。深入推进扶贫扶志感恩行动,持续宣传好党的扶贫政策,深化感恩教育,大力挖掘、选树身边先进典型,用身边典型引导贫困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树立自我脱贫发展斗志,自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党建办,扶贫站,各村、社区)

五、统筹推进攻坚重点工作

(十五)积极化解疫情影响。全面排查、动态监测、有效应对疫情风险,重点排查监测疫情影响剩余贫困人口脱贫、导致脱贫人口返贫、造成边缘人口致贫等风险。深入分析研判疫情风险新挑战,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强化领导干部“挂乡包村”和选派干部驻村帮扶责任,积极为基层和贫困群众排忧解难,因户因人分类精准施策,突出产业就业帮扶重点,有效化解疫情影响风险。(扶贫站、卫计办、党建办、农业办、劳保所,各村、社区)

(十六)强化消费扶贫带动。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通过协调提供场地、减免费用、给予补贴等优惠政策,发掘市场潜力,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积极参与消费扶贫,合法诚信经营扶贫产品。完善产品认定、统计监测、严格监管等机制,配合构建“互联网+”“展销会”等产销对接、“以购代捐”、“以买代帮”等消费扶贫体系。持续推进扶贫产品“六进”活动(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等单位食堂和进交易市场),积极引导民营企业集中采购扶贫产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购买扶贫农产品,“以购代捐”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切实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扶贫站、党政办,各村、社区)

(十七)强化驻村帮扶。严格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调整,切实保持帮扶力量,提升选派工作实效。严格执行驻村帮扶干部统一管理制度,继续保持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和村干部齐心协力脱贫攻坚的工作格局,提升帮扶工作政策水平和方法能力,加大脱贫攻坚一线干部关爱力度。严格工作纪律,聚焦巩固脱贫成效,开展第一书记年度考核,对不胜任、不称职的及时“召回”选派。充分发挥驻村干部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个“战斗员”作用,科学谋划好疫情结束后的各项工作,推进应对疫情决胜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落实落地。(党建办、扶贫站;各村、社区)

(十八)持续开展排查整改。持续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以“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为抓手,扎实推进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省、市脱贫成效考核及督导、监督监管等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认真抓好扶贫领域各级巡视、巡察发现突出问题整改,全面仔细梳理分析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逐条逐项落实销号整改,确保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扶贫站,各村、社区)

(十九)优化提升人居发展环境。做优发展条件,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健全管理管护制度。根据疫情影响, 调整完善各行各业扶贫项目年度计划,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农村“厕所革命”、农村社区和家庭环卫整治,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农村电网和网络改造升级,优化提升脱贫增收发展环境,深入打造安居乐业美丽家园。(新村办、村镇规划所、扶贫站,各村、社区) 

(二十)认真组织脱贫攻坚自查。紧扣脱贫攻坚成效真实性和准确性,逐村逐户组织脱贫攻坚自查,配合做好省级普查,全面检验脱贫攻坚成效和成色,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有力支撑,为全面总结脱贫攻坚提供详实依据。(街道普查领导小组、扶贫站,各村、社区)

(二十一)扎实做好总结宣传。深入推进学习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时对脱贫攻坚重要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主基调,构建全市“一盘棋”的大宣传格局,梳理自身工作实际,为脱贫攻坚辉煌成就系列展示积极推送经验成效稿件。总结精准脱贫的亮点成效、特色经验,编写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材料,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凝聚起强大舆论力量。生动展现新时代脱贫攻坚的努力实践、典型模范和显著成效,全面宣传扶贫事业历史性成就,生动讲好减贫故事。(党建办、宣传办、扶贫站,各村、社区)

六、持续强化保障措施

(二十二)强化责任落实。持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镇推进和实施”工作机制,筑牢街道、村两级书记带头抓、各单位合力抓、驻村队员和帮扶干部具体抓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四个不减”要求,力戒松劲懈怠等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继续保持打攻坚战的态势,尽锐出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街道纪委监委、党政办、党建办、扶贫站,各村、社区)

(二十三)保障各项投入。加大各级财政扶贫投入和金融、土地、科技等政策支持力度,确保与脱贫攻坚收官任务相匹配。强化各级部门单位定点扶贫,深入推进政府、市场、社会互动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联动,加大社会扶贫网推广应用力度,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褒扬激励表现突出的社会组织。(财政所、村镇规划所、民政所、企业办,各村、社区)

(二十四)落实激励关怀。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加强扶贫干部分级培训,落实容错免责,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注重在有效应对疫情、决战脱贫攻坚关键时刻考察识别和选拔使用干部,大力宣传评选扶贫干部先进典型,加强一线扶贫干部休假、体检、意外伤害保险等人文关怀。落实因公献出生命扶贫干部抚恤政策,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党建办、扶贫站;各村、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