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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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一、总则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9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

2021年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 函〔2021〕9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川教函 〔2021〕3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民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不得跨类别填报。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8日

考试地点: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800号)

(二)考试方式及要求

采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进行,总分350分。

(三)成绩查询

2021年12月6日起,考生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于12月9日17:00前致电学校招生就业处申请办理,咨询电话:0830-8957888、8957666。

六、录取规则

1、我校按照考生测试成绩及分专业招生计划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如专业计划不平衡,可调整分专业计划。

2、如在录取中出现同分考生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考教师评分高低排序。

3、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七、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就读地址:泸州医疗器械职业学院(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800号)

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模式,总学时不少于2500学时,集中学习学时不少于1000学时。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收费, 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政策按四川省相关文件执行。

专业名称

学费(元/人▪年)

智能医疗装备技术

6000

医用电子仪器技术

6000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6000

医疗器械经营与服务

6000

康复工程技术

6000

(二)住宿费:

900-1200元/学年,具体收费根据在校集中学习住宿时长结算。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一、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严禁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应提前自备口罩等个人防护物资。严禁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2.考生须在考前14天通过“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3.所有考生须提供本人当年第一科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14天内行程监测情况,健康码为绿色且体温正常、健康状况无相关异常方可参加考试。核酸检测报告以天府健康通内“核酸与抗体检测结果查询”为准。

4.凡在考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考前21天有国外境外旅居史,天府健康通为“红、黄”码人员,考前有不适症状或连续3日以上健康状况异常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考前14天内尽量不到省外出差、旅游,不出入人群拥挤、通风不良场所,不接触发热、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

6.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若故意隐瞒以上情况并且参加考试,造成疫情传播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考生应于开考前至少90分钟到达考场(点)。所有人员有序排队(间隔保持1米以上)、佩戴口罩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问询。

8.入场检查中有体温异常、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指挥,立即退出检测区,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呼吸困难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按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10.其他未尽事宜,依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按考点所在地卫生健康部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护国大道800号

(三)咨询电话:0830-8957888、8957666

(四)纪检监督电话:0830-8816759

(五)学校网址:http://www.lzylqx.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