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主要是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通过教育学习、心理矫正、社区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适应性帮扶等,帮助服刑人员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再社会化的系统影响活动,是社区矫正的核心内容之一。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是教…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精选5篇)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第1篇

关键词:社区服刑人员;自我教育;价值;途径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31-0325-02

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主要是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利用社区资源,通过教育学习、心理矫正、社区服务、职业技能培训、适应性帮扶等,帮助服刑人员矫正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其顺利再社会化的系统影响活动,是社区矫正的核心内容之一。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是教育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既有社区矫正机构带有法定强制性的常规教育,有广泛社会力量参与组织监督的社区教育,还应有能充分发挥服刑人员主观能动性的自我教育。

一、什么是社区服刑人员的自我教育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西方近几十年的热门话题“自我实现”,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成为了孔子及其弟子们学习的主要内容。自我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自我实现,自我实现的重要途径就是自我教育。孔子提倡的“学而时习之”和“见不贤而内自省”等其实就是自我教育的精髓所在。

自我教育是指帮助受教育者充分发挥自己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之能进行自我认识、自我监督和自我评价,肯定并坚持正确的思想言行,从而不断完善的过程。但自我教育并不是指自己强迫自己学习,它必须是一种自发的需要,学习只是一个过程,学习也不是目的。社区服刑人员的自我教育也是如此。社区服刑人员的自我教育是服刑人员通过不同的途径和形式,自觉地树立新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从而顺利进行再社会化,实现新的人生发展目标的过程。这样,可以使服刑人员能尽快地融入社会,积极地生活,避免重新犯罪,提升综合素质。

二、社区服刑人员自我教育的价值

1.改变传统的被动教育模式。传统的教育理念是封闭保守的,它重在强调系统学习,而缺乏主动创造性,忽视了能力的培养和发展。一直以来,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模式也是传统的,大多数的教育是服刑人员非自觉自愿地接受各项知识,以集中教育为主,再辅以一些其他类型,这样的被动教育效果甚微,因为服刑人员永远是被教主体。而自我教育则不然,服刑人员既是教育主体,也是被教育主体,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是一个统一体。可以根据服刑人员的兴趣与需要,自行选择有针对性的教育内容和形式,扬长避短,将知识与技能、技能与素质进行良好匹配,切实提高教育实效,由此也可以避免因强制被动教育而带来的抵触情绪。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提出了著名的自我理论,他认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两个自我,一个是实际自我,另一个是理想自我,如果两者之间差距很大,那么他的心理就容易出现问题,因为每个人都有一种固有的、先天的维护自我的动机。因此,通过自我教育,能使服刑人员“反客为主”,缩短实际自我与理想自我之间的距离,凸显他们强烈的自我意识,激化他们积极的改造需求,走向自我实现。

2.顺应态度转变的基本规律。心理学研究表明,态度的发展与变化有着一定的规律。凯尔曼于1961年提出了态度转变通常包括服从、同化、内化等三个过程。首先是服从阶段。这是一个仅限于表面上转变观点和态度的时期,从行为上表现为顺从与被动,一般地,社区服刑人员刚入矫时会慑于法律和制度的威严,为了避免处罚或获得奖励而采取一时性的表面服从行为。接着是同化阶段。随着不断地矫正教育,服刑人员的态度和行为会越来越接近社会团体,接受新的观点,表现出一种自愿认同,而非前一阶段的受外界压力而为。最后是内化阶段。这是服刑人员的一个自觉矫正过程,通过经常性的学习、实践,服刑人员的内心发生深刻的变化,能将新的观点和思想纳入与社会共融的态度体系,此时转变后的态度是深层独立、稳定而持久的。自我教育的特点则更加顺应了这个态度转变的规律。与此同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也要充分认识到这个规律,积极地将主动施教与自我教育紧密结合,善于抓住一切机会,捕捉各种信息,帮助服刑人员进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和社会知识的内化,早日实现真正的回归社会。

3.实现个体终身发展的目标。20世纪60年代,受系统科学方法论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文大家开始注重研究人的毕生发展,即关注个体从妊娠到死亡的整个生命过程的成长及变化。他们认为,人的一生是在不断的发展变化之中的,各个阶段有其不同的任务和特性,且由各种不同因素所决定。前已述及孔子《论语》中的那一段话,还有美国精神分析学家埃里克森的八阶段理论,都表明了人是终身发展的。由于服刑人员进行了不完全的社会化或错误的社会化,导致违法犯罪,因此,服刑人员尤其必须有志于终身发展,找到新的人生坐标,找到与社会的共存感,找到对人的认同感,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可是社区矫正是有期限的,为了实现终身发展的目标,自我教育成为了必然要求。联合国科教文组织提出,未来的学校必须把教育的对象变成自己教育自己的主体,受教育的人必须成为教育他自己的人,别人的教育必须成为这个人自己的教育。可见,服刑人员只有把社会作为自己终身发展的学校,通过自我教育,不断调整自我认知,学会做人、做事和生活,树立坚定的人生信念,提升自我实现的能力,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人。

三、实现社区服刑人员自我教育的途径

1.改变认知,自觉领悟。心理学家艾利斯认为,人的情绪困扰和不良行为不是由于某一激发事件直接引发的,而是由于经受这一事件的人对它不正确的认知和评价所产生的错误信念所直接引起。错误信念也称为非理性信念。所以,在自我教育过程中首要的是让服刑人员认识到自身的思维方式和信念有不合理的地方,必须学会改变不合理认知,通过不同形式慢慢领悟,进行认知重建。服刑人员可以通过阅读书籍、记日记和编写故事等形式,澄清不合理观念,消除不良的自我暗示;可以利用辩论技术,自己说出不合理观点,与自己或他人进行辩论、讨论,直至自愿放弃错误信念和思维方式;可以通过换位思考打破惯性思维,惯性思维是在实践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思维方式、程序和模式,它会深入到潜意识中反过来支配人的行为,当服刑人员遇到问题时,要学会转换角度,变换位置,理清思路,找出自己的错误,来个“反其道而行之”,这样可能会使心灵得以放飞,实现超越自我。

