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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上海现代化工职业学院专科自主招生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专业 |
招生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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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高中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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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一体化技术 |
4 |
30 |
1 |
1 |
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
2 |
1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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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化工技术 |
4 |
30 |
1 |
1 |
分析检验技术 |
3 |
1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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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智能制造技术 |
3 |
1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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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管理 |
3 |
1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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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救援技术 |
8 |
2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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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互联网应用 |
3 |
14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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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业均为一般专业。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消防救援技术专业女生不宜报考,其他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消防救援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在本校进行面试、体测,具体见学校官网招生专栏信息。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高分子材料智造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专业色弱色盲不宜。 |
录取规则
(一)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共计70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100分,“不合格”计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包含三个模块:模块一:文化基础(150分);模块二:职业与心智(90分);模块三:专业通识基础(60分)。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模块一(文化基础)、模块二(职业与心智)、模块三(专业通识基础)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个模块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3)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处理,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或者不能调剂录取的,不予录取;
(4)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和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模块一(文化基础)、模块二(职业与心智)、模块三(专业通识基础)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个模块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二)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籍所在学校组织的补考(补考成绩提供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之前)“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籍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职业技能测试分别是: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依据考生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数学、英语、语文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等级性考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3)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录取,对服从专业调剂的作调剂处理,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或者不能调剂录取的,不予录取;
(4)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语文、数学、英语3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等级性考试成绩(按A=100分、B=80分、C=70分、D=60分、E=40分、无成绩=0分的标准进行折算)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和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照数学、英语、语文顺序依次逐项比较单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公共基础课等级性考试成绩的高低进行择优录取;
(5)凡有缺考者一律不予录取。
(三)对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统一入学测试,满分150分,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生活英语、科学常识4个方面的内容。
2、职业技能测试为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包含法律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信息科技6个方面的内容。
3、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依据考生的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
(2)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顺序的高低进行比较,择优录取;
(3)征求志愿录取时,依据考生的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相加总分,按分数优先原则和各专业剩余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考生同分,则按统一入学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顺序的高低进行比较,择优录取;
(4)凡有缺考科目者,一律不予以录取。
(四)对符合本校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采用面试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办法进行综合录取
1、填报本校的考生,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免笔试:
(1)世界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优胜奖(含)以上获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相关单位);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国家教育部等);
(3)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获奖者(上海市教委等);
(4)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级工及以上证书,或“1+X”职业等级认定中级及以上证书;
(5)行业资格中级以上证书获得者;
(6)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
(7)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国家奖学金(教育部);
(8)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上海市一、二等奖学金(上海市教委);
(9)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语、数、英三门学科等级性考试成绩1A2B(含)以上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12日-3月13日在网上提交免笔试申请材料(详见学校官网招生专栏公布的相关通告),过时不予受理。我校将对考生提交的免笔试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3、免笔试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面试成绩占80%(满分8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成绩占20%(满分2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全国大赛获奖者得20分、市级获奖者得15分、区及行业获奖者得8分、校级获奖者得4分(分值不累加,按最高分值计入)。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提供的为准。
4、对取得有效面试成绩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但各专业录取人数最多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小数按去尾原则取整),未被录取者可参加后续的笔试。
(五)对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的考生予以保送入学
1、填报本校的考生,若具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 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规定的保送资格,可于2023年3月13日向我校提出保送申请(申请拟保送录取的专业须与考生参加世界技能大赛并获奖的项目对口,具体可致电021-31153529详询),过时不予受理。
2、我校将对申请保送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通过审核的考生,我校将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保送生名单,经学校官网招生专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