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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高职分类考试时间为5月7日(星期日),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考试实施
(一)考试方式、内容及科目
高职对口单招考试采取“文化课+职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分文化课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
1.文化课采取笔试的考试方式,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由省考试局负责组织实施。
文化课考试设1门必考科目和2门选考科目。选考科目具体由招生院校根据专业培养需要,确定2门选考科目。考试内容为我省中职学校所开设以上课程的基本知识,各科指定教材详见下表:
语文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两科选考科目采取合场、合卷的考试办法,两科卷面满分为100分,各占50分,考试时间共为90分钟。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等四辅群体,免予文化课考试。
2.职业技能测试分为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两部分内容。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专业知识为基本依据,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具体由招生院校结合专业培养需要,自主命题、自主组织实施考核,满分200分。
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四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其它行业相应资格证书)并报考相应专业的考生,可以不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其成绩记满分。未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所取得的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工种不涵盖所报考专业的考生,需到报考院校指定的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50%比例折合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400分。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三)成绩公布
2023年5月15日前,各招生院校须将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上传至报名系统,5月26日前由省考试局统一向考生公布成绩。
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符合相关要求,同时分别符合高职对口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相应类别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职对口单独招生
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2.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3.有我省户口的省外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4.有我省户口的省外普通高中学校往届毕业生。
(二)综合评价招生
完成了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并取得相关科目成绩的高中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经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各类招生考试的学生。
2.具有高等教育学籍的高校在校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