2.矫正行为,自觉慎行。杨伟康在《悟破习》一书中提出,通过“悟”、“破”、“习”可以通向成功。“悟”,通过领悟,从无意识的无能走到有意识的无能;“破”,采取突破性的行动之后,从有意识的无能走入有意识的有能;“习”,再通过不间断的勤练,从有意识的有能进入无意识的有能。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虽然积习难改,但作为服刑人员要有正风破习的勇气和信心。(1)榜样示范法。学习历史伟人、民族英雄及周围优秀人员,使服刑人员领会榜样良好的行为规范,深受感染,能从他律转为自律,不再为积习所蔽。(2)阳性强化技术。当服刑人员做出某些良好的反应或拒绝某些不良行为时,及时地给予自己一定的奖励(对自己的认可、物质奖励等),获得奖励后,又会反过来促动服刑人员重复这些行为,达到建立新行为、消退旧习的目的。(3)自信心训练法。许多服刑人员被判刑后,孤寂焦虑,自感前途渺茫,对生活缺乏信心,行为上自我封闭,服刑人员可以通过良性暗示、幽默、音乐欣赏、情感宣泄或拓展人际空间等多种方法,摆脱自卑的束缚,建立理性的自信系统,悦纳自我。

3.投入情境,自觉参与。在自我教育中,必须将个别教育与集体教育结合起来,矫正工作者应积极组织一些有益活动,提供、创设一些具体的情境,引导服刑人员主动投入其中,使服刑人员通过各种形式的活动获得体验,受到感悟。(1)公益爱心活动。服刑人员可以主动踏入社会,多多参与公益活动等,在帮助他人的同时,也帮助了自己,改变了自己。这也是最常见的一项活动,但不能流于形式,服刑人员可以自行加入公益团体,成为固定的志愿者,也可以单独进行,形成社会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成为一名默默无闻的爱心人,因为自我教育的道德意义恰恰在于感到并认识到自己是一个“负有义务的人”,人必须要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2)团体心理辅导。在团体的情境下,通过团体内人际交互作用,促使服刑人员在活动中观察学习、体验领悟,实现认识自我、探索自我、改善自我,产生新的态度与行为方式,形成一种彼此关心、相互尊重的关系,达到促进服刑人员良好的适应与发展的目的。(3)角色扮演。通过游戏活动、剧本表演等形式,服刑人员扮演一定的角色,模仿角色行为,体验角色的思想,表达出无法用言语描述的情感,唤起创造力和想像力,进入深层的自我认识。它富有趣味性、互动性,但必须有专业人员的辅导和帮助,正如有位名家所说:“我十分坚信,能激发出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因为服刑人员是因触犯法律而接受社区矫正的特殊群体,他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异于他人,需要有人正确地导向,帮助他们进行自我教育。

苏霍姆林斯基说:“一个少年,只有当他学会了不仅仔细地研究周围世界,而且仔细地研究自己本身的时候;只有当他不仅认识自己的内心世界的时候;只有当他的精神力量用来使自己变得更好、更完善的时候,他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而作为正在接受再社会化的社区服刑人员来说,也更应是如此。自我教育是“自我”和“教育”两个概念的结合,教育带有一般性,而自我则具有特殊性,因为它需要社区服刑人员发挥自我能动性和自我控制力,更需要持久性和终身性。

参考文献:

[1] 房鹏,裴俊杰.加强和规范服刑人员自我教育的思考[J].人权,2013,(6).

[2] 杨立红.浅谈心理学知识在社区矫正教育中的应用[J].科教导刊,2012,(1).

[3] 张荣艳.社区矫正教育方法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3,(30).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刑事科学技术专业 教学改革

一、专业教学改革的背景

刑事科学技术是公安、司法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的成果,收集、检验和鉴定与犯罪活动有关的物证,为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专门技术,简称刑事技术,也称物证技术。在新世纪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在法制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以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我国的法制的不断健全和普及,讲证据、重证据、用证据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在这种大背景下,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犯罪活动日趋科技化、智能化,对诉讼证据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这就要求刑事科学技术人员在数量和质量上都要有显著提高,才能适应当前和未来的刑事犯罪的形势,有力地打击各种犯罪,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为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根据公安部1999年颁布的刑事科学技术一、二、三级技术点人员编制标准,在四川省公安机关中需要配备刑事科学技术人员为3567人 。而2003年止,四川省现有刑事科学技术人员840人,尚缺2727人。2003年4月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向省公安厅、21个市、州公安局及其所属县、市公安局的政工部门,对全省公安机关2003-2008年的人才需求进行调查表明:需录用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员1062人,缺口很大。而目前,除中国刑警学院外,仅有少数省的公安院校开设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并且规模都较小,很难满足需求。过去我省除我校举办过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干部短期培训外,还没有任何院校开设过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学历教育。从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员队伍质量看,由于历史原因,学历普遍偏低,大部分人没有受过系统、正规的专业培训,而是在实践中,按照师带徒弟的方式培养出来的。这缺乏扎实的基础知识,难以运用高新技术到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中去,难以适应当前日益复杂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工作。因此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也是重大机遇。我们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加大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改革,才能培养出能够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和公安工作机制转变需要的高素质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

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在传统应试教育体制下,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教学目标不明确,片面追求大而全。既要求加强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培养“职业型”“应用型”人才,又要拓宽专业面,要求学生有广泛的适应性,培养复合人才,导致公共基础课所占比重过大,专业课的门类和学时偏少。据调查我校目前专科三年制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现在实施的教学计划,必修课为27-30门左右,共计2000学时左右。其中公共基础课为20-22门,占70%-72%,专业课为7-8门,占28-30%。理论教学所占比重过大,实践性教学薄弱,对学生动手能力和操作能力的培养未予以应有的重视,混淆了理论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的规格差别。人才规格的模糊性导致实践教学的不足,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不强。

2、教学内容陈旧。刑事科学技术发展与科学技术进步密切相关,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的今天,刑事科学技术的知识更新是很快的,而刑事科学技术教学内容却因种种原因,更新却较慢,陈旧和老化,与刑事科学技术实践脱节,跟不上刑事科学技术工作发展步伐,把原本实践性、操作性很强的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工作的教学,变成了纯知识讲授和课堂说教式教学,忽略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由于教学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应用性,与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工作实践之间的脱节,以至于学生毕业到刑事科学技术鉴定部门后,反映在学校所学的内容与实际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有较大差距,实战部门同志反映学生动手能力和应用能力差。

3、教学方法落后。长期以来采用“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忽视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抑制了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讲授学时偏多,实验实习学时偏少(仅占总学时30%左右),互动教学少。教师在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课时安排中,往往注重基础理论和知识体系,因此讲授课时多,而组织课堂讨论、课堂分析、课堂交流等其他教学活动很少,对于学生智力和能力的培养和发挥不利;不利于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由于受教学条件限制,现代教育技术方法使用少,贴近实际的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的模拟训练有限。难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素质,难以满足培养新时期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人才的需求。

