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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医科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一、调剂
(一)变更报考院系所或专业即为调剂。调剂名额严格按照学校审定核准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确定。
(二)调剂政策
1.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自治区相关规定进行调剂。
2.调剂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学校各专业基本报考条件(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目录)。
3.单科成绩、总分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二类地区考生的要求。
4.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申请调入专业代码前两位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一致)。
5.初试统考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相同或相近。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同一科目。
6.各专业调剂优先选择全日制统招本科生(非成人学历形式)且具有学士学位者,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毕业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若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位证书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7.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五年制医学学位考生。医学学位考生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基础医学各专业在调剂时应选择五年制医学学位本科生。
8.每位调剂考生同一批次调剂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视为无效报名。
9.申请调剂考生不接受复试通知或接受复试通知后放弃复试者,我校将不再接受该生后续所有调剂申请。
(三)调剂考生志愿确定
1.对申请调剂至“000不区分院系所”各专业且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专业的各研究方向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按比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2.对申请调剂至其他院系所且符合上述政策的考生,在申请调剂的专业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排序,按比例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
二、录取原则
(一)录取“000不区分院系所”的考生时,以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各研究方向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名为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取其他院系所的考生时,各院系所按同一专业同一批次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排名为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以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以专业课成绩排序。
(二)录取人数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分单位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每组导师原则上最多只能招收2名研究生。各单位要保证每组导师均能招收1名研究生。
(四)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150分者。
3.在复试过程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弄虚作假、考试违纪、作弊、替考。
4.经资格复查后不符合拟录取专业对考生的前置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