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作建议(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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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人才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最持久的动力。近年来,宝山人才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域发展定位,坚持“引育并举,营造环境,优化队伍,构筑高地”的十六字工作方针…

公务员工作建议(精选5篇)

公务员工作建议范文第1篇

下面我就我区人才工作谈三点意见。

一、宝山人才工作的简要回顾

人才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最持久的动力。近年来,宝山人才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域发展定位,坚持“引育并举,营造环境,优化队伍,构筑高地”的十六字工作方针,以中国入世和宝山区新一轮经济大发展为契机,引进优秀人才,改善人才结构,创新工作举措,构筑人才高地和人才栖息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一是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加大,紧紧围绕宝山“二、三、一”产业发展定位,积极引进现代制造、现代物流、信息产业等区重点产业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打破了学历、职称、身份、地域界限,建立起了人才柔性流动的工作机制,全方位吸引高层次人才为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二是人才选拔培养机制进一步改善,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与市教委、市科委联合,有序推进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建立高校优秀毕业生实习培养基地,从高校直接选拔优秀毕业生进入我区,大力实施人才培训和进修计划,通过学历培训、继续教育、短期轮训、挂职锻炼等,不断促使各类人才增长专业知识,更新专业理念,发展专业技能,形成专业素养。三是吸引人才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出台服务人才、集聚人才的系列人事人才政策,树立“一流人才、一流工资”的观念,鼓励各单位分配直接与贡献大小挂钩,尝试在新建事业单位中实施岗薪制、年薪制等新型分配形式,积极开展优秀人才献计献策活动,为各类人才来宝山施展才华提供了有力保障。四是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初具成效,创建成立了宝山留学人员创业园,加强“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工作的有机结合,配合“万名海外留学人才集聚工程”的开展,大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宝山创业,现已吸引五家留学人员企业进驻我区,吸引外资860万美元。五是人才市场化配置程度逐步提高,大力建设人才市场,积极开展人才中介服务,通过人才市场选拔人才、配置人才,改善公共人事服务体制,建立机制健全、运作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一门式、零距离公共人事服务体系。六是人才工作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组织人事部门重视调查研究工作,紧紧围绕把宝山建设成为与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相适应的现代化新城,从参与上海新一轮大发展、更高起点竞争的高度,积极做好人才资源高地的规划与管理工作;各单位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人才工作,积极编制本区域或本系统人才发展规划,大力集聚优秀人才进驻我区。通过几年来的努力,我区人才资源总量平稳增长,人才资源整体素质稳步提高,人才分布的产业格局基本形成,人才队伍的培训体系逐步合理,为我区各项工作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随着上海国际化程度的提高和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区社会经济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也面临新的挑战。与实现“三变样”要求相比,我区的人才工作依然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首先,人才总量与结构有待进一步提高。2002年底我区人才资源调查数据显示,全区人才总量为88883人,其中高级职称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的8.2%,低于市平均水平。我区人才队伍学历层次不高,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占人才总量的49%。我区人才老龄化现象突出,年轻优秀人才后备力量不足,35岁以下人才占人才总数的27.7%。另外,在各行业中经济类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相对匮乏。其次,人才资源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由于受观念和体制等因素的惯性影响,尚未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惯例相适应的“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完善的人才工作机制;区域开发利用人才资源的抓手尚不完善,区域和单位人才开发工作规划相对滞后、比较薄弱;人才的认定标准陈旧单一,在人才的引进和评价上片面强调学历和职称,以实绩论人才的氛围和机制尚未形成,导致人才创新创造的激情和活力不够。再次,人才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在人才工作实践中,“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和谐氛围和“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尚未形成,人才的奖励、激励机制尚未健全,企业的人才开发主体地位尚未确立。

二、2004—2007年宝山人才工作的目标

2004—2007年,宝山人才工作的目标是:围绕宝山产业结构提升,进一步优化第二产业人才结构,增加第三产业人才数量,重点集聚现代钢铁延伸业人才、现代船舶制造与港口机械人才、现代物流人才、高新技术人才、现代商务人才和现代农业人才;围绕宝山社会事业和人的全面发展,进一步优化文教、卫生等社会事业类人才队伍结构,重点集聚适合宝山的具有一流水平的专家;围绕政治文明建设的要求和政府职能的转变,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制度和队伍建设,重点集聚能够担当起宝山可持续发展重任的领导人才。通过四年的努力,打造一支高效、廉洁、务实,适应新形势下政府管理职能要求的群众认可的高素质党政人才队伍;打造一支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的业内和社会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打造一支懂经济、会经营、善管理、有专长的市场和出资人认可的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打造一支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企业和行业认可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到2007年,使我区人才总量大幅增加,人才总数达到10万人,集聚人才、培育人才、人尽其才的人才机制初步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氛围基本形成。