4、未建立专业实习基地。在学生实习阶段,尽管学校在基层公安部门建立了实习基地,但没有专业的实习基地,因此各专业学生实习没有体现专业特色。刑技专业学生同侦查、治安、法律专业一样,常下到派出所、治安队、法治科等部门实习,难以接触刑事技术鉴定,对专业提高不大。

5、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教师理论联系实践不够,深入基层锻炼少,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教师少,“双师型”教师比例较小。高学历教师少。

二、教学改革的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 教学改革的目标

1、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把以分数、以知识继承度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准转变到评价学生的知识迁移能力、运用能力、实践能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上来,形成有公安特色、专业特色的教学理念。

2、专业人才模式改革。以社会实际需求为依据,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确定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新型培养结构,以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适应公安第一线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刑事科学技术应用性人才为宗旨,建立起“警学结合,校局互动” 教学改革机制,构建 “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即“产、学、研结合”的专业人才模式。

3、课程体系改革。以专业技术应用能力和基本素质为主线设计培养计划。建立完善刑事科学技术学科群,构建具有公安特色、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特色的理论教学体系和实践教学体系。

4、教学方法改革。改变陈旧的“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一系列动态性的、开放性的、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积极应用现代化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5、实验、实训基地改革。打破学校过去教学相对封闭的状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建立具有公安特色的学校与警局合作,人才和设备资源共享,校内、校外专业实验、实训基地和物证鉴定中心结合的实践体制。

(二)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1、建立新的公安教育观念和新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教育部周济副部长强调“高等职业教育主要是培养向生产和社会实践第一线的实用人才。”;张尧学司长指出“高职教育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就业教育,即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市场上需要的、抢手的、有一技之长的高素质劳动者或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而不是那些基础扎实,毕业后仍需进行较长时间的培训和再教育之后才能胜任工作的人才。”因此,给我们指明了高职高专办学指导思想、教育目的和目标。科学地构建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建立“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的新型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2、优化课程结构,适应培养目标的要求。突出专业特点,建立思想教育、人文科学、警用法律、警察技能、警务业务基础和刑事科学技术等六大模块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时应更多地考虑其专业的实用性,突出课程内涵的专业特色。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设置时,应首先是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特色、其次是公安特色、然后才是大专生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理论和工具类课程。

3、树立新的教学质量观,改革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办法。

4、按照“警学结合,校局互动” 教学改革机制,建立校外实习基地,校内实验室和学校物证鉴定中心,完善“产、学、研”相结合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三、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学改革举措

(一)确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质量标准

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设置以来,为了进一步明确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具体目标,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面向省公安厅、21个市、州公安局及其所属县、市公安局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基层对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的具体要求。通过对调查的资料和数据的处理分析,形成了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对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培养基本需求的意见。调查表明,基层刑事科学技术对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的基本要求是政治上忠诚可靠,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和坚忍不拔的意志,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有系统而扎实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知识和较强动手能力等。通过调研,我们确立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对人才的需求,以实践部门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实践部门需要什么样的人,就培养什么样的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要以培养适应我省基层公安机关(尤其是区县公安局)需要的,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员为目标。

在确立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基础上,我们研究制定了以技术应用能力为主线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

l、政治素质要求:具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对党、国家、人民绝对忠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勇于献身的精神,沉着机智,严格执法,公正廉明。

2、法律素质要求:具有依法办事的思想,坚决维护法律尊严。懂得法律知识,熟练掌握刑事法律、法规,熟悉刑事办案程序。

3、专业素质要求:具有牢固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知识,掌握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基本技能,并熟练掌握相应的操作方法。具备一定的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能力。

4、身体和心理素质要求:身体健康,体能充沛,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态良好,具有较强的意志品质,良好的心理素质。认识问题深刻,领悟能力强,有较强的推理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

5、文化素质:掌握计算机应用的基本技能,英语通过大学生一级以上计算机考试;熟练掌握一门外语,通过大学生三级以上英语考试;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和写作能力。

6、警务基本素质:掌握公安业务的基本知识,会使用武器、警械,具有擒拿格斗技能等。

培养目标和学科质量标准的确立,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教学改革和学科建设指明了方向,使刑事科学技术学科建设走向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二)优化课程结构,适应培养目标的要求

为了使课程设置更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打破原来的课程设置,将刑事科学技术专业的必修课应分为:思想教育、人文科学、警用法律、警察技能、警务业务基础和刑事科学技术等六大课程模块。

1、思想教育课程模块:政治理论等课程,坚持“政治育警”,提高学生的政治觉悟,培养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勇于献身的精神。加强“两课”的教学,注意将课程融入平时的政治学习、各种教育讲座、公益活动、政治思想工作中,增强效果。

2、人文科学课程模块:开设计算机应用、大学英语等课程,培养计算机、外语、写作等能力。开设数学、物理学、化学等课程为专业课程打基础。

3、警用法律课程模块:开设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与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有关的法规等,培养其警用法律运用能力。法律课的教学内容应与其他专业有区别,要紧密结合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如刑事诉讼法关于现场勘查、物证发现提取、检验、鉴定等法律程序及要求。

4、警察技能课程模块:开设擒拿、射击、驾驶等课程,培养警察基本技能。警体技能要达到人民警察的基本要求,但可比侦查、治安等专业要求低一些。

5、警务业务基础课程模块:开设公安基础理论、公安文书写作、刑事侦查学等课程,培养公安基础业务工作能力。

6、刑事科学技术课程模块:建立完善刑事科学技术学科群,突出刑事科学技术专业课程特色,加重其课程比重,培养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能力。将原来的课程作一些调整:将原来的痕迹检验学分为“手印检验”、“足印检验”、“工具痕迹检验”、“枪弹痕迹检验”等;将原来的刑事影像学分为“刑事照相和摄录像”和“刑事图像处理”;将原来法医学分为 “生物物证检验学”(指对涉及案件的人体、动物、植物和微生物等生物物质检验)和法医学(指法医病理学鉴定、法医临床学鉴定等);将原来的刑事化验分为“毒物和毒品检验”、“微量物证检验”;加重文件检验和现场勘查的比重、开设刑事科学技术总论、现场勘查等课程。为适应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对人才的需求,可在大三学生实习返校后,根据公安机关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学生的就业意向和个人兴趣,选择刑事科学技术具体的专业方向,对相应的专业课程开设加强课,如痕迹专业方向,可开设特殊痕迹检验等课程;刑事影像专业方向,可加重刑事摄录像、刑事图像处理等课程。深入学习理论和操作技能,尤其是操作技能,以达到学生就业后能尽快适应工作。

