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2021年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面向社会人员)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1年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章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职扩招的决策部署,根据《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苏招委【2019】3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职【2020】10号)、《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开展全日制学历教育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21】28号)和《关于确定承担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学历教育普通高等院校的通知》(苏退役军人业【2021】07号)等要求,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改革完善我校考试招生制度,探索人才选拔新途径,为江苏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急需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大专院校,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是江苏省城乡建设大类专业设置最为齐全的高职院校,隶属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学校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职业学校就业指导工作先进学校、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德育先进单位、江苏省德育特色学校、江苏省和谐校园、全国建设领域人才培养特别贡献奖、江苏省文明单位、中国建筑学会科普教育基地、全国技能大赛“突出贡献奖”、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一等奖、江苏省普通高校高质量发展“争先进位奖”等多项荣誉。
二、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素质评价+职业适应性测试”选拔优秀人才。在招生过程中坚持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原则,规范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三、招生对象
具有江苏省户籍或在江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
四、学制和学历
学制:3年-6年(弹性学制)
学历: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
五、学习方式
学校单独制定面向社会人员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单独编班(选课),单独教学,单独考核,实行走读制,实施学徒制人才培养、订单培养等模式。教学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低于总学时的40%。授课形式采取送教上门,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在校学习和企业学习、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加强学习过程考核,加大过程考核成绩在课程总成绩中的比重,严格考试纪律,严把毕业出口关。
六、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序号 |
专业 |
类别 |
学费(元/年) |
计划数(人)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理科 |
5300 |
40 |
2 |
现代物业管理 |
文科 |
4700 |
40 |
3 |
大数据与会计 |
文科 |
4700 |
40 |
学费与奖助说明:录取到我校的考生享受普通全日制在校生同等奖助学金等待遇和国家规定的有关资助政策。凡是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含退役军人)我校提供3400元/年(理科)、2800元/年(文科)的学费补助。退役军人考生完成学业后,依据《关于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苏办厅字【2020】50号)、《江苏省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暂行规定》(苏退役军人规【2020】3号)文件规定申领补贴。
七、报名流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10月18日-24日(每天8:00-20:00)
3.报名网址:https://sz.jseea.cn
4.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选择院校和专业。
(二)志愿填报
考生报名时同时填报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只可选择一所院校报名,并且选择该校的第一志愿专业和服从志愿专业各一个。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前须向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须符合省有关规定方可报名。
(三)现场确认
2021年10月30日上午9:00考生携带本人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证书、务工证明原件到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湖塘校区(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中路571号)进行现场确认。退役军人需提供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证明。
(四)考核办法
综合素质评价(10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对自己所报考专业的基本理解及基本的专业素养,满分200分。
时间:2021年10月30日下午13:30
(五)录取原则及说明
1.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
2.依据考生考核的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同分的考生以职业适应测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预录取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考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六)体检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要求,我校对拟录取考生统一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八、日程安排
时间 |
内容 |
10月18日-24日 |
考生网上报名 |
10月30日上午 |
学校现场确认和审核 |
10月30日下午 |
综合素质评价与职业适应性测试 |
12月10日前 |
考生体检 |
12月15日前 |
学校确定并公布预录取名单 |
12月20日前 |
预录取结果报省考试院备案后正式录取 |
12月20日前 |
公布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报到 |
九、监督机制
(一)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为我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的常设监督机构,全过程参与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纪检电话:0519-69872179
举报信箱:jscjjw@163.com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领导下进行,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面向社会人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十、招生违规处理
凡在面向社会人员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一、本章程具体内容由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1600-136(免费)、0519-69872133、69872118
邮箱:jscc_zjb@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jscc.edu.cn/
校本部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殷村职教园和裕路1号
湖塘校区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中路571号
邮编:21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