三、2004年—2007年宝山人才工作的主要任务

人才工作的发展取决于体制与机制的创新,今后四年,宝山人才工作要打破常规选人才,拓宽视野育人才,施展抱负聚人才,以人才培育工程,人才开发工程,人才平台工程,人才政策工程和人才管理工程为抓手,切实加强和改善人才工作,把我区人才工作推向一个新阶段,主要有五项任务。

1、构建科学合理的培训体系,以人才培育工程为抓手,大面积提高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加强职业教育。要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根据我区产业发展的需要,特别是重点建设项目的要求,建立具有一定规模、功能齐全、师资水平高、培训设施和手段先进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综合基地,逐步形成以培养中高级职业技术人员为特色的职业培训格局。我们计划每年投入500万元,其中200万元用于培养400人左右的中级以上技工;另外300万元用于政府全额购买职业技能培训成果,并将其中的100万元用于中、高级技能人才的培训。到2007年,建成以培训现代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人才为主的两个全国一流的职教基地。二是加强继续教育。要加大在职人才培训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自主组织在职培训,营造良好的文化和学习环境,努力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和人才成长轨迹的有机结合。探索建立与宝钢、中船等大企业和上大等高等院校以及驻区部队的合作机制,引导开办适合宝山紧缺人才和军地两用人才需要的各种进修班,鼓励人才自觉接受培训。三是加强政治教育。要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院、区社会主义学院等各级各类党政学校的作用,强化对党政人才队伍的再教育,提高党政人才的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

2、着眼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以人才开发工程为抓手,促进人才资源整体性高效开发。一是加强党政人才的开发。要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大力推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对于紧缺急需的专业性比较强的领导岗位继续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对于党政机关空缺的科级领导岗位,除有特殊规定的以外,一律实行竞争上岗。从2004年开始,每年安排80名左右干部进行挂职锻炼;各区级机关部门录用的公务员到岗前先安排到“两岛”锻炼一年。二是加强后备人才的开发。要继续加强高校优秀毕业生培养实习基地建设,在四年内,与10所高校联合建立优秀大学毕业生培养实习基地,每年安排200名左右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来我区实习,构筑我区人才蓄水池。同时,大力加强见习基地建设,在现有基础上,每年增加10个与宝山产业发展特色相适应的钢结构、港口、物流、新材料等方面的见习基地,平均每年增加见习人员100人次,到2007年达到70个见习基地,完成见习2000人次,为缺乏实践经验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企业实训机会。三是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开发。采取适当的奖励措施,引导企业重点引进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拥有发明专利和专项技术技能的人才,把人才的引进与项目建设结合起来,与重大课题攻关结合起来,与重点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实现人才引进与项目对接,与产业互动。加强专业型机关的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从2004年起,面向社会招聘录用的机关人员必须是本科学历以上的专业人才,通过培养、引进、交流和重组,到2007年,专业型机关的专业人才比例达到80%;教育系统博士学位人员达到10名以上,硕士学位人员达到50名以上,特级教师达到15名以上;卫生系统博士学位人员达到5名以上,硕士学位人员达到50名以上,主任医师达到30名以上。要大胆探索和积极尝试专业技术人才的柔性流动,区内科研经费要向社会开放,鼓励各类人才围绕宝山需求开展科学研究,把引进人才与引进智力结合起来,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在区域内有序兼职、短期服务、承担委托项目及重要研究课题。

3、铲除政出多门、条块分割、资源分散的体制,以人才平台工程为抓手,提高人才服务体系的整体效能。一是建设统一开放的人才资源市场平台。要结合宝山的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形成门类齐全、层次丰富的人才配置体系,建立人才中介机构园区,重点引进与我区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钢结构、造船、物流、新材料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配置中介机构,对入驻园区的人才中介机构享受第一年免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规范对人才中介机构的管理,强化资质评价、准入评价、效益评价和诚信评价。要以市场为取向,打破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管理分割,加强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的贯通,加大人力资源开发的深度,构建统一、开放的人才资源市场体系。二是要建立开放共享的人才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全区统一的人才资源信息库,囊括全区所有单位、部门的人才信息,实现全区人才流动、服务和管理的信息化。建立覆盖全区的人才统计机制,对人才需求进行科学预测,及时人才需求信息。三是要建立统一高效的人才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公共人事服务质量,重点推进和发展档案管理、人事、人才引进、人才测评以及公开人才供求信息等服务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分片设立人事服务点,扩大公共人才人事服务的覆盖范围。