(三)规范教学,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1、制定教学大纲:如果没有教学大纲,各位教师上课就可能出现随意性,各自按照自己的理解去组织教学,由于不同人对课程教学的理解不同,教学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必然产生差异,要严重影响人才培养质量。因此,2003年6月我校组织刑事科学技术各门专业课程编制教学大纲,以达到规范教学,明确各门专业课程教学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同时并编制实训大纲,规范实验实习教学,明确了实验实习教学的目的和要求。避免了过去实验实习教学的随意性,想开就开,想开什么实验实习项目就开什么实验实习项目,规范了实验实习教学。另外制定了专业能力测评标准,为实训的考核提供了量化依据。

2、加强教材建设:为了保证教学质量,注重教材建设。我校有11名教师正在参与21世纪公安高等教育,刑事科学技术系列教材的编写工作。在教学中积极选用近年来的统编教材。同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编写专业教材,满足教学需要。如刑事科学技术总论课没有教材,我们及时组织编写《刑事科学技术总论》填补了国内本学科空白。为了加强实验实习教学,编写了刑事科学技术各门专业课程的实验指导,保障了实验实习教学的需要。

3、加强教研活动:教研室通过教研活动使教师们进行沟通了解,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各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讨论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集体备课,使教师在教学内容的把握上,教学方法上进行沟通,促进教师的教学水平的整体提高。教师坚持相互听课,以便取长补短。对年青教师首次上课,进行试讲,保证教学质量。

4、调整教学内容,贴近实战:刑事科学技术是运用科学技术进行物证检验鉴定。当前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必然会带来刑事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同时也会带来利用高科技犯罪。因此,必须结合新形势下,案件发生情况和刑事科学技术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和更新教学内容,这样教学才能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实战,确保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的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人员的目标实现。如针对目前持枪作案较多的情况,痕迹学加重了枪弹痕迹教学;针对图像处理广泛应用在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刑事影像技术开设了刑事图像处理内容;根据目前物证检验广泛开展DNA指纹检验,法医学及时增加DNA指纹检验内容等。

5、改进教学方法:采用对当前刑事科学技术的热点的研讨,对实际案例分析讨论、组织课外兴趣小组等方法,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一系列动态性的、开放性的、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应用现代科技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根据各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采用音像资料、多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设置、创造更多客观、形象、生动的教学情景,使学生接受多种感官刺激,从而形成深刻印象,提高教学效果。制定政策鼓励教师制作和使用多媒体教学方法。已制作课件72个,达328学时。绝大多数课程已使用了多媒体课件教学。结合教学内容将国内外重大、典型的刑事案件资料,制作成案例教学课件,以便进行经典案例教学。校园网建立后,正在筹划利用校园网,开辟刑事科学技术网页,与学生进行教学交流、讲评作业、分析解决疑难问题,并可新技术信息。

6、改革考试方法:依据不同的课程特点,采用多种形式的考试方法。笔试主要考核基本知识,采取教考分离,考试课的试题由非上课教师出题,并计划逐步建立试题库,有条件的课程采用机读答卷,并进行集体改试卷。这样使考试排除了一些如学生“打定子”、教师泄漏试题、改卷偏袒或出差错等因素干扰,使考试成绩更加公正客观。撰写论文方式进行考核,通过学生对论文题的思考,查阅有关的资料,作调查研究和实验,获取的数字进行分析,而写出论文。对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写作能力很有益。实验实习的考核,制定了考核的质量标准,测评学生的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能力。这样规范了实验实习考核的内容、评定成绩的标准,避免了实验实习的考核的随意性,更加公正客观。并尝试进行模拟实际案件情况,进行实验实习的考核,考核学生综合实战能力。采用观看案例录像,回答问题,培养和测试学生的观察能力。课堂提问,回答问题以及开展课堂讨论,培养和测试学生的应变能力和表达能力。将笔试、课堂回答问题、实验实习以及平时作业等按照一定比例组合为学生的成绩,这样更能综合地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能力。逐步改变了过去单靠笔试定成绩,而出现高分低能的现象。

(四)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动手能力

增加实践教学内容与时间,痕迹检验学、刑事影像技术、文件检验学等主干课程的实践教学时间,占总教学时间的40%以上。根据教学计划总体安排,实践教学环节分为验证实验阶段、模拟实验阶段、综合训练阶段和毕业实习阶段,使得学生的实践活动,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逐步渐进,不断强化,达到培养刑事科学技术应用型人才的目的。从公安实际部门聘请一批具有丰富刑事科学技术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实验实习教学兼职教师,加强对实践教学的指导。加大模拟实验实习的力度,使实践教学贴近实战,如模拟现场的拍摄,模拟现场的物证提取和检验等。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营造良好的实践训练环境。在课余时间逐步开放实验室,为学生创造实践自学的环境,组织一些学生利用课外时间,进行研究性学习,开展一些小的科研活动。在校外公安基层实习基地,聘用实践经验丰富的刑事科学技术人员作指导教师,给予实习指导。实习完后指导教师将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写出实习意见和评语。学生将撰写《学生实习专业技术报告》。这样保证了校外实习的质量。

(五)建立“警学结合,校局互动”的教学改革机制

1、走出校园,与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成都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乐山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南充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泸州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等公安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多次派教师前往调查研究,收集资料。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均到泸州市公安局及分局有关部门作为联系点进行调研活动,并形成了相关制度。并分期、分批派教师到公安基层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进行实践锻炼,使教师积累实践经验,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水平。

2、在走出去的同时,我们还坚持请进来。先后从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及院校聘请了22名客座教授。分别请了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常伯年研究员、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的杨盛君高级工程师、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杨鸣高级工程师、成都市公安局技术处叶岗高级工程师、省司法厅技术处刘朝宽处长和陈昌全处长的等专家来校讲学。为理论联系实际,开拓学生的视野,了解当前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势和面临的问题等具有重要意义。

3、在省公安厅的支持下,与公安厅省物证鉴定中心建立共建关系,进行人才交流,仪器设备交流,业务信息交流,教学、科研和办案合作。校聘请鉴定中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人员来学校讲学、任教、指导实践办案、从事科研活动等(按学校教师对待)。学校派教师到鉴定中心实践办案、从事科研活动(按鉴定中心人员对待)。四川省公安厅鉴定中心作为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刑事技术专业学生的实习基地,专业教师实践锻炼的基地,为学校的师生提供实践锻炼场地。鉴定中心人员则为师生实践锻炼的指导教师,指导学校的师生从事刑事科学技术物证检验鉴定工作。学校教师在鉴定中心人员的指导下,可使用鉴定中心的仪器设备从事科研活动和案件的鉴定工作。鉴定中心人员在学校教师的指导下,可使用学校的仪器设备从事科研活动和案件的鉴定工作。学校教师与鉴定中心人员共同合作,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及研究工作。科研成果共享。教学、科研及业务资料共享。充分利用省物证鉴定中心的资源,为我系的教学和科研服务,促进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

