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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面向社会人员全日制学历教育),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招生计划 |
46030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5300 | 40 |
490203 | 药物制剂技术 | 5300 | 40 |
4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5300 | 40 |
5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5300 | 40 |
530605 | 市场营销 | 4700 | 40 |
二、报考条件
1.具有江苏户籍或在苏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备高中阶段学历(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下同)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各类社会人员,包括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进城务工人员、新型农民、往届毕业生、待业人员等。
2.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4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经参加 2021年高考(含中等职业学校升学、提前招生)报名并被高校录取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报名后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判刑的,应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