4、建立激励机制,以人才政策工程为抓手,促进人才环境的逐步优化。一是要出台设立宝山区人才发展资金的政策。区财政每年按区科技发展基金的10%安排人才发展资金,到2007年累计投入350万元,用于扶持注册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引进、培养、使用高层次人才,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资助智力项目的引进和推广,帮助优秀人才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特殊困难。二是要出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人才的政策。每五年召开一次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表彰会,奖励在本区经济、科技、社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命名一批在各行业工作业绩突出的拔尖人才和青年尖子并授予奖牌。每年表彰一次纳税前十名企业的经营者。制作优秀人才风采录,把优秀人才和先进单位名单编入《宝山年鉴》。三是要出台补贴人才租房和资助人才购房的政策。宝山区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引进的在宝山区没有住房的部级人才、市级人才和具有博士学历以上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人才,在宝山租房的由区政府给予租房补贴,部级人才和市级人才在宝山购房的由区政府给予购房资助。四是要出台鼓励人才单位有效使用人才的政策。对宝山区辖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不含区全额和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积极引进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优秀青年人才,且在管理岗位上使用培养两年后,续聘合同并聘任在本单位中层以上管理岗位的,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奖励,并根据一定的比例奖励推荐人才的中介机构。五是要出台改革人才分配制度的政策。区委、区政府对在岗且持续发挥领军作用的部级人才、市级人才、区级人才,给予高于同类人员平均收入80%、50%、30%的报酬。改革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注重岗位业绩考核,对新建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新聘人员,积极推行年薪制、岗薪制。六是要出台鼓励优秀人才进行学术研究的政策。帮助优秀人才出版学术专著、发表学术论文,促使其多出成果、快出成果。每年开展一次全区性青年人才学术研讨活动,为青年人才开展学术研讨筹措专用经费。七是要出台对有突出贡献人才提供教育、医疗便利服务的政策。对我区引进的优秀人才,其子女在我区就读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进入重点中学。对为宝山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对企业职工的子女教育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受到命名表彰的区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青年尖子、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优秀经营管理人才,纳税前十名企业的企业法人,建立家庭健康档案和联系人制度,每年给予一次免费的健康体检服务。

公务员工作建议范文第2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镇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不平衡,还存在村务居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假公开、甚至长期不公开,村居民代表、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不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管理不民主、不规范和管理混乱等现象。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不断完善“四议两公开”、“四定两监督”等制度,丰富村务居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提高全镇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和完善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让群众满意得实惠,为全面建成小康农村社会提供强有力保证。

三、方法步骤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第一阶段,筹备部署阶段(8月15日—31日)。搞好学习,进一步认识开展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搞好调查研究,对本地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充分认识,做到胸中有数,整治有法;拟定本地开展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标、方法步骤、措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认真梳理问题阶段(9月1日—10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村务居务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解决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9月11日—30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年底前)。结合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建立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依法推选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和落实工作职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等,保证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相关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健全村务居务公开实施小组。

健全以村(居)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或人数较少的村(居)可不设副组长),“两委”成员为组员,人数3至5人的村务居务公开实施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有关村务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政策以及上级精神;讨论、研究、部署村务居务公开的重大问题;搞好村务居务公开工作;倾听村务居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质询,并做到件件有落实;廉洁自律,加强自身建设。

2、推选村务居务公开监督委员会。

落实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3至5人的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居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成员。

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居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收集、整理、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和村务居务公开实施小组,负责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监督建立村务居务公开档案;代表村(居)民民主理财。

3、建立健全村务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

镇里成立村务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召集成员单位讨论村务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督促成员单位落实相关职责;解决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展对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调研、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推广经验做法,推动村务居务工作深入推进。

(二)规范村务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

1、村务居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居务公开的内容一般可分为财务公开、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政策落实、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村(居)干部管理等八个方面。重点公开财务、村(居)民自治事务、政务。

