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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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原则:第十条录取规则(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原则:

第十条录取规则

(一)严格按照教育部和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切实把“十公开”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和“30个不得”等纪律规定。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录取分数线,各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往低分录取;未被录取的线上生,如考生服从调剂,可调剂录取到其他尚有计划缺额的专业;录取人数不超过公布分类考试招生总计划。分类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招生性质、培养模式、毕业证书发放等方面与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相同。

(三)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不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一条录取程序

①公示预录名单:根据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拟录取名单,我院将同步在铜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trzy.edu.cn)公示(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

②正式录取和发放录取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由学院报省招生考试院批准正式录取,待高考录取结束后,与高考录取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免试生录取

1.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

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按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的名单,可免试进入我院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2.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我院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第十二条经省招生考试院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被五年一贯制和3+3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的考生不能参加分类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