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分数线(含2021-2022历年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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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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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沈阳工业大学2021-2023历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包含学硕和专硕,供大家参考,真切希望大家都能考上自己满意的学校。一、2023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分数线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非专项计划沈阳校区: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院系所…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沈阳工业大学2021-2023历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包含学硕和专硕,供大家参考,真切希望大家都能考上自己满意的学校。

一、2023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沈阳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一)非专项计划

沈阳校区: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

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080200]

273

38

5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273

38

57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080800]

273

38

57

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273

38

57

生物医学工程[085409]

273

38

5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

273

38

57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273

38

57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

273

38

5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273

38

57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

273

38

57

仪器仪表工程[085407]

273

38

57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340

47

71

工商管理[120200]

340

47

71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273

38

57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273

38

57

化学工程[085602]

273

38

57

人工智能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

273

38

57

人工智能[085410]

273

38

57

理学院

物理学[070200]

279

38

57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081400]

273

38

57

土木水利[085900]

273

38

57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020200]

346

48

72

国际商务[025400]

346

48

72

文法学院

法学[030100]

326

45

68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326

45

68

MBA教育中心

工商管理[125100]

167

41

82

MEM教育中心

工程管理[125601]

178

44

88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MBA教育中心

工商管理[125100]

167

41

82

MEM教育中心

工程管理[125601]

178

44

88

MPAcc教育中心

会计[125300]

197

51

102

辽阳分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石油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273

38

57

化学工程[085602]

273

38

57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控制工程[085406]

273

38

57

化工装备学院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

260

35

53

资源与环境[085700]

273

38

57

注:部分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实际招生计划调整。

(二)专项计划

专项计划名称

学习方式

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全日制

总分较各专业国家分数线降低20分,单科成绩较各专业国家分数线降低10分

非全日制

总分较各专业国家分数线降低30分,单科成绩较各专业国家分数线降低15分

单独考试

非全日制

总分170分,单科成绩不限

二、2022年沈阳工业大学考研分数线

沈阳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非专项计划

(一)沈阳校区: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

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机械工程学院

机械工程[080200]

273

38

5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273

38

57

材料工程[085601]

273

38

57

电气工程学院

电气工程[080800]

273

38

57

生物医学工程[083100]

273

38

57

生物医学工程[085409]

273

38

57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

273

38

57

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273

38

57

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00]

273

38

57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

273

38

57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085401]

273

38

57

集成电路工程[085403]

273

38

57

仪器仪表工程[085407]

273

38

57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353

51

77

工商管理[120200]

353

51

77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273

38

57

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273

38

57

化学工程[085602]

273

38

57

人工智能学院

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

273

38

57

人工智能[085410]

273

38

57

理学院

数学[070100]

290

39

59

物理学[070200]

290

39

59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081400]

273

38

57

土木水利[085900]

273

38

57

经济学院

应用经济学[020200]

360

52

78

金融[025100]

360

52

78

文法学院

法学[030100]

335

46

69

MBA教育中心

工商管理[125100]

170

42

84

MEM教育中心

工程管理[125601]

189

47

94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MBA教育中心

工商管理[125100]

170

42

84

MEM教育中心

工程管理[125601]

189

47

94

MPAcc教育中心

会计[125300]

193

50

100

(二)辽阳分校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名称

专业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石油化工学院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00]

273

38

57

化学工程[085602]

273

38

57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控制工程[085406]

273

38

57

化工装备学院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700]

260

35

53

资源与环境[085700]

273

38

57

专项计划

考试方式

学位类别(方向)、专业领域

考生初试成绩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全日制专业

总分较各专业国家分数线降低20分,单科成绩不限

非全日制专业

总分较各专业国家分数线降低35分,单科成绩不限

其他说明

1.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2.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攻读硕士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拟录取阶段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经考生本人申请,可以将原报考类别修改为非定向就业或者定向就业。

4.享受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须将有关证明材料在3月2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发送至邮箱:yzb@sut.edu.cn,请在主题中标注“加分考生”。咨询电话:024-25494900。

5.关于复试、调剂工作相关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相关通知。

三、2021年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

1、学术学位类:

2、专业学位类:

3、专项计划:

4、其他说明:

(1)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即在职人员),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

(2)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攻读硕士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学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3)拟录取阶段在学校规定时间内,经考生本人申请,可以将原报考类别修改为非定向就业或者定向就业。

(4)享受教育部文件中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考生须将有关证明材料在3月25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发送至邮箱:yzb@sut.edu.cn,请在主题中标注“加分考生”。

(5)关于复试、调剂工作相关安排,请关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后续相关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