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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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录取规则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第十条&e…

2023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专业录取上,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第十二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院认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区)统一组织的文化和艺术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在文化、专业成绩达到各省(市、区)划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和专业成绩均相同,则按照文化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同类别艺术类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院将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分。

第十四条 所有录取新生进校后将进行资格复查,若有与录取信息不符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凡在我院规定报到截至时间15天之内,未到学院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