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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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初始计量属性都是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计量时,计量属性都是公允价值,所谓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以公允价值作为这两类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是为了反映该…

交易性金融资产(精选5篇)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第1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比较

1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相同点

(1)初始计量属性都是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初始计量时,计量属性都是公允价值,所谓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以公允价值作为这两类金融资产的计量属性,主要是为了反映该类金融资产相关市场变量变化对其价值的影响,把该类金融资产和市场紧密的结合。

(2)在取得金融资产的时候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或股息,都单独通过应收项目来核算。

在取得金融资产的过程中,如果初始取得价款中包含有已到付息期尚未领取的利息或股息,都要将这部分利息或股息单独通过“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来反映。

(3)金融资产持有过程中,确认的应收股利或利息都计入了当期的投资收益。

这两类金融资产,在持有的过程中,如果在资产负债表日需要确认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的,都要在当期通过“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在资产负债表日两类金融资产都要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

这两类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都要将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进行比较,如果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要根据公允价值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以便把金融资产更加紧密的和市场结合起来,更加及时准确地反映资产的价值变动。

(5)出售的时候,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以及持有过程中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都要计入当期损益。

2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不同点

(1)持有意图不同。

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意图明确,持有时间短,是为了短期之内进行交易,赚取交易差价的;相比之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期限就没有交易性金融资产那么明确。

(2)初始取得时的交易费用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直接通过“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取得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则是计入了资产的初始确认成本。当然,根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资产形式不同,计入的账户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股票的,交易费用可直接计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债券的,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计量,所以交易费用应记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科目,均构成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

(3)资产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不同。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的过程中均以公允价值来计量,所以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不一致,则要反映公允价值的变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要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动幅度较小或暂时性变化时,企业应当认为该项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在正常范围的变动,应将其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将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金融资产资产减值的处理不同。

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

3 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不同点的原因简析

(1)初始确认时交易费用处理方式不同的原因。

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交易费用处理方式的不同是由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意图不同而造成的,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了短期内进行交易,获取交易差价,因此持有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就是获取投资收益,因此该资产在取得过程中发生的成本之外的交易费用,就是投资者为了取得投资而先付出的代价,因此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交易费用应该计入“投资收益”的借方;但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期间并不确定,因此,为了避免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利用交易费用调节利润,对于企业持有时间不确定或者是长期资产的交易费用一般是计入到资产的入账价值中的。

(2)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处理方式不同的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是由它的持有意图决定的,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时间短,仅是为了赚取差价,因此短期内会处置,所以公允价值变动可以通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持有意图不明确,持有期间不确定,为了防止企业利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来人为调节利润,所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要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到处置的时候才可以转入当期损益。

(2)资产减值损失处理方面不同的原因。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主要是因为持有期限短,不涉及到减值测试和实际利率摊销问题,而且交易性金融资产正常的价值波动已经直接计入了当期损益,计提减值准备也是计入当期损益,因此二者造成的结果一样,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应当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主要是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是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影响的是权益而不是损益,而资产减值的话是会对当期利润造成影响的。

从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金融资产在进行核算的过程中的共同点主要表现在反映它们投资获益的共同特性上,而它们之间的不同点出现的最本质的原因在于企业持有资产的意图和期限不同。

参考文献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按新准则的规定,对外投资分为四大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本文探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之前,首先要知晓金融工具这一概念,它的定义告诉我们金融工具是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比如,有“全为”和“红星”两家公司,“全为”是销货方,“红星”是购货方,站在“全为”公司方发生的往来账是“应收账款”,表示的是“收取款项的合同性权利”,若站在“红星”公司方发生的往来账则是“应付账款”,表示“支付款项的合同性义务”;若“全为”公司发行股票,将形成“全为”公司的股本,它则是一项权益工具。有了金融工具这一概念,进而明确金融工具的内容,它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属于金融资产中的一种。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划分与特点