4、积极筹建学校的物证鉴定中心,争取刑事科学技术鉴定权,以便对外接案进行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工作,为对外开放提供窗口,为师生提供从事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的实践机会。这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大举措,对构建产、学、研结合体制具有重要意义。目前筹建工作已基本到位,并已通过省公安厅的检查验收,只等省公安厅的批文授权,即可挂牌。

5、校外实践活动是检验学生在校学习效果,增加岗位意识,到岗训练的一种好的方式。在学校已建的20个公安基层实习基地的基础上,将以地、市、州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部门为中心,辐射区县公安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建立专业实习基地,为学生的毕业实习提供良好的环境,确保学生专业实习需要。通过专业见习、实习、办案,真正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使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提高。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素质

师资队伍建设是专业教学改革的保障措施。教师队伍建设主要进行了以下方面工作:

1、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鼓励刑事科学技术专业教师参加高层次培训,力争形成本专业骨干教师群体和学术带头人。要求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制定《青年教师学历(学位)提升工程个人规划》,提高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争取5年内硕士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比例由现在的0.08%。上升到25%,今年研究生学习的教师人数将上升为7人。实行青年教师指导制度,指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资较高的教师指导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让青年教师尽快熟悉业务,提高教学水平。

2、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通过鼓励教师积极报考全国“司法鉴定人资格”考试,取得鉴定人资格;积极申报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到物证鉴定中心或校外实习基地开展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和科研工作,以及在公安基层锻炼,使担任专业课教学的“双师型”教师的比例由现在的37%达到70%。

3、通过教学、科研、办案三结合,提高教师的综合业务能力。激励教师将教学与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实践结合;积极开展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的科研活动,争取获得较高层次的科研项目立项,现已有2项省级课题和2项厅级课题立项,一项获省政府科技进步三等奖,开发新技术为基层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工作服务;积极承担刑事科学技术检验鉴定工作,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和学术水平。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第3篇

关键词:团体心理咨询;服刑人员;心理矫治;改造

中图分类号:G642.423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1)05-0150-02

一、团体心理咨询的概述

团体心理咨询是心理咨询的主要形式之一,它是相对于一对一的个体心理咨询而言的。人是社会性的动物,一个人的成长与发展是离不开团体的。可以说,团体心理咨询的魅力就在于它充分重视与利用人类的乐群性,使参与团体活动的成员,在团体情境下基于团体内人际交互作用,促使个体在相互交往中通过观察、学习、体验,认识自我、探索自我、接纳自我,调整改善与他人的关系,从而学习新的态度与行为方式,以发展良好适应的过程。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既能节省心理咨询所需的人力和精力,又能利用集体的力量产生积极效应。 因其独特之处和肯定的效果,团体心理咨询被广泛应用于咨询、教育、医疗、企业、司法、社区等领域。

二、开展服刑人员团体心理咨询的意义

近年来,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已悄然成为刑罚执行机关对服刑人员改造的第四大手段,而且发挥着愈来愈重要的作用。将心理咨询引入监管改造,其目的在于解决服刑人员的心理问题,帮助服刑人员重塑健全人格,对于消除监管安全隐患,提高改造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把少数或是个别有心理问题和心理障碍的服刑人员提供援助、支持、咨询、治疗作为心理咨询的重点,显然已远远不能满足绝大部分服刑人员对心理健康的需求。

(一)团体心理咨询是服刑人员心理咨询的经济而有效的方法

近些年来,随着服刑人员心理咨询的不断深入,针对其所特有存在的心理问题,监狱的心理工作者们依据心理咨询基本原理,做了很多尝试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越来越多的心理工作者认识到仅仅把个别服刑人员作为心理咨询的对象是不够的。通过谈话教育和个别咨询的效果往往不太理想。服刑人员所存在的心理问题往往具有共同性,在解决服刑人员类似的或普遍存在心理问题时,团体心理咨询显现出其明显的优越性。它既提高了心理咨询效果,又省时省力,影响大、效率高,从某种程度上弥补了个别咨询的不足。在团体心理咨询活动中为了帮助有着共同成长课题和有类似问题及困扰的服刑人员,咨询师可以根据其问题的相似性(或共同目标),同一时间、同一场所、同一情景中面向众多服刑人员设计短程团体心理咨询方案并实施。在团体氛围中积极关注每一个人的心理健康,从而促进服刑人员的人格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其潜能,克服种种困难和障碍,维护并增进其心理健康的发展。

(二)团体心理咨询是提高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水平的有效手段

1.正确的认识自我,激发自我潜能。美国社会学家库利提出“镜中我” 的理论来形容自我是与别人面对面互动的产物。他认为,周围的他人好像一面镜子,一个人对自己的认识是其他人关于自己看法的反映。在服刑人员中,绝大多数人都不能正确对待自己,缺乏自知之明。他们有的过于自卑,做事往往瞻前顾后,以致一事无成;有的罪犯则过于自信,唯我独尊,思想改造上无明显的进步。在团体情境中给成员提供与他人交往的机会,通过彼此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可以观察和分析他人的心理与行为,使参与者进行自我探索,更清楚地认识自己、接纳自己,建立新的自我认同模式,正确的自我评价,建立健康的自我形象,增强自觉能力,进一步激发自我潜能。

2.增进心理健康,促进心理发展。在团体心理咨询过程中,不但可以创造一种安全、温暖、可信任的气氛,而且还可以促进其良好的心理发展与心理成熟,培养成员健全的人格及协调的人际关系。在理解和支持的氛围中,团体成员不仅可以被他人接受和容纳,发现相同性,从中得到情感支持,还能探索自己与其他人相处的方式,尝试各种选择性的行为,交换认知的经验,学习有效的社会技巧。这可以使服刑人员能够积极面对现实,增强自我心理调节能力,维护自我身心健康,调动服刑人员积极改造热情,提高其改造的质量。应该说,团体咨询最大的功能就在于它积极启发和引导服刑人员心理健康的发展。

