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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原工学院考研调剂要求已经公布,复试调剂工作通常由各学院实施,具体复试调剂细则需要以各学院公布为准。
调剂工作
严格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 、《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 等文件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要求。
接受调剂生参加复试时,各招生单位结合本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择优确定复试生名单的具体办法。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生,在申请调剂到我校同一专业时,按初试成绩确定复试生名单。
各招生单位及时统计、报送、发布调剂计划的变化情况,精准发布调剂要求,及时解答考生咨询。
我校相关专业对调剂考生的要求如下:
1 、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考生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大类调剂。
6、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的专业,未考英语的考生严禁调剂至初试科目设置英语的专业。对调剂考生初试中数学、英语科目的其他要求详询研究生处。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9、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相关要求执行。
10、调剂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