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潍坊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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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潍坊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肓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

2020潍坊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肓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潍坊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三条潍坊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潍坊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简介

第五条学校全称:潍坊理工学院;学校代码:13379。

第六条学校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第七条学校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办学地点:

主校区:潍坊理工学院主校区(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第九条学校概况:潍坊理工学院(原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是2005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9年6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潍坊理工学院。学院占地740067平方米,建筑面积305426平方米。

学校秉持“文化优先、体育优先、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校企一体化,产学研用一体化”办学模式,以“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为宗旨,强化基础知识,注重人文涵养教育,突出能力培养,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为专业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理想与责任,富有创新品质,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人才。

学校设有新能源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学院、智能康养与护理学院、教育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航空服务与酒店管理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文体学院、新松机器人学院、大数据学院、现代农业与环境学院、音乐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与传播学院14个二级学院和数理学部、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三个教学机构,设有39个本科专业,22个专科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教育学、艺术学等7大学科门类。

第三章 招生与录取

第十条招生机构:学校成立由校长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招生政策:执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招字〔2020〕2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0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0】15号)等招生工作文件和教育部部署做好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与计划:今年我校面向山东省内招收艺术类专业学生,专业有:广播电视编导、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环境设计、动漫设计、艺术设计、舞蹈学。

具体招生计划按照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执行,并通过学校网站和省内宣传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三条考核方式:

1、舞蹈学(校企合作)专业为校考,使用潍坊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校考平台(专业手机软件APP)作为网络考试辅助工具,考生自行下载,按照要求线上提交考生信息、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网上在线实时提交视频。

2、舞蹈学(体育舞蹈)专业参加山东体育学院体育舞蹈专业联考,我校不组织校考。

3、其余艺术类专业认同山东省艺术类专业同类别统考成绩。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管理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2、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环境设计、动漫设计、艺术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艺术统考成绩,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

3、舞蹈学(校企合作)需获得潍坊理工学院颁发的校考专业合格证,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课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出现平行分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舞蹈学(体育舞蹈)需获得山东体育学院颁发的联考专业合格证,在投档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高考文化课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空中乘务专业(专科)执行普通类投档录取政策,但需要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

第十五条特殊要求

1、外语语种:不限制语种。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3、舞蹈学(体育舞蹈)专业参照《2020年山东体育学院艺术类舞蹈专业面向山东省联考方案》。

4、舞蹈学(校企合作)专业考生须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纹身,无斜视、色盲、色弱,符合企业体检标准;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5cm;年龄不超过20周岁。

第十六条校考、联考专业考核结果查询

1、舞蹈学(校企合作)专业校考结果、空中乘务(专科)专业加试考核结果在学校官网(http://www.wfit.edu.cn/)提供查询。

2、舞蹈学(体育舞蹈)专业联考考核合格信息查询网站:山东体育学院官网(http://zsxxw.sdpei.edu.cn)。

第四章 收费退费标准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按照教育成本收费,我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美术学、数字媒体艺术、摄影、环境设计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000元;广播电视编导和舞蹈学(体育舞蹈)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6800元;舞蹈学(校企合作)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艺术设计和动漫设计等专科专业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98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1440元。学费标准如有变动,届时按山东省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十八条退学学费规定:按照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五章 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学生修满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潍坊理工学院。

第二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潍坊理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如果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潍坊理工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学校地址及联系方式:

主校区:潍坊理工学院主校区(青州市云门山南路9888号)。

招生咨询电话:0536—3091155,3091166

E—mail:wfitzsb@wfit.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wfi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