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
2023沧州师范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已经公布,以下是相关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规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二)考生体检执行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统一体检标准。
(三)我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同意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四)我校认可并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各类考生投档规则及相关政策,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生源范围内进行录取。
(五)专业志愿间不设立分数级差。
(六)学校不做预留计划。
(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录取规则
1.河北省
(1)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和器乐)、舞蹈类等使用河北省相应的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书法学等专业使用相应的校际联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招生计划不区分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统一编制。
(2)美术类、音乐类(含声乐和器乐)、舞蹈类、书法学: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3+(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7,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3)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0.7+(专业成绩÷专业满分)×750×0.3,结果四舍五入保留3位小数。
(4)我校执行河北省艺术类相应专业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2.河北省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我校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校际联考)成绩,并认可各省投档规则,在投档生源范围内开展录取工作。对进档考生遵循“志愿清优先”原则,依据各省投档规则计算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当遇到多名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考文化总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两门成绩之和、语文数学两门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示:高招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在学校官网对录取结果进行公布并接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