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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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招生计划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春季)学院招生省份招生类别专业名称计划数学制学费招生校区就读年限备注初等教育学院福建普通高中类小学教育5036000永春校区第一…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招生计划

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春季)

学院 招生省份 招生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制 学费 招生校区 就读年限 备注
初等教育学院 福建 普通高中类 小学教育 50 3 6000 永春校区 第一年就读永春校区 师范生,需符合师范生录取要求,具体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福建 普通高中类 特殊教育 50 3 6000 永春校区 第一年就读永春校区 师范生,需符合师范生录取要求,具体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福建 体育类 体育教育 50 3 6000 永春校区 前两年就读永春校区 师范生,需符合师范生录取要求,具体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学前教育学院 福建 普通高中类 学前教育 200 3 6000 永春校区 第一年就读永春校区 师范生,需符合师范生录取要求,具体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福建 教育类 学前教育 250 3 6000 永春校区 第一年就读永春校区 师范生,需符合师范生录取要求,具体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福建 教育类 早期教育 50 3 6000 东海校区 师范生,需符合师范生录取要求,具体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福建 教育类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150 3 6000 东海校区
外语旅游学院 福建 教育类 学前教育 100 3 6000 永春校区 加修英语,第一年就读永春校区 师范生,需符合师范生录取要求,具体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福建 商贸管理类 休闲服务与管理 15 3 6000 东海校区
福建 餐饮类 休闲服务与管理 10 3 6000 东海校区
福建 旅游服务类 休闲服务与管理 20 3 6000 东海校区
福建 形象设计类 休闲服务与管理 5 3 6000 东海校区
福建 商贸管理类 导游 10 3 6000 永春校区 第一年就读永春校区
福建 餐饮类 导游 5 3 6000 永春校区 第一年就读永春校区
福建 旅游服务类 导游 15 3 6000 永春校区 第一年就读永春校区
福建 教育类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10 3 6000 东海校区
福建 旅游服务类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40 3 6000 东海校区
福建 农林类 茶艺与茶文化 15 3 6000 东海校区
福建 商贸管理类 茶艺与茶文化 10 3 6000 东海校区
福建 旅游服务类 茶艺与茶文化 25 3 6000 东海校区
福建 医药卫生类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5 3 6000 东海校区
福建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5 3 6000 东海校区
福建 体育类 休闲体育 50 3 6000 永春校区 第一年就读永春校区
艺术学院 福建 美术与设计类 文化创意与策划 40 3 7200 东海校区
福建 教育类 学前教育 150 3 6000 永春校区 加修艺术,第一年就读永春校区 师范生,需符合师范生录取要求,具体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福建 教育类 音乐教育 40 3 7200 东海校区 师范生,需符合师范生录取要求,具体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福建 美术与设计类 美术教育 40 3 7200 东海校区 师范生,需符合师范生录取要求,具体详见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

2.2023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实行各类别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3.2023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4.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按照相同录取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5.所有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6.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除本章程的规定外,均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

7.由于福建省内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证,体检根据《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通知执行,因此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对照上述体检要求填报志愿。其中因身体原因不适合今后从事教师职业要求的考生不宜填报师范类专业。

8.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福建省高招办网站和我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