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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方式
复试全部采用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采用“腾讯会议”系统,备选系统为“钉钉会议”,各学院要做好技术保障。复试过程遵循“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机制。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告,保持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
二、复试考核内容
1.以综合面试为主,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面试主要内容包括:
(1)外语能力
外语听说能力考查,各二级招生培养单位可单独测试外语听、说能力,也可结合专业知识进行。
(2)专业素质和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和能力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对于审计专硕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核。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成绩评定、计算和加分原则
(一)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不合格者(<60分)不予录取。
(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为30%。
(三)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系数×70%]+[复试成绩总分×30%]。其中,系数按初试满分计算:满分值为500的为5、满分值为300的为3。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加分原则和依据完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执行。符合照顾优惠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