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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四川轻化工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综合成绩
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录取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录取综合成绩= (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非专项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测试成绩40分,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成绩50分,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分。会计硕士的专业知识测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和会计综合两门科目,其成绩为各20分。
复试成绩低于60分(含各单项成绩低于该项满分的60%),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现场笔试、线上口答或线上开卷。考试时间每门为30-120分钟(现场120分钟、线上30-60 分钟)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其中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录取相关规定
(一)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政治素质及思想品德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无论综合成绩如何,一律不予录取。根据实际情况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可作微调。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不予录取。
拟录取考生若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取资格,依序递补排名在后的合格考生。
若有追加计划或考生因特殊原因自愿放弃复试录取资格,可由各学院根据录取规则递补录取。递补拟录取时,已被他校拟录取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向下依序递补。
(二)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时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志愿考生分别单列排序,并按录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复试成绩高者优先;复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成绩高者优先。
(三)在录取过程中应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工作实绩及科研及创作能力。
(四)研究生部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与招生计划核定无误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然后在学校研究生部网页及教育部研究生招生网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公示10天)。
(五)研究生部将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已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上传教育部远程录检,同时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签章后,再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点击链接查看2023年各学院复试工作安排:https://yjs.suse.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8151831273419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