3.改善人际关系,提高人际交往能力。人际交往是指人与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动态过程,它是人类社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人的许多需要都是在人际交往中得到满足的。据有关调查结果表明,在监狱当中被严格监管的服刑人员的人际交往问题及由此引发的心理冲突困惑最为突出,占调查总人数的30%左右。人际关系不良往往是许多心理问题之源。在团体心理咨询中,通过成员间的互动、学习、模仿、尝试,探索新的行为方式,学习如何有效地交往,形成新的人际互动的行为模式,学会从与别人的交往中察觉自我、修正自我、完善自我。也可以使其在心理上产生归属感和安全感,满足一定的心理需要,在互动中成长,在交往中发展。在咨询团体环境中,可以选择并实践多种多样的人际交往技能,并将它们移植到其他的生活情境中。特别适用于人际关系适应不良的人。

(三)团体心理辅导在于激发服刑人员的自我教育潜力

前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有句名言:“促进自我教育的教育,才是真正的教育。”服刑人员是具有一定自我教育潜力的,尤其在团体心理咨询中利用团体的氛围和与真实生活相似的场景来练习新行为。通过倾听、观察他人行为而间接学习,以一种“经验分享历程”的团体讨论方式,可以促使成员多角度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也可以促使其获得正确的观念与适当的态度。同时可以充分地调动服刑人员自我管理、自我改造、自我教育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这对于提高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水平,有效消除服刑人员的不良情绪并维护心理健康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三、在服刑人员中开展团体心理咨询的常用方法

服刑人员在行刑机构内的时间普遍较长,其心理有着特殊性,矫治难度较大,这是心理咨询工作面临的一个严峻形势。如何利用有限时间最大限度地、系统地解决其具有共性的心理问题,是很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的。目前在实践中常用的团体心理咨询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团体讨论法

它是在团体的情景中,成员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知识背景就一个共同关心的比较有意义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各自不同的看法,可集思广益、各抒己见,使问题更加清楚,以达成共识。在服刑人员沟通思想和感情的基础上,团体讨论将有助于成员克服盲目、错误的认知,做出一个正确的、一致的决策,以修正自己的看法,促进其心理和行为问题的解决。

(二)角色扮演法

角色扮演技术是一种通过行为模仿或行为替代来影响个体心理过程的方法。个体在扮演某一角色的过程中,站在角色的立场和角度来思考问题,体验角色的处境和感觉,预测角色可能采取的行动并做出适当的反应。进而反思自己与角色反应的差异,从中理解角色,理解自己,从而达到消解个体的心理困扰,促进个体心理正常发展的目的。在针对服刑人员开展团体心理活动时,让团体成员依据一定的故事情节,简单模仿故事中的角色,体验不同的社会角色,并获取有关背景信息,达到相互了解、理解他人、反省自我的目的。实践证明,此方法对于大服刑人员改善人际关系、提高交往能力尤为有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服刑人员的心理素质,角色扮演是行之有效的团体心理辅导模式之一。

(三)心理剧

心理剧是精神分析学派的心理治疗方法,是精神病理学家莫瑞努1921年创立的。它是一种可以使团体成员的感情得以发泄从而达到治疗效果的戏剧。其方法是通过特殊的戏剧化形式,让参加者扮演某种角色,借助某种心理冲突情景下的自发表演,探索当事人的人格、人际关系、心理冲突和情绪等问题,体验到一些以前没有意识到的情感和态度,并达到宣泄情绪、减轻压力、消除心理上的自卑感的目的。在监狱中,可根据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心理问题编排一些反映实际情况的心理剧,通过夸张的艺术表现形式,让服刑人员用自己的语言达到思想上的碰撞、心灵上的共鸣,以取得更好的心理咨询效果。

(四)行为训练法

行为训练法的理论源头可追溯到本世纪初美国心理学家华生创始的行为主义心理学。应用团体行为训练的方法即通过行为训练的方式改变个体的行为,从而达到改变个体心理模式的目的。具体地讲就是团体心理咨询中可以有领导者确定好训练目标后,要求参与者采用强化、惩罚、厌恶及条件反射等手段,使个体或群体的行为发生改变,以达到使其增加某项适应或者是克服甚至停止某些不良行为目的。如团体成员可以通过自我暗示、心理咨询师的示范和团体成员间的人际互动来进行放松训练、自信心训练和情绪表达(控制)训练等。

(五)心理游戏法

在咨询过程中运用团体游戏的方式,既可以激发组员的兴趣,又可以寓教于乐,使其在轻松愉悦的游戏中开放自我,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和教育。一方面可以调动起服刑人员切身参与的乐趣,体验到意外的发现;另一方面也能通心理游戏活动唤起当代服刑人员对生活的热情,对周围人的关注,对父母的关爱,影响其正确的人生价值观念的形成。

综上所述,随着心理咨询技术在服刑人员的改造中不断地深入和应用,团体心理咨询理论与实践将不断得到完善和补充,它对改善服刑人员人际交往能力、全面客观认识自我、增强自信心和责任感、提高抗挫折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势必将成为维护与促进服刑人员的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 刘勇.团体心理辅导与训练[M].广东: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2-6.

[2] 任俊杰,高德贵.结构化团体心理咨询理论与实践实证性研究报告[R].罪犯与改造研究,2009,(7):22-23.

[3] 孙时进.社会心理学[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48-49.

[4] 章恩友.罪犯心理矫治[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136.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第4篇

1、你的演讲稿四平八稳,怎么看都象是报纸上的文章,没有凸显出个性来,也就是说你没有把你的特长讲清楚,那么大家凭什么要选你呢?

例如你讲了你对刑事案件的认识、对刑庭庭长位置的认识,但没有结合自己的经历、自己的优点、自己的特长、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进行展开,这样就说服力不强。其实你有很多优点可能是其他人不具备的。例如就我所知的:你很好学,自费买书看书学习,与法律同好参加讨论学习等等,这些显然可以与庭长需要精通业务结合起来讲。而同样据我所知,整个法院里可能有许多人在整个法官生涯中除了单位里发的书之外,自己从不买书看书。另外,你掌握了现代信息技术,可以通过网络获取大量有价值的信息,可以在网上与专家交流讨论,与同志们交谈,这样可以使你在处理疑难案件时更有理性、掌握更多的信息。另外,你还在部级、省级媒体上发表了文章,这表明你有较强的法律知识、逻辑表达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归纳综合能力、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其它的我就不说了,你自己总结吧。

