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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资阳环境科技职业学院单招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录取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人数不高于报考人数的90%。
(二)录取
根据(川招考委〔2023〕2号)文件要求,普高类、中职类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校)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我院将在3月31日-4月4日在官网公示拟录取考生,公示满5天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审核通过后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须在4月1日12:00前向我院招生处递交书面申请。同时,在未公示考生中按录取规则递补并公示,递补录取规则、公示方式与拟录取的录取规则及公示方式一样,递补拟录取名单4月2日-4月6日在官网公示。
考生被我院(校)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