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各项财务计划、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居民负担等。

村(居)民自治事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居)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居)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居)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村(居)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安排、民主评议方案、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村(居)干部及村(居)民的社会保险等。

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关于城乡的有关政策,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征用土地补偿、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招工征兵、优抚五保、水电费代收代缴、粮食补贴、医疗补贴、教育补贴、兴修水利(人畜饮水)、农税改革、退耕还林、国家扶贫开发项目等。

同时,要根据城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居务公开的内容。

2、村务居务公开的时间。

一般村务居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

3、村务居务公开的主要程序。

村务居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居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核;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及时公布。

4、村务居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村务居务公开主要采取设立村务居务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并根据形势发展和群众意愿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含村改居)“三资”管理。

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党委领导、纪委组织协调、财政业务指导、农业具体实施,镇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围绕“村组摸底、建立台账、财务、阳光交易、网络管理”的总目标,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做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七有三统一”,即有组织领导、有管理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台账管理、有代管制度、有交易中心、有工作流程图,并做到统一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管理流程。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整理收集和核实,扎实开展数据转录工作。经常性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报送审核、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四)切实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村务居务公开一是通过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二是村(居)民进行监督。村(居)民对公开的内容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意见箱或口头向村务居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反映,也可以向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询问或以书面形式向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村务居务公开实施小组要在一周内在反馈栏或召开质询会议给予解释或答复。

(五)扎实推行村务居务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县委组织部、县委村建办《关于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加强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建设的意见》(居委会参照执行),凡涉及村(居)经济、社会、文化、事务、基础设施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由村(居)党组织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程序。做到在充分征求党员、村(居)民代表及广大村(居)民意见并认真调查论证,集体充分酝酿和讨论,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施,使村(居)重大事项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确保村(居)重大事项实施既符合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又符合本村(居)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

(六)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村(居)民对村(居)干部评议制度。

村(居)委会主任要定期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对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每年要接受村(居)民的民主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五、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研究开展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出实招,现实效。明确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分管组织工作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扎实开展对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把整治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要建立镇领导干部整治工作联系点,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集中整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保证整治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公务员工作建议范文第3篇

一、工作范围和目标

(一)工作范围:根据市深化村务公开要求,在我区泽园社区、富民社区、新民社区、胡杨社区4个村改居的涉农社区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已确定乌兰淖尔镇泽园涉农社区为试点。今后随着社区格局的改变,凡是村、涉农社区都要深化、规范村务公开工作。

(二)工作目标:推动农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农区社会和谐,力争在年底,深化村务公开工作试点村的涉农社区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90%以上。到2015年底,全区各涉农社区全面按本《工作方案》深化、规范村务公开工作,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工作重点

(一)以《区村务公开目录》为依据,完善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形式、时间和程序。健全民主决策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都必须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票决,实行民主决策。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财务审批等民主管理制度,推进村级事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健全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对农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审计,引导群众规范有序地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二)加强农区党风廉政建设,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防止违法征占耕地、不给农区居民合理经济补偿的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严禁损害农区居民利益的行为。做好被征地农区居民生活保障工作,做到先保后征,使被征地农区居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组织服务功能,促进农区居民增收。培育农区新型合作组织,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引导文化、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政府公共服务覆盖到农区,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四)加强农区社区建设,完善农区社会管理体制。培育农区服务性、公益性、互社会组织,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局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农区警务建设,组建群防群治队伍,建立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机制和防控网络,全面提升农区社区安全防范水平。加强农区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居民“说事室”,引导居民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做好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切实消除可能引发农区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三、村务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和形式

(一)村务公开的主体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是村务公开工作的主体。

(二)村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区村务公开目录》确定的内容,主要按党务、政务、村务、财务、服务五大类进行公开。

1、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简介、党组织班子成员情况;(2)村党组织任期目标和近期目标;(3)当年培养、发展党员计划;(4)党员活动安排;(5)党费标准、收缴以及使用情况;(6)党员示范户及帮扶情况;(7)民主评议村干部情况;(8)统战、民族宗教等党的政策;(9)包联共建、党建指导员情况等。

2、政务公开内容

(1)国家、自治区及我市制定的惠农惠牧政策、措施;(2)农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政策措施、人口计生村规民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及需要村民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其他事项;(3)农区征兵政策措施;(4)国家、自治区土地政策,以及我市农田基本建设、征用土地政策、措施;(5)农区低保政策等社会保障政策措施;(6)新型农区合作医疗政策;(7)有关其他解决“三农”问题的政策措施。

