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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录取规则
第九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条没有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第十一条对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作限制,学院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二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各省相关录取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学院认可各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四条 院校志愿录取:对于执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市、区)及批次,按投档顺序录取。对于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市、区)及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满额,则调阅第二志愿考生档案,依此类推。如果录取仍未满额,则征集志愿录取。
第十五条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尊重志愿”的原则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即先按投档成绩(含小数点后排序分)由高到低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所报第一专业志愿录满,则看是第二专业志愿是否录满,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专业志愿录取规则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制定的专业安排办法。
第十六条学院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为准,进校后进行复查。
第十八条学院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培养方向为乘务方向。录取到该专业的考生,在开学后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项测试,未通过者将在符合我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前提下转到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