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计学学科评估结果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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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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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全国统计学学科评估结果,由于第五轮未向社会公布(一旦公布,本文会及时更新),所以这也是目前最新的比较权威的学科排名,比较不错的大学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以下是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四轮统计学学科评估结果排名本统计学一级学科中,全…

本文为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全国统计学学科评估结果,由于第五轮未向社会公布(一旦公布,本文会及时更新),所以这也是目前最新的比较权威的学科排名,比较不错的大学有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南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等,以下是具体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四轮统计学学科评估结果排名

本统计学一级学科中,全国具有“博士授权”的高校共 54 所,本次参评51 所;部分具有“硕士授权”的高校 也参加了评估;参评高校共计 120 所(注:评估结果相同的高校排序不分先后,按学校代码排列)

序号 学校代码 学校名称 评选结果
1 10001 北京大学 A+
2 10002 中国人民大学 A+
3 10055 南开大学 A
4 10200 东北师范大学 A
5 10269 华东师范大学 A
6 10384 厦门大学 A
7 10027 北京师范大学 A-
8 10173 东北财经大学 A-
9 10272 上海财经大学 A-
10 10353 浙江工商大学 A-
11 10358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A-
12 10421 江西财经大学 A-
13 10003 清华大学 B+
14 10004 北京交通大学 B+
15 10005 北京工业大学 B+
16 10028 首都师范大学 B+
17 10034 中央财经大学 B+
18 10036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B+
19 10038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B+
20 10183 吉林大学 B+
21 10246 复旦大学 B+
22 10422 山东大学 B+
23 105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B+
24 10533 中南大学 B+
25 10125 山西财经大学 B
26 10213 哈尔滨工业大学 B
27 10248 上海交通大学 B
28 10357 安徽大学 B
29 10486 武汉大学 B
30 10487 华中科技大学 B
31 10511 华中师范大学 B
32 10532 湖南大学 B
33 10558 中山大学 B
34 10673 云南大学 B
35 10689 云南财经大学 B
36 10698 西安交通大学 B
37 10140 辽宁大学 B-
38 10284 南京大学 B-
39 10285 苏州大学 B-
40 10319 南京师范大学 B-
41 10320 江苏师范大学 B-
42 10378 安徽财经大学 B-
43 10446 曲阜师范大学 B-
44 10559 暨南大学 B-
45 10610 四川大学 B-
46 10611 重庆大学 B-
47 10635 西南大学 B-
48 11078 广州大学 B-
49 10207 吉林财经大学 C+
50 10327 南京财经大学 C+
51 10394 福建师范大学 C+
52 10456 山东财经大学 C+
53 10475 河南大学 C+
54 10530 湘潭大学 C+
55 10542 湖南师范大学 C+
56 10697 西北大学 C+
57 10741 兰州财经大学 C+
58 11482 浙江财经大学 C+
59 11560 西安财经学院 C+
60 11799 重庆工商大学 C+
61 10052 中央民族大学 C
62 10075 河北大学 C
63 10190 长春工业大学 C
64 10280 上海大学 C
65 10290 中国矿业大学 C
66 10459 郑州大学 C
67 10476 河南师范大学 C
68 10596 桂林理工大学 C
69 10613 西南交通大学 C
70 10621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C
71 10766 新疆财经大学 C
72 11832 河北经贸大学 C
73 10008 北京科技大学 C-
74 10009 北方工业大学 C-
75 10022 北京林业大学 C-
76 10139 内蒙古财经大学 C-
77 10299 江苏大学 C-
78 10370 安徽师范大学 C-
79 10389 福建农林大学 C-
80 10491 中国地质大学 C-
81 10536 长沙理工大学 C-
82 10592 广东财经大学 C-
83 10593 广西大学 C-
84 10602 广西师范大学 C-
85 10671 贵州财经大学 C-

第四轮学科评估按照“自愿申请、免费参评”原则,采用“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估体系在前三轮的基础上进行诸多创新;评估数据以“公共数据和单位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获取;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具体方法是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同时也便于社会各界了解我国高校和科研单位学科内涵建设的状况和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