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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六盘水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条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以文化素质(文化综合考试)及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两项综合,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全程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除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专业高中类、中职类限招男生以外,其余专业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一)录取规则
我院预录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招生计划,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中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二)录取成绩计算
1.普通高中毕业生成绩评定: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
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录取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科成绩平均分(换算成100分制)×5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100分制)×50%。总分相同情况下,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平均分相同者则依次排序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的语、数、外单科成绩,语文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语文成绩相同则看数学成绩,以此类推。
2.中职生毕业生成绩评定: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
文化综合考试实行全省统考,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命题、制卷工作及评卷。各市(州)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考试。我院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成绩=文化综合考试总成绩(换算成100分制)×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100分制)×5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技术技能测试成绩×50%)。总分相同情况下,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者则依次排序专业能力成绩、技术技能成绩,专业能力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能力成绩相同则看技术技能成绩。
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按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名单,可免试进入我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就读。
3.对于符合初审条件的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员工、高素质农民和基层农技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由我院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我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4.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经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被转录的考生不参加分类考试。
第十一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二条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