2、同样是大家都会讲到的问题,你要讲得有特色,否则不会引人注意。市场经济是“眼球经济”,参加竞选更要把吸引大家的注意力作为第一要务,否则不会成功。例如你讲到的“刀把子”问题。现在这个观念就要转变,你要突出这种体现现代性的转变。例如政治素质的问题,政策和法律各自有自己的界限,但也有联系。你只强调了“严打”,却未强调“依法”,尤其是没有表达出作为法官所具有的“只服从法律”的气质,这就显得人云亦云,了无新意了。在这方面你必须突出“严打”的界限必须是法律之内的“严打”,不能“乱打”,这才是最大的讲政治,这才是维护法律这一人民意志的最好的方式。再例如管理问题,法官的管理必须是完全不同于行政的管理。这一点其实是大有文章可做的。尤其是庭长又不是院长,在行政上的事务充其量只是个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而已,不能多管。对法官而言,在行政上,不管就是最好的管理,就是体现了“司法独立”的精神。所以你当庭长,怎么维护司法独立其实是一个很得人心的重点。可惜你一点也没有论述到。而在此之外的管理,也是有点子可出的。例如作为管理者,对下属的培训,这是当然的义务。而且******总书记在apec会议上关于人力资源的一个讲话中,就提出了创“学习型”社会(包括机关、企事业等等)的要求。这实际上是国际上最新的90年代后期开始兴起的管理理论。超越了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的人(x理论、y理论)等各阶段。所以你可以结合提出创建“学习型审判庭”的新概念,绝对有效。(关于“学习型”的理论及其措施,可以参见《第五种修炼》及其后配套的一些书和资料,也可以与我交流)。

唉,马上就要上班了。时间无多,有些话也就省略了吧。总之,要记住:1、突出自己为什么适应这一岗位的优势,这一优势最好是别人所不具备的。2、要有卖点。就是你的认识、你的施政纲领要有新意,要使干警信服、领导感到有启发。3、结尾要有力,要显得有风度。这方面到时我可以给你参谋参谋。或者如有必要,我干脆把我的竞选演说词(实际上是提纲,因为在实际讲的时候我又生发出去了)也帖出来给你参考得了。

祝你选上!我投你一票!

附铁面柔情法官的演讲词

《怎样做好一名刑庭庭长》

一、我对刑庭的认识

刑庭在法院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在中华法系的传统中,刑民是不分的,不是说将刑事案件当着民事案件处理,而是不管民事刑事,统统在刑事法律上进行规定,均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在现在,也是将刑庭称之为“刀把子”,是法院的招牌和门面。当前,正值“严打”,刑庭扮演着“惩治罪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的稳定和秩序”的重要角色。

二、对刑庭庭长的要求

1、政治素质好

政治素质除了通常所讲的以外,还应当做到深刻领会当前的刑事政策,了解刑事政策的实质含义。法律是生命、政策是灵魂。既要依法,又要掌握政策。今年是严打斗争深入开展的第二年。严打对象主要是三个方面(1)打击黑、恶势力;(2)打击抢劫等暴力犯罪;(3)打击重大盗窃活动。对于这三个方面的刑事犯罪分子,一经查实,就要坚决予以从重从快地判处。另外,对于原来的“七类”案件也要从重打击。

2、业务精通

作为刑庭的一庭之长,业务上自然要求比较精通,不但要及时了解刑事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同时对相关的刑事理论也应当有所了解。比如对于共同犯罪,除了了解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以外,还应当对其历史沿革、各种学说、各种共犯形态、相应的处罚等理论进行了解和深入研究。只有如此才能把理论用于指导实践,从而在司法实践中把握具体的案件,作出公正严明的判决。在我国,对刑事实体处理方面的理论研究是比较成熟的,但对于程序和刑事制度的研究,由于受“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思维的影响,还不太深入。作为一名刑庭庭长,应当对“程序公正是看得见的公正”有着深刻的认识,严格依法保证程序公正。

3、管理有方

管理,是一种艺术,除了建立相应的制度,以制度管人外,还应当将人性融入管理中。也就是说:应当认识到每一个在刑庭的工作人员都是人,大家都是平等的,都有性格特点。要寻求大家对制度的理解,做到真心遵守制度。庭长要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另外,庭长也是分管院长的助手,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认真落实分管院长的指导意见。对于授权案件,要充分放手,让审判长、独任审判员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三、我的施政纲领

1、学习提高

每月安排2至3周的星期五下午组织全庭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学习的内容主要是当前的刑事政策方针和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比如,最近了全国人大对刑法的修正,就应当即时了解和学习。了解刑法理论。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只有多学,才能提高素质,也才能胜任本职工作。希望院里能建立图书馆或者资助刑庭一笔钱购买书籍。

2、探索改革

学习刑法心得体会范文第5篇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7.15.065

传统的刑法总论教学模式是满堂灌的讲授方式,这种方式虽然教师能够将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全面和系统的传授给学生。但是,这种方式重视理论知识的讲解却忽略了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重视学生课本知识的学习却忽视了学生综合法律素质的培养。因此,一味的实行教师主导下的讲授,务必会使刑法总论的教学出现本末倒置的现象,导致学生对于刑法总论学习仅仅限于纸上谈兵,而不能解决实际的刑事法律问题。有违刑法总论教学大纲和法律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同时也不符合现代高等教育理念的基本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很多刑法学教育工作者纷纷探讨刑法总论的教学改革问题,以寻求更为科学、合理且有效的课程教学模式。随着案例教学法的提出,笔者一直在教学过程中探索和实践着,深感案例教学法对于刑法总论的教学具有重大意义。

1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和特征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刑法总论教学过程中,以刑事案例为依托,通过案例内容将学生带入某种刑事法律情景之下,学生在法律情景之中真实感受案情甚至可以作为案例中角色进入情景,通过小组协作或者个人思考形式追寻解决案例中刑事法律问题的最佳途径,形成方案。这种案例教学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1具体、直观

案例教学法用一个案例将学生带入某个情景之下,该情景中涉及很多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学生在情景之下可以把课本上较为抽象的概念和理论同情景之中的具体情节相联系,这样就使得抽象的概念和理论以一种生活化的形式展示给学生,使得学生对知识点的理解更加具体、直观。

1.2教学的实践性较强

案例教学法将学生带入某种情景之下时和带领学生办理真实的案例有异曲同工之妙,学生在情景之下可以直观的感受案例,在直观的感受之下,学生身临其境,结合理论知识,找到最佳的解决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需要分析案情,动手查阅相关资料,如果是小组完成还需要和组员协作。一个案例的完成可以让学生充分参与到刑法总论知识的探索过程之中,在学到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加能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因此,案例教学法具有较强实践性。

