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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哈尔滨华德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六条学校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学校不设预留计划,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开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补充规定执行。
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
第九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对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份,按相关省的投档比例规定执行。
第十条非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所报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对于报考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高考改革省份的录取规则和程序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对于同等分数、相同志愿的考生,按照各省招办投档排序分进行排序(如果没有投档排序分,则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和理科综合成绩排序,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和文科综合成绩排序,美术类依次按专业课、文化课成绩排序)。
第十一条中职类考生以专业大类,按高考成绩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及烈士子女等生源省特殊照顾考生,学校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年度各项照顾性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学校各专业的录取,原则上以投档成绩为准,对相关科目的成绩一般不作具体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在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山东省、海南省、江苏省、河北省、辽宁省、湖北省、广东省等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专业,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为准。
第十五条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按“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确定考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