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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沈阳音乐学院研究生复试内容已经公布,复试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复试科目、成绩构成、成绩权重与合格分数
(一)复试科目
1.专业复试
2.英语面试
(二)成绩核算
1.学术学位各研究方向及部分专业学位研究方向(作曲、视唱练耳、电子音乐作曲、歌曲作法研究、编曲制作研究、舞蹈编导、乐器工艺、音乐治疗)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所有主考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2.专业学位各教学法研究方向(钢琴教学法、声乐教学法、钢琴伴奏教学)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所有主考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专业学位其他研究方向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所有主考评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4.英语面试(满分100分)。
(三)成绩构成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复试成绩×95%+英语面试成绩×5%。
(四)成绩权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文件规定,我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权重50%。
总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总分×20%)×50%+复试成绩×50%。
(五)合格分数
专业复试(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合格分数为65分,英语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同等学力与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该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
1.考生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如总成绩相同,以专业复试成绩为第二排序,以初试两门业务课成绩为第三排序。
2.学院将根据各研究方向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