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单招方案

  • 2022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单招方案已关闭评论
  • A+
所属分类:文学
摘要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2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单招简章,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2022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22年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做好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经研究特制定2022年单独招生考…

2022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单招方案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22年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突出高职教育特色,做好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经研究特制定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招生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以单独招生考试为契机,探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录取模式,实现校企深度合作,提高就业质量,更好地为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服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整体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招生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坚持科学选才、体现特色原则;坚持自主、自律原则;坚持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规范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和操作程序。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由校长、校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招生、教学管理的副校长和负责纪检监察的书记担任副组长。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单独招生考试办法、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确定招生计划,凡属招生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下设单独招生考试办公室

学校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命题考务组、招生录取组、纪检监察组、财务收费组、新闻宣传组、技术保障组、对外联络组、考场布置组、疫情防控组、秩序维护组。

1、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内容的命题、制卷、审核和保管;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考分评定等单独招生考试的考务工作。

2、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编制招生章程、拟订招生宣传计划;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准考证发放;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寄发录取通知书工作。

3、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财务组(责任部门:财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财务相关工作。

5、技术保障组(责任部门:网络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网络技术保障、考试用电脑与设备配备、所有监控设备的安置和维护工作;考试后监控视频拷贝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宣传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工作。

7、对外联络组(责任部门:校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接待各级巡视员到校检查与指导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8、考场布置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以教务处为牵头单位,负责单独招生考试考场的设置;招生办公室负责将考生提前加入考场群,准时进入考场。

9、疫情防控组(责任部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招生考试考试期间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0、秩序维护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学工处)

主要职责:以安全保卫处为牵头单位,负责考场秩序维护,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入考区;学工处负责考试期间避免在校学生进入考区的管理工作。

三、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程序

(一)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参加2022年吉林省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2、报考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3、要求报考考生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身心健康(无传染及免疫性疾病等)。

(二)填报志愿时间、方式

1、填报志愿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

2、报考方式:网上报考。已在高考报名中填报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类型的考生,考生登陆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dfzyxy.net/进行志愿填报。每名考生应认真阅读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实施方案,并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单独招生考试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每名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报六个专业志愿和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考生查询线上考场(获取电子准考证)

网上填报志愿成功的考生,通过长春东方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志愿填报系统获取电子准考证,考生须持电子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模拟测试及正式考试。

四、考试及选拔

(一)考试内容

2022年吉林省单独招生考试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各为150分,总分450分。职业技能测试科目根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确定,满分为300分。

1、文化基础水平测试

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由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

2、 职业技能测试

2022年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职业技能测试采取线上面试方式,满分300分。

(二)面试考试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内容
5月23日 9:00-17:00 职业技能测试

五、命题、考试与分数评定

在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我校将组成专家组参与组织此次面试命题。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他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命题需要密封保管到学校试题保密室。

(二)考试。按照《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的要求,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试相关工作人员签署考试廉洁自律协议。

(三)分数评定。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制定评分标准,确保信息公开与考试成绩及时公示,确保考试评分工作公平、公正、透明。评分人员不得将考试相关文件带出工作场所,评分情况不得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分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一”原则录取,即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以“专业一”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志愿、分数均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考生的语文、职业技能测试、外语、数学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二)录取名单于5月25日在学校官方网站(http://www.dfzyxy.net/)公布,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上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三)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允许参加吉林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5月22日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网址http://www.dfzyxy.net
5月23日 职业技能测试
5月24日 分数上传
5月25日 公布职业技能测试分数公布第一批次录取结果
5月26日 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录取遗留问题公布剩余计划
5月27日 征集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网址http://www.dfzyxy.net
5月28日 征集志愿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5月29日 征集志愿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公布征集志愿考生录取名单

七、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在高校招生中实施“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保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完成。对单独招生考试中违纪的工作人员,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36号令)处理,结果报吉林省教育厅。

(三)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规考生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33号令)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