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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十三、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300分。其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每合格一门科目计10分(不合格不计分),总分100分;文化素质测试:总分200分。
十四、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录取办法:
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单独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总成绩=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总分400分。其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赋分:每合格一门科目计10分(不合格不计分),总分100分;艺术类(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原始成绩,总分300分。
十五、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办法: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总成绩单独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退役士兵考生总成绩即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200分。
十六、根据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教考〔2020〕31号)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上述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计算;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计算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十七、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全部按所填报的第一专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