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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375名,面向普高招生考生,学制3年,具体如下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招生对象 | 学费参考(元/年) |
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0 | 普高招生考生 | 6600 |
2 | 数控技术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6600 |
3 | 工业机器人技术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6600 |
4 | 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 40 | 普高招生考生 | 18000 |
5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45 | 普高招生考生 | 6600 |
6 | 建筑工程技术 | 45 | 普高招生考生 | 6600 |
7 | 大数据与会计 | 40 | 普高招生考生 | 6600 |
8 | 工商企业管理 | 45 | 普高招生考生 | 6600 |
9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25 | 普高招生考生 | 6000 |
10 | 电子商务 | 35 | 普高招生考生 | 6600 |
11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20 | 普高招生考生 | 6600 |
合计 | 375 |
注:2024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按规定程序确定后另行公布。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四条考生只能选报一个专业,专业志愿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服务平台报名信息为准,提交后不予更改。考生在“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中只能出现一次。
第十五条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学校生成考生校考总成绩及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统一按“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参照平行志愿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名单;“拟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100%确定,“备录取”人数按专业招生计划人数的200%确定。
第十六条遇总分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排序:(1)依随高中学考成绩等级导入总得分、综合素质测试总成绩、素质特长评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2)高中学考单科成绩等级:数学、语文、外语、专业指定科目成绩、其余5门高中学考单科成绩等级(单科顺序为:思想政治、物理、技术、化学、生物学、地理、历史);(3)按综合素质评价终评等第、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学科特长及竞赛获奖情况。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当参加校考总人数小于或等于专业计划人数时,则按实际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考生9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不设“备录取”考生名单;或当参加综合素质测试总人数大于计划人数但小于或等于300%计划人数时,则按100%计划数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剩余人数按90%的比例四舍五入取整确定“备录取”考生名单;或当专业招生计划未完成且已无“备录取”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第十八条根据“一档多投”规则,进入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全省统一公布的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服务平台,选择并确认我校为录取院校,未确认的即视自动放弃处理,所缺计划将转从我校“备录取”考生中按顺序号逐次递补,直至额满为止;“备录取”考生按我校所缺名额依次递补为“拟录取”对象时,也必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服务平台完成同样的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