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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高职扩招工作,根据《关于2021年陕西省高职扩招专项报名及考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普招〔2021〕36号)文件精神,确保学校2021年高职扩招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校高职扩招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高职扩招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3566,在陕招生代码:8128。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办学地点:陕西省渭南市
临渭校区:陕西省渭南市站北街东段1号
高新校区:陕西省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
邮编:714000
学校网址:http://www.sxri.net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高职扩招工作的领导机构。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招生、就业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校长办公室、纪委办公室、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工作组、文化素质笔试工作组、职业适应性测试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安全保卫组7个工作组。主要职责:研究决定高职扩招重要事项,确定招生计划;负责制定高职扩招组织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报名及考试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对高职扩招工作的全程监督,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相关问题等。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各项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http://zsw.sxri.net
招生咨询电话:0913—2221078、2221170(兼传真)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七条学校在省教育厅核定的高职扩招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见表1),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执行。
表1扩招专业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科类 |
计划人数 |
学制 |
1 |
工程物流管理 |
理工/文史/三校生 |
80 |
3年 |
第八条高职扩招仅在陕西省内开展。
第五章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
第九条考生申请资格:申请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是已参加2021年高考报名、“三校生”单招报名且未被任何高校录取的考生,以及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补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10月11日8∶30至10月13日24∶00,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网址:http://www.sneac.edu.cn),根据我校高职扩招招生章程,依据本人意愿向我校提出入学考试申请。
第十一条向我校提出入学考试申请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10月14日8∶30至10月14日24∶00,登录学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系统入口(http://bms.zrzsjy.com),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填报专业志愿、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选报一个专业,未填报专业志愿,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考生完成专业志愿填报,即可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第十二条所有人员均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不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须进行文化素质测试。
(一)文化素质笔试(简称“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100分,总分3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内容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2021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简称“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认知、职业兴趣及综合素质,总分300分。
(三)计分办法: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核总成绩。
第十三条我校于2021年10月16日开展对不同类型入学申请者相应考核科目的测试。文化素质笔试时间为10月16日上午9∶00—11∶00,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时间为10月16日下午13∶30—16∶30。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第十四条我校于2021年10月21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招办,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被我校预录取的新生务必于2021年10月23日9:00—17∶00,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我校于2021年10月28日至29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省招办将在官方网站上公示我校正式录取新生名单,同时我校也将在招生网进行公示。
第六章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高职扩招录取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分类型将上线考生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七章培养模式及学生待遇
第十九条高职扩招录取的新生,其招生性质、毕业文凭等,与参加高考统考录取的新生完全相同。
培养模式:实行弹性学制人才培养模式,分层教学,分类管理,创新教学组织、考核评价等方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学籍管理:统一在学信网电子注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统一颁发普通全日制专业毕业证书(学信网可查)。
第八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发改委、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学费标准:7150元/年。
第九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奖励学生8500余人次,发放金额超过2000万元,覆盖率超过50%)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800元/年,一般贫困2800元/年。
学校奖学金:特等奖3000元/年,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校友、企业爱心奖学金:1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审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公布。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