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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2023年高职单招专业及计划表
录取办法
(一)划线
学校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普高艺体类、中职类、中职艺体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最低控制线上的总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1.在最低控制线上的考生中,分普高类、普高艺体类、中职类、中职艺体类,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
3.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或艺体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技能测试或艺体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不予录取。
4.选择了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考生,在顺序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招收类别专业中参与调配录取,报考艺体类专业考生选择了志愿调配,视为服从艺体同类别志愿调配(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视为同类别),不参与非艺体专业录取。未参加艺体类测试考生不得参与艺体专业录取。
5.若出现参考人数和招生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根据专业建设和实际参考学生情况统一进行计划调整。
6.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校免试录取。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学校招生网站可下载)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1.考生可在学校单独招生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2.3月30日至4月3日17:00时,学校在官网上公示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须在公示期间将本人退档申请和身份证传真到学校招生办公室办理放弃录取手续,过时不再办理。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3.4月6日,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