《企业会计准则》中把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其中第一类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均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这是20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如下特点: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由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可以看出,一项金融资产要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如购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该项金融资产必须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在市场上有报价,从而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的市场交易取得,能够可靠计量,还能随时变现,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3、属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况下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和期货等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为它们不能随时交易。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看:第一,取得投资近期出售,为获取价差收入为目的,即为短期出售而有;第二,在会计实务中为近期出售而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通常通常划分为此类;第三,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应设置的账户。“新准则”新增设了两个账户:“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资产类会计科目,是核算企业为交易性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一级科目下应设置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一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二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增减变动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利得或损失。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第3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要求上市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按新准则的规定,对外投资分为四大类: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本文探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分析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与计量之前,首先要知晓金融工具这一概念,它的定义告诉我们金融工具是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企业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比如,有“全为”和“红星”两家公司,“全为”是销货方,“红星”是购货方,站在“全为”公司方发生的往来账是“应收账款”,表示的是“收取款项的合同性权利”,若站在“红星”公司方发生的往来账则是“应付账款”,表示“支付款项的合同性义务”;若“全为”公司发行股票,将形成“全为”公司的股本,它则是一项权益工具。有了金融工具这一概念,进而明确金融工具的内容,它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而交易性金融资产则属于金融资产中的一种。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划分与特点

《企业会计准则》中把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其中第一类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指企业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均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这是2007年新增加的科目,主要为了适应现在的股票、债券、基金等出现的市场交易,取代了原来的短期投资,与之类似,又有不同。可以看出,交易性金融资产有如下特点:企业持有的目的是短期性的,即在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目的是为了短期获利。一般此处的短期也应该是不超过一年(包括一年);该资产具有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获取。

由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内容可以看出,一项金融资产要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如购入的拟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2、该项金融资产必须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在市场上有报价,从而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的市场交易取得,能够可靠计量,还能随时变现,如基金公司购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获利,该组合股票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3、属于衍生工具。即一般情况下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和期货等衍生工具,应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因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为了交易。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为它们不能随时交易。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确认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可以从三个层次来看:第一,取得投资近期出售,为获取价差收入为目的,即为短期出售而有;第二,在会计实务中为近期出售而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通常通常划分为此类;第三,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二)应设置的账户。“新准则”新增设了两个账户:“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交易性金融资产”是资产类会计科目,是核算企业为交易性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一级科目下应设置两个二级明细科目:一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二是“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的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持有期间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增减变动额。“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损益类会计科目,核算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利得或损失。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原则

(一)初始取得时对于成本的确定。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应该反映在投资收益的借方;如果实际支付款项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支取的债券利息,应当计入“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而不能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中,原因在于过去的现金股利或是债券利息,现在未收取,不能形成现在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二)确认现金股利或债券利息时。如果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属于取得时已计入的应收项目,则冲减应收股利;反之不属于,即是购买日不包括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则确认为投资收益。

(三)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日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发生变动的,企业应将变动额计入当期损益。运用等式:公允价值变动额=新的公允价值-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若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正值),借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同时贷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若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负值),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时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四)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新准则”规定,结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收取款项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即“投资收益”),若账面价值大于实际收取款项,反映在投资收益的借方,若账面价值小于实际收取款项,反映在投资收益的贷方;并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累计数转入“投资收益”。

四、举例说明——以购入债券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010年1月1日,甲公司从证券二级市场以银行存款102万元(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2万元)购入乙公司发行的债券,另支付交易费用1万元,该债券面值100万元,票面年利率为4%,剩余期限为2年,每半年付息一次,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资料如下:

1、2010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09年下半年利息2万元;

2、2010年6月30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5万元(不含利息);

3、2010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4、2010年12月31日,该债券的公允价值为110万元(不含利息);

5、2011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10年下半年利息;

6、2011年2月6日,甲公司售出该债券,收到价款117万元。

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10年1月1日购入债券: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

应收利息2

投资收益1

贷:银行存款103

2、2010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09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2

贷:应收利息2

3、2010年6月30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5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5

借:应收利息2

贷:投资收益2

4、2010年7月5日,收到该债券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2

贷:应收利息2

5、2010年12月31日,确认债券公允价值变动和投资收益:

公允价值变动额=110-(100+15)=-5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5

6、2011年1月5日,收到该债券2010年下半年利息:

借:银行存款2

贷:应收利息2

7、2011年2月6日出售该债券:

借:银行存款117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100

—公允价值变动10

投资收益17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6.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第4篇

