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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9号)要求和我省有关工作部署,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普通全日制民办专科
第四条 校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99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的高职扩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扩招专项工作中各项工作。凡属招生、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六条学院纪委对扩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报名及测试
第七条报名
报考条件、报名时间等相关事宜以黑龙江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八条测试
2021年11月13日,学院统一组织测试(面谈)的方式进行评价。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同分末段情况,按测试(面谈)项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条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学院对省内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在第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我院(未完成计划专业)提出纸质入学申请,经我院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向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提交拟录取申请,经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予以录取。
第十二条录取结果可在学院官网查询。已录取的考生,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在入学时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书面上报省招生考试院。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第十五条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制度。学校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第十六条学院根据省发改委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第十七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机场路 998 号
邮编:150078
网址:http://www.hyyzy.com
招生办咨询电话:0451-84114766、84116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