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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石家庄铁道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总成绩计算和录取办法
1.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系数(满分为500分专业取5,满分为300分专业取3)×70%+复试成绩×30%。复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以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为准。
2.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面试低于6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由复试小组在复试成绩汇总表空白处写明意见说明,并单独报研招办。
3. 各专业按总成绩排名(若按方向招生以方向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初试总分(含加分)、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4. 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5.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以本办法为准,各专业按专项计划单独排名录取。
6. 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调剂条件、替考、违纪作弊或接受他人或机构任何方式助考以及体检、思想政治道德审查不合格等现象,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7. 新生入学后将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和体检等环节,发现复试环节存在作弊、原件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等处理。
8. 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要求“在职定向就业”)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9. 报考“国际产学研用专项计划”的考生,总成绩需排在招生专业普通计划范围内,再按照所选导师面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第一志愿未满足计划时将在调剂志愿考生中选拔。
二、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1. 在本专业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若有违反将给予严肃处理。
2. 考生必须遵守复试考试纪律和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由他人替考,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入学考试身份真实且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如有违反,我校将在任一环节取消考生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等资格,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