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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民族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调剂原则和程序
1.调剂原则
(1)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专业在B区的国家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由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该面试小组的认可。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除外),否则无效。
(6)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调剂(具体接收专业以调剂系统发布为准)。调剂考生须达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条件须符合我校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其他专项计划的考生不能调剂我校。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学院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2.调剂程序
(1)招生学院需在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下称调剂系统)和本学院网站上公布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调剂办法,发布调剂名额和调剂要求等。
(2)复试录取专业与第一志愿不一致的、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都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所有调剂申请必须在调剂系统完成,未通过该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无效。
(3)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填报我校调剂志愿24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如需提前解锁志愿,请手写书面申请,提交纸质文档或拍照给学院。
(4)学院查看调剂考生信息,下载学籍学历审核数据,根据考生基本条件及调剂原则,逐一审核,并通过调剂系统通知已审核合格调剂考生参加复试,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
(5)复试结束后,招生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置待录取标志,考生需在调剂系统中确认。系统录取专业需与公示专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