3、村务公开内容

(1)村委会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3)粮食直补、退耕还林等各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4)“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5)新型农区合作医疗情况;(6)村集体土地征用及补偿情况;(7)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8)村集体资产、“四荒地”发包情况;(9)村水、电、路规划和管理情况;(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11)人口出生、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兑现及社会抚养费缴纳情况;(12)居民建议及意见反馈等。

4、财务公开内容

(1)村级财务收支情况;(2)救灾救济、优抚、退耕还林还草补贴、移民补偿、农区征地补助、粮食直补等款物的发放情况;(3)各级投入的扶贫、农业开发、以工代赈等资金使用情况;(4)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社会个人、帮扶单位捐赠款物使用情况;(5)新农区建设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6)水费收缴情况;(7)村集体经济债权债务;(8)集体资产明细;(9)村干部生活补贴情况。

5、服务公开内容

(1)农区专业服务组织建设情况、农区志愿者服务情况;(2)农区专业经济服务: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农区灌溉、机耕植保、水利建设、水电维修、农区劳动就业培训等;(3)农区社会服务:新型农区合作医疗、扶贫救济、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军属优待、残疾人、计划生育奖优政策落实情况等;(4)农区平安稳定服务:农区防洪、防火、治安巡逻、农区人民调解等;(5)农区公益事业服务:农区社区公共卫生、健康教育、环境整治、供水供电、广播电视等。

(三)村务公开的程序

1、村民委员会按照本方案的规定,拟定村务公开方案,并征求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意见后公布。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采取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设置意见箱等形式,征求村民意见,并就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对经调查核实确实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当督促村民委员会限期纠正并重新公布结果;也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质疑或者质询,村民委员会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明确的解释和答复。

3、村民委员会将公布的村务公开内容及时报送镇(街道办事处)备案。

(四)村务公开的形式

1、村民委员会应当在方便村民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村务。必要时可以同时采取广播等其他辅助形式公开村务。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通俗易懂、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并且至少保留一周。村务公开栏旁应当设立村务公开意见箱,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管理。

2、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务公开方案、村民的意见和改正措施等村务公开中形成的各种档案资料应当真实、完整、规范,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接受查询。

四、责任落实

区治理村务公开工作由区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区直相关部门的职责是:

区纪委、监察局: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检查,指导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依法处理村务公开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区委组织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依法办事统一到村务公开工作之中。

区委宣传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农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做好村务公开工作中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农区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

区民政局:指导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进一步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民益。

区直机关工委:做好区直机关与村包联共建、结对帮扶工作。

区民宗局: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做好自由宣传,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区公安分局: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无毒村”创建活动,加强农区警务建设,组建群防群治队伍,维护农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区司法局:加强法规宣传,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营造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良好法制环境。依法处理涉及侵害村民人身权利、民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等问题,运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方式和手段帮助村民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区财政局:按规定落实惠农政策,发放惠农补贴资金,落实村级转移支付资金;依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分配下达涉及农区基层组织建设、村干部报酬和养老保险、党员干部培训等方面的转移支付资金。指导农区经济法规与政策的贯彻执行,指导村级组织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加强农区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制定和完善村集体资产监管办法。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建设。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并实施村级道路建设、亮化、绿化、美化、危房改造规划,深化城乡一体化,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

区国土资源分局:指导村级组织依法依规对涉及农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宅基地管理、土地开发等事项进行统筹规划、科学管理。

区农牧林业局:指导农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农区经济,增加农区居民收入;整合农业资源,加快耕地流转,培育和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更好地为农业产业发展服务;指导退耕还林,开展禁牧工作,加强生态建设工作。

区文化局:开展送图书、送戏、送电影等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区居民的文化生活。

区卫生局:加强农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建设,建立农区居民家庭健康档案。

区人口和计生局: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管理,做好农区计划生育与优生优育工作,指导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中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区环保局: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农区居民使用清洁燃料,推进公厕无害化处理。

区行政执法局:教育农区居民依法新建、改扩建住宅和养畜棚舍,禁止乱搭乱建。

区档案史志局: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和完善村务公开等各类村级档案。

区局: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保证渠道畅通,化解社会矛盾;综合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村务公开提供信息。

