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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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3年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高考…

2023年厦门大学强基计划报名条件已经公布,以下是具体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任一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一、二等奖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缴费时间和办法

考生按以下步骤完成网上报名和缴交报考费方为报名成功,两项程序缺一不可。

步骤一:4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教育部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84),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按所在省份我校投放的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进行填报,每位考生只可选择1个专业志愿。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步骤二:5月2日至6日,考生须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xmu.edu.cn)按照招考公告要求缴交报考费170元/人(闽发改服价函〔2021〕402号),逾期未缴交报考费,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予安排考试。报考费一经确认支付,不办理退款。

(二)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三)校测考核

1.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于初试前登录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xmu.edu.cn)按照招考公告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

2.初试

初试安排在高考后一周内,形式为笔试,主要考核学生学科素养基础。我校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按照分省分专业计划的6倍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初试合格线考生方可进入复试,末位同分均入围复试,初试成绩未上合格线考生不参与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学校考核成绩。第二类考生不参加初试,直接入围复试面试。

3.复试确认

取得复试资格(含第一类和第二类)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内登录教育部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84)阅读知情同意书,确认是否参加复试。逾期未完成确认的,视为放弃后续选拔。对于确认参加我校复试后又无故放弃的考生,我校将如实记录并通报生源省份考试招生机构。

4.复试

将于6月22日前进行,复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育测试。

(1)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50分,着重考核学生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

(2)体育测试:内容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和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体育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育测试成绩将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排序的依据之一,未按我校要求参加体育测试,学校考核成绩视为无效。如因身体残疾、受伤等客观原因确实无法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可凭残疾证、三甲医院诊断证明等材料向我校申请免测,申请通过者可予以免测,同分排序比较时排在参加体育测试考生之后。

5.学校考核成绩折算办法

学校考核成绩满分150分,第一类考生笔试(复试)、面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为50%;第二类考生面试(复试)成绩即为学校考核成绩。

6.有关初试、复试工作具体安排详见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zs.xmu.edu.cn)和各相关院系网站发布的公告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相关网站发布的动态信息。

7.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招生流程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我校相关工作网站发布的最新动态信息与通知,以免贻误。

(四)录取办法

1.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性加分,下同)须达到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份按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

2.综合成绩折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满分1000分)=高考成绩/高考总分×850+学校考核成绩。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理科/首选物理类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英语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比较;文科/首选历史类按学校考核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英语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比较。对于高考综合改革“3+3模式”省份,优先比较考生学校考核成绩,对于学校考核成绩和高考成绩均相同时按以下顺序进行比较:第1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加高考数学成绩两门合计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2位序,比较高考语文成绩和高考数学成绩中最高分科目成绩的高低,高者优先;第3位序,比较外语高考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4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最高单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5位序,比较选考科目中次高科成绩高低,高者优先;第6位序,比较体育测试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7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