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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第五轮未公布)学科评估结果可知:新疆大学没有A类学科,但有马克思主义理论、数学、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等B类学科。以下是具体名单一览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新疆大学学科评估结果
评估结果按“分档”方式呈现,按“学科整体水平得分”的位次百分位,将前70%的学科分9档公布:前2%(或前2名)为A+,2%~5%为A(不含2%,下同),5%~10%为A-,10%~20%为B+,20%~30%为B,30%~40%为B-,40%~50%为C+,50%~60%为C,60%~70%为C-。
序号 | 学科名称 | 评估结果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B |
2 | 数学 | B |
3 | 理论经济学 | B- |
4 | 中国语言文学 | B- |
5 | 化学 | B- |
6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B- |
7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B- |
8 | 法学 | C+ |
9 | 地理学 | C+ |
10 | 生物学 | C+ |
11 | 生态学 | C+ |
12 | 机械工程 | C+ |
13 | 电气工程 | C+ |
14 | 软件工程 | C+ |
15 | 政治学 | C- |
16 | 新闻传播学 | C- |
公布评估结果旨在为参评单位了解学科优势与不足、促进学科内涵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供客观信息,为学生选报学科、专业提供参考。
2、新疆大学简介
新疆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简称“新大”,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是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111计划”、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大学(Z14)联盟成员,中国—中亚国家大学联盟发起高校。
新疆大学前身是创办于1924年的新疆俄文法政专门学校。1935年1月改建为新疆学院。1960年10月1日,新疆大学正式成立。1978年,学校被国务院确定为新疆唯一的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被列入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0年被确定为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同年,新疆大学与原新疆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新疆大学。2004年,学校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部“区部共建”高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