五、监督保障制度

(一)实施意见收集反馈制度。村委会在决定或办理与村民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工作时,应充分听取村民意见,有必要的可召集村民议事会或听证会。有关村委会工作与事务的各类文件、档案与资料向全体村民开放。

(二)实施民主决策制度。村民委员会每半年向村民代表会议汇报当年度的工作情况及下年度的工作打算,经村民代表会议批准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及对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评议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向村民公示。

(三)实施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按照规定的内容、时间、地点、程序、方式进行公开村务;或者公开的事项弄虚作假,欺瞒村民;或者对提出意见当事人、举报人打击报复,实施其他违法行为等违纪政纪行为,由区民政局或者镇(街道办事处)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建议村民代表会议依法罢免村民委员会中的主要责任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施工作指导制度。在村务公开中,对于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民政部门、镇(街道办事处)要作好理论指导。镇(街道办事处)对于村务开的真实性进行监督,发现问题,集村民代表会议及时进行研究整改。

六、实施步骤

我区村务公开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完成。

(一)安排部署:

1.泽园社区作为试点,召开村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乌兰淖尔镇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方案》。制定方案时同时要考虑富民社区深化村务公开工作内容,按照镇里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泽园社区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方案》。

2.在村务公开试点的基础上,富民社区、新民社区、胡杨社区召开村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制定《乌兰淖尔镇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方案》,按照镇里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泽园社区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试点推动:

已确定区乌兰淖尔镇泽园社区(涉农社区)为试点村。镇安排1名党委、政府领导驻村,明确责任,从抓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班子建设以及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市、区相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帮扶、指导各地开展治理工作。

(三)集中整治

全面整治村务公开,驻村干部,建立村务公开台账,实行销号制,村面貌没有发生根本性变化的,驻村干部不撤离。

(四)考核验收

市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专班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召开现场会,对试点村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将先进经验在全市进行推广。

另外,在泽园社区村务公开试点的基础上,富民社区、新民社区、胡杨社区召开村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滨海、三道坎办事处制定《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方案》,按照镇、相关办事处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富民社区、新民社区、胡杨社区《深化村务公开工作方案》。

七、组织领导

(一)按照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市村(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为加强村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做好村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区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职责,加强信息上报。

区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民政局负责,具体指导全区村务公开的深化工作。

(二)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试点村应当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具体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其任期与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相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由3人或者5人组成。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村民代表会议可以依照原推选办法撤换。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权力: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在履行职责时,可以针对村务公开的有关内容和事项提出质疑或者质询,要求村民委员会在合理的期限内做出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可以查阅财务收支的原始账目凭证、合同原件等资料,通过查账、审计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职责:

1、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

2、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情况;

3、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4、对村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村民委员会及时做出答复或者进行整改;

5、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赋予的其他职责。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对村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人为本,落实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村务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把村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对村务公开内容不齐全的,要及时加以解决;对搞形式主义的,要坚决纠正。

公务员工作建议范文第4篇

Abstract: In terms of the significance of the publicity of factory affairs, combining with the experience of "group management supervision", "public recommendation and direct election", "five suggestions and proposals" and "public motion information" in Zhejiang Guohua Zheneng Power Generation Co., Ltd., this paper discusses how to innovate the publicity of factory affairs.

关键词: 厂务公开;经验;创新;群务督察

Key words: publicity of factory affairs;experience;innovation;group management supervision

中图分类号:D41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4)23-0198-02

1国华宁电公司厂务公开综述

厂务公开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推进厂务公开,不仅是企业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广大员工切身合法利益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国华宁电公司在抓好经营管理、生产建设的同时,结合本厂实际,找准厂务公开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深化厂务公开改革,不断完善厂务公开机制、拓宽厂务公开内容、扩大厂务公开途径、规范厂务公开程序。

