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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岛大学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我校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
(3)调入专业应与本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未考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的考生不能调入设有国家统一命题科目的专业。
(5)全国统一命题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顺向调剂,不可逆向调剂。如英语一的专业可向英语二的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
(6)考生若满足报考条件一致、统考科目一致等条件,学术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相近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考生亦可调剂到相近学术学位。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7)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1006中西医结合),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的学科门类复试成绩基本要求。
(8)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含工作年限)、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相关专业。
(9)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申请调剂到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临床医师资格证报考条件并同时符合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
(11)“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部分专业尚有缺额计划,具体信息可查看调剂专业备注项。
(12)考生若调入非全日制专业,必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条件。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录取类别码须为12)。如调剂考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须主动向我校提出申请修改为“定向”,并送交《关于修改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申请》。
(13)调剂办法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