新会计准则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主要指期权和期货。但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由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的三个条件可以看出,如果一项金融资产被划作交易性金融资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获取差价,而且企业初次确认时即确定其持有该项金融资产的目的是短期获利。所以,旧准则下的仅仅是为了出售获利而进行的短期投资,应当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

2.该项金融资产必须存在活跃的交易市场,在市场上有报价,从而其公允价值能够通过活跃市场取得或者说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该项资产还可以随时变现。

3.该项金融资产可以是股票、债券、基金单位,也可以是以股票或其他金融工具为标的的衍生金融工具,但其必须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并将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二、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务处理

(一)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借记 交易性金融资产 成本 科目,金额为其公允价值,同时将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到 投资收益 科目下;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 银行存款 、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等科目。与旧准则不同,新准则下,已宣告发放的债券利息或现金股利,直接加总入初始确认金额即公允价值,不再单独列为应收项目。例如:

(二)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期间

(三)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有活跃的市场,当企业决定抽回资金时,可随时在证券市场上将交易性金融资产售出。售出时应按此时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三、 关于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项目

交易性金融资产范文第5篇

关键词:交易性金融资产;金融工具;核算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识码:A

随着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越来越受到上市公司的重视。我们应当理解和掌握好公允价值这个崭露头角的计量属性,注意它自身可靠性低,操作性强的特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中,所以还要注意其所得税递延的问题。应用好它的独特核算方式,为企业投资运营做出贡献。

一、会计准则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的规定

(一)初始计量

企业初始确认金融资产,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费用计入投资收益借方,与其他金融资产不同。对于交易费用的处理,区别于其他金融资产。

(二)后续计量

2.对于企业持有期间收到现金股利或者利息,直接计入到投资收益当中;对于超过的部分计入投资收益。并且不产生税会差异,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金融资产来说,唯独交易性金融资产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原因是其持有期间最长为六个月,所以计提减值准备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来说,意义不大。

(三)处置计量

将实际收到的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且累积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

二、公允价值的涵义与处理方式

(一)公允价值的涵义

1.“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对公允价值所下的定义是:公允价值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财产交换或负债结算的金额。

2.“美国会计准则”给出的定义: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指,在自愿双方所进行的现行交易中,既不是在被迫或清算的销售中能够购买一项资产或出售一项资产的金额。

3.体现我国定义的《企业会计准则39――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二)公允价值的处理方式

1.将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当期损益处理,这样做会使企业净利润变得模糊。因为将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企业的利润表中,既包含已实现利润,又包含未实现利润;从客观上来说,降低了其利润表的有用性。

2.不属于上述的部分,则计入资本公积。计入资本公积不利于取得报表信息。原因是资本公积不计入当期损益,而是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和损失。《企业会计准则》中,有七项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如: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汇兑差额;金融资产的重分类等与金融资产有关。其他信息读者请查询《准则》详细说明,此处不再赘述。

三、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核算的税会差异

(一)税会差异的产生原因

1.会计和税法的计量口径不同。会计是根据会计要素来为企业的财务报表的使用者提供参考依据;税法则是以保证国家税收长治久安为目的。会计主张权责发生制;税法则更强调收付实现制。

2.我国的公允价值体系刚刚起步,其公允价值在经济市场的可靠性较低,市场经济不够完善;知识产权和生产要素市场活跃性较差;人为操作性较强。所以就公允价值而言,中国政府就预见性的做出了应对策略,《企业会计准则》中,在资本公积下设的二级明细,其他资本公积,就是针对企业公允价值调整的一项惩罚措施。虽然不属于当期损益的范畴,但依然会产生暂时性差异。如果将其变动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必然会严重影响国家税收。

(二)差异处理的基本思路

在企业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间,其公允价值的变动,虽然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当中,但只有在实际处置或结算时,处置取得的价款扣除历史成本后的差额才计入处置或结算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所以持有期间,随着公允价值的升高,企业应当将当期变动金额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减应纳税所得额;相反,若升高,则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这也就进一步阐释了在学习会计的初期,为什么在处置或结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需要将累积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到投资收益中。因为准则理解中,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理,就是要完整反应所持有的金融资产在企业中的全部价值;仅当金融资产在处置或结算时,其公允价值的变动才真正得到实现。下面节选一部分2014年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习题,更直观的感受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核算及税会调整的流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