2国华宁电公司实施厂务公开工作的实践经验

2.1 实践案例一:选举公开,引入“公推直选”职工代表的素质直接关系到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和职工民主管理的水平,国华宁电公司在实践过程中,采用“公推直选”方式,从源头把好职工代表质量关。公开代表候选人提名,将提名权交给职工,公司在职工代表换届选举时,工会以班组、工会小组、分工会为单位分别公布员工信息的名单,让每位员工独立自主地从中挑选符合任职条件和个人意愿的人选。公开代表选举过程,各分工会、工会小组召开专题选举动员会,使全体员工自觉参与民主选举。公开选举结果,各基层分工会对选举出来的职代表进行任公示,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2.2 实践案例二:监督公开,引入“群务管理督察”群务管理督察组国华宁电公司是代表员工利益的一个特殊群体,通过对涉及企业关键业务,敏感事件、民生事务等实施群务督察,促使相关职能部门规范、高效地开展具体业务工作。首先,国华宁电公司采取行政牵头,在企业范围内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点将的形式,选拔了48名有能力、热心群众事务、并且具有代表性的员工成立群务管理督察组,代表全体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其次,国华宁电公司每年对群务管理督察工作进行立项,2013年公司确立了 “走基层、转作风、强服务”工作计划及实效督察;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行为监督和“三票三制”现场执行情况督察;员工福利费使用情况监督;建立员工健康电子档案等十个项目的监督。

2.3 实践案例三:回复公开,引入“建议五化、提案五亮”

2.3.1 “建议五化”①合理化建议信息化。员工可从国华宁电公司内网网页进入“合理化建议”板块,点击“提建议”链接,打开《合理化建议申请表》填写合理化建议内容;②合理化建议办理流程表单化。公司合理化建议工作组、各承办部门,可凭借权限登录公司网页表格,网上在表单对应栏进行回复;③合理化建议落实和反馈及时化。公司工会要求承办部门必须五个工作日完成建议的回复工作;④合理化建议满意度测评公开化。提案工作专门委员会将每月月初在公司内网公布建议回复和闭环的满意度情况;⑤合理化建议评比规范化。公司合理建议评审会每季召开了专题优秀建议评审会,评出优秀的建议,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2.3.2 “提案五亮”①“亮”征集的职工代表提案。提案工作委员会下发提案征集通知后,由1名代表提议,1名或1名以上代表或职工附议,共同签字后即作为有效提案;②“亮”提案沟通会信息。分管领导、承办提案回复的部门负责人和专业人员、提案解答责任人、提案提出人及提案工作组和群务管理督察组共同参与对提案人的当面解释、沟通、满意度测评;③“亮”提案反馈满意度。沟通会后针对每位职工代表提出的提案,由群务管理督察组进行专项满意度测评,并形成测评报告,上传企业内网接受员工监督、评议;④“亮”提案工作进程。提案专项工作委员会,定期、定时跟踪责任部门、责任人完成情况,并及时内网反馈于员工;⑤“亮”提案处理结果。国华宁电公司提案专项工作委员会结合年度提案落实情况及提案落实的满意测评结果,每年在职代会上向全体职工代表进行《提案落实报告》。

2.4 实践案例四:决策公开,引入“员工话语权”厂务公开要想真正做到让员工满意,就得为职工提供平台,就得让员工充分行使民利,就得让职工享有发言权,让职工想说话,敢说话,能说话。为此,国华宁电公司厂务公开正式引入“三拓”公开方式,扩大职工在企业决策中的参与权与话语权。①拓宽职代会议内容。根据职代会设置好的议题议程,结合企业发展、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将公司年度工作报告、目标责任书、集体合同、员工奖励、安全生产奖励、党工团经费使用情况都纳入职代会内容,让职代会真正成为员工的大会,民主的大会。②拓宽职工沟通方式。③拓宽重大会议参与率。国华宁电公司每年在召开科技大会、安全大会、班组建设会议、教育培训大会、技改项目等各类重大会议时,需要提前撰写报告的,则会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职工代表参加;不需要提前撰写报告的,则会设立职工代表专座,安排旁听,及时了解企业大事。

3厂务公开创新

3.1 创新公开内容和形式,将公司重点、热点、焦点内容作为推进厂务公开工作的根本点国华宁电公司党委将生产经营的“重点”、员工关心的“热点”和企业改革的“焦点”作为推进厂务公开的“切入点”。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职工群众普遍关注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企业改革发展的问题等,作为厂务公开的重点内容,进行全过程公开,让广大职工能真正参与企业民主管理。国华宁电公司全面扩宽信息反馈渠道,收集、倾听职工群众的心声。设立了总经理接待日、厂长接待日;合理化建议、提案总经理、厂长亲自把关;企业领导与基层班组接对子,参加班组活动及班组会议;党政联席会邀请职工代表、群务管理督察员、基层班组长等不同群体人员参加会议。

