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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渤海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复试分数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后按照综合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最后一名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仍并列时,取国家统考课总成绩高者,国家统考课总成绩仍并列时,取英语成绩高者。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500)÷5×70%+复试总分(满分100)×30%。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14+复试成绩×0.3;
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分(满分300)÷3×70%+复试总分(满分100)×30%。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0.2333+复试成绩×0.3。
二、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贯彻“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各院系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交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任何一门同等学力加试课程的成绩低于60 分的,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或思想政治道德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取。
4.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排序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一志愿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首先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计划录取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录取。复试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参加录取排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