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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文学
2023年江汉艺术职业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成绩为录取依据,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学校志愿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三条有艺术专业联考的省份,在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无艺术专业联考的省份,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考生的文化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省有明确录取规则的除外。
第十四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报考学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传染病,无精神病史。
第十六条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要求,非英语语种考生若被录取到本校,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七条2023年学校共有教育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广播影视类、计算机类、旅游类、餐饮类等七大类26个专业,按大类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