1.3学生是教学活动中的主体

在案例教学法中,从案例情节的阅读分析,到资料的查阅整理,再到小组的讨论和解决方案制定这些环节都是学生完成,整个教学过程教师只是起到督促和评价的作用,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学生自主进行,学生是课堂的主角。

2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中运用的优势分析

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的提高刑法总论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学习主动性,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只起引导和评价的作用,这样的教学模式和以往一贯的理论课教学模式相比具有天然的优势。

2.1案例教学法符合刑法总论的课程特征

从刑法总论的知识体系来看,主要有犯罪论和刑罚学两块,这两部分内容在很多知识点上都具有很强的理论性,而本课程往往是低年级学生学习,对于低年级学生而言,理论性强意味着难懂和枯燥,倘若一味的坚持教师主导的讲授法,势必造成学生不能完全理解知识点,而且?会导致学生会对课程失去兴趣。从案例教学法的特点不难看出,案例教学法正好能够解决刑法总论理论性强的难题,案例的分析往往使抽象的理论具象化,在案例教学的情景之下,学生更容易理解理论背后的内容。同时,学生理解了也就不觉知识点枯燥了。

2.2案例教学法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刑法总论的兴趣,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案例教学法强调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仅仅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引导和评价,充分体现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角地位。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再是刑法抽象理论消极被动的接受者,相反成为了积极主动探索刑法知识的分析者和探索者,为了解决案例中的难题而查阅刑法总论的知识,这样的学习模式学生更易接受同时也更加能够得到自我认同感,在趣味中学到新知识,因此就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最大能力去学习。再从心里认知的角度来看,学习应该是一种自由性、自主性的选择行为,学习的材料必须使学生感到通过学习获得的自我价值和学习意义,而案例教学法正好具有这一功能。

2.3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自学能力是当今社会对法学人才素质的基本要求,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是高等教育培养的重要目标。而传统单一讲授知识方式以灌输的形式教给学生现成答案,学生通过机械的记忆所谓标准答案获得知识,这样导致老师教什么学生就只会什么,刑法总论这类课程知识复杂,课时却有限,老师能在课堂中讲授的内容始终有限,因此学生课后自学非常重要。案例教学法本质上是教师有一定参与度(如组织、促进和评价等)的学生自学活动,在学生自主分析案情、查阅资料并寻求解决路径的过程中逐渐就培养了自主学习的方法和技能,为庞大的刑事理论知识学习打下能力基础。

2.4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提高他们的综合法律素养

在传统的刑法灌输式教学中,学生始终是一种被动的接受状态,更多的是听老师怎么讲授知识点或者分析案例,但他们自身的案例分析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得不到应有的训练和塑造,综合法律素养得不到提高。这种单一教学方式培养出来的法学学生,大多数学生只会背法条,而没有能力用其解决现实生活中的案例,缺乏法律运用能力。反观案例教学法,教学过程中要求老师督促、引导学生自主分析案例,大胆假设,通过查阅法律资料论证自己的想法,整个案例从法律关系的分析到法律的适用都由学生完成,案件分析能力和法律推理能力都能够得到、很好的锻炼,这些能力都是学生以后成为法律人才所必须的。

2.5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学教学中也是可行的

首先,我国长年以来的刑事司法为本课程积累了大量案例素材,这些素材也是开展案例教学法的前提。刑法总论学作为一门基础课程,尽管其理论知识复杂,但是每一部分都能够找到对应的案例,这为开展案例教学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其次,高校大量图书资料也是案例教学得以开展的重要条件,现在一般开设法学专业的高校法学方面尤其是刑法学方面的图书资料都是相当丰富的。这就为学生查阅资料解决案例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再次,绝大部分高校还建有模拟法庭,这也为案例教学过程中开展案例辩诉演练教学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

3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不难看出,案例教学是一个很好的刑法总论教学方法,但是要取得预期的效果,如果没有良好的设计与科学的运用,也难以发挥预期的作用。笔者将结合自己在刑法总论中的案例教学经验,分析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中的具体运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主要应当包括三个阶段:刑事案例的选取、案例教学的执行和知识点的小结。

3.1刑法总论教学案例的选取

刑法总论教学案例的选取是开展案例教学先决问题,是将案例教学法运用到刑法总论的教学中实施是否成功的前提和基础。教学案例应当是紧扣教学大纲的相关案例,可以来源于历年法院的判例库,也可以是社会关注的案件。所选择刑法总论的案例应当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同刑法总论知识点相对应。案例的选择应根据刑法总论的教学内容进行选取,切忌完全脱离当前的刑法总论知识体系。另外,教学案例应该能使学生通过案例的分析和讨论对课程中重难点知识的理解,并能将该知识运用到案例的解决过程之中,从而使学生在理解课程知识的同时并能将其运用到实际案例之中。

第二,具有启发性。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案例应当能够涵盖一些启发性的问题,必须要能启发学生对刑法总论的知识进行思考,带着问题查阅相关材料,倘若案例问题的设置过于简单或者过于直接就不能起到案例教学应有的教学效果。

第三,具有典型性。在教学过程中所选取的同刑法总论知识体系相对应的案例,该案例应当是对应知识点的代表性案例,最能反映对应的法律关系的具体内容,这样才能使学生将通过典型的案例的学习获得的知识及能力推广到其他案例甚至是以后的司法工作中。

3.2案例教学的执行

案例教学的执行是运用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步骤,主要包括案例呈现、学生自主准备、展现评价三个分步骤。

首先,呈现案例。一个成功而有效的案例讨论,必须有充分的事前准备。这就要求教师应事先将案例呈现给学生,呈现案例的方式包括:发放案例文字材料;直接描述案例;运用多媒体技术以PPT或者视频的形式呈现;分角色表演案例。

其次,学生自主准备。学生自主准备阶段又分为分析案情、查阅资料和解?Q方案的制定等过程。学生拿到案例后,必须先对案例中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只有厘清法律关系,找到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后才能有的放矢的查阅相关资料,而资料的查阅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步骤,带着问题查阅相关问题的我国立法以及理论,接下来的步骤是学生以小组的形式进行解决方案的讨论,这是检验课堂教学效果的环节,讨论越是深人学生的法律分析能力和法律运用能力等综合能力就越能得到锻炼。

最后,展现与评价。学生自主准备阶段结束后,应当组织学生按照小组对组内的结论进行展示,学生展示后,教师及时对解决方案进行评价。评价应包括学生对于案件法律关系的分析和对立法和理论的运用问题,说明学生给出的解决方案的可取之处或不足之处,并对以问题的形式引导学生在课后进行更加深入的思考。

3.3知识点的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