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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佳木斯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内容
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分为专业水平测试(150分)、外语水平测试(50分)两部分内容,复试成绩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考生复试采用“三随机”方式进行。先由考生随机抽取复试答题顺序。
1.专业水平测试:由考生随机抽取复试题目序号,复试官依据题号拆封题目,对考生进行复试工作。
2.外语水平测试:重点考核口语会话(听说能力,口语25分,听力25分)。
3.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高职高专或本科结业人员),按国家要求对其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从大学阶段主干课程中选取两门课,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内容由复试小组自行安排,每门课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按要求据实评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从抽题开始计时)。
二、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700分)=初试成绩(500分)+专业水平测试(150分)+外语水平测试(50分),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名)。
注:会计专业总成绩为满分500分,初试成绩满分300分。
三、录取
(一)学校根据考生思想品德审查、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排名,一票否决)。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前三科成绩逐一排序(1外国语-2政治理论-3业务课1)。如遇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二)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报考非定向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档案无法调入我校的,造成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