3.2 创新监督体系,将群务管理督察作为推进厂务公开工作的关键点国华宁电公司职工群众作为群务管理督察监督的主体,必须履行其监督职责相适应的监督权力。通过引入群务管理督察,抓实企业三项权力监督:对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权的监督;对用人权的监督;对用钱权的监督。企业利用多种措施充分调动监督主体的监督积极性,整合各方力量,强化整体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逐步形成一套有效监督权力的监督机制。同时,通过群务管理督察的监督作用,有效推动了企业不断完善各项评价体系的建立,形成制约和激励机制,有效地推动厂务公开工作健康、平衡地向前发展。

3.3 创新公开过程,将内容闭环作为厂务公开的落角点厂务公开的核心目的是闭环,没有闭环,厂务公开就失去了实质意义,国华宁电公司充分做到了这一点。国华宁电公司在厂务公开闭环上坚持组织、目标、计划、措施、效果“五个落实”;认识、措施、检查“三个到位”;机构、人员、经费“三个保证”。全方面对职工提出的正确建议,及时采纳,并尽快整改、落实,确保厂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总之,厂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只有切实推进职代会建设,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探索加强民主建设的新途径,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创造力,才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企业的科学发展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保障。

参考文献:

[1]姚桂立.创建一流工会标准研究[M].北京:红旗出版社,2011:319.

公务员工作建议范文第5篇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不平衡,还存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假公开、甚至长期不公开,村居民代表、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不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管理不民主、不规范和管理混乱等现象。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不断完善“四议两公开”、“四定两监督”等制度,丰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县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和完善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让群众满意得实惠,为全面建成小康农村社会提供强有力保证。

三、方法步骤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第一阶段,筹备部署阶段(9月1日—5日)。搞好学习,进一步认识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搞好调查研究,对本地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充分认识,做到胸中有数,整治有法;拟定本地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标、方法步骤、措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认真梳理问题阶段(9月6日—15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解决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9月16日—30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年底前)。结合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建立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依法推选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和落实工作职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等,保证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相关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健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

健全以村(居)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或人数较少的村(居)可不设副组长),“两委”成员为组员,人数3至5人的村务居务公开实施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有关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政策以及上级精神;讨论、研究、部署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重大问题;搞好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工作;倾听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质询,并做到件件有落实;廉洁自律,加强自身建设。

2、推选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

落实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3至5人的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成员。

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收集、整理、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负责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监督建立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档案;代表村(居)民民主理财。

(二)规范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

1、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一般可分为财务公开、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政策落实、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村(居)干部管理等八个方面。重点公开财务、村(居)民自治事务、政务。

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各项财务计划、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居民负担等。

村(居)民自治事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居)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居)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居)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村(居)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安排、民主评议方案、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村(居)干部及村(居)民的社会保险等。

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关于城乡的有关政策,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征用土地补偿、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招工征兵、优抚五保、水电费代收代缴、粮食补贴、医疗补贴、教育补贴、兴修水利、农税改革、退耕还林、国家扶贫开发项目等。

同时,要根据城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

2、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时间。

一般村务居务财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

3、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程序。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核;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及时公布。

4、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主要采取设立村务居务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并根据形势发展和群众意愿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含村改居)“三资”管理。

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党委领导、纪委组织协调、财政业务指导、农业具体实施,县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围绕“村组摸底、建立台账、财务、阳光交易、网络管理”的总目标,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做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七有三统一”,即有组织领导、有管理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台账管理、有代管制度、有交易中心、有工作流程图,并做到统一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管理流程。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整理收集和核实,扎实开展数据转录工作。经常性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报送审核、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四)切实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一是通过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二是村(居)民进行监督。村(居)民对公开的内容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意见箱或口头向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反映,也可以向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询问或以书面形式向乡县(街道)及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要在一周内在反馈栏或召开质询会议给予解释或答复。

(五)扎实推行村务居务财务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凡涉及村(居)经济、社会、文化、事务、基础设施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由村(居)党组织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程序。做到在充分征求党员、村(居)民代表及广大村(居)民意见并认真调查论证,集体充分酝酿和讨论,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施,使村(居)重大事项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确保村(居)重大事项实施既符合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又符合本村(居)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

(六)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村(居)民对村(居)干部评议制度。

村(居)委会主任要定期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对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每年要接受村(居)民的民主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五、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研究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出实招,现实效。明确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分管组织工作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扎实开展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把整治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县领导干部整治工作联系点,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集中整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保证整治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