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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一、录取原则
1.总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总成绩(百分制换算)和复试成绩各占总成绩 50%的权重,总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其中,主科、学科基础、专业技能、综合素质考察的及格分数为 80 分;外语听力(口语)的及格分数为 60 分;同等学力加试、跨专业加试的及格分数为 60 分,不计入复试成绩。单科分数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办法
依据招生计划预分名额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各院系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名额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调剂。
3.说明
(1)录取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参加复试时应认真核实本人的学习方式和录取类别。一旦录取数据上报,相关数据不予调整。
(2)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每位导师每年限招硕士研究生 4 名(不含外国留学生),若考生报考导师名下有超过 4 名(不含)考生进入拟录取名单,考生原则上须在同一研究方向导师目录中另选导师,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二、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音乐学系(中国音乐理论研究院)、作曲系、艺术管理系各研究方向及教育学院音乐教育学、音乐教育管理研究方向
复试成绩=主科×60%+综合素质考察×30% +外语听力(口语)×10%,复试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指挥系、声乐歌剧系(中国声乐艺术研究院)、国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各研究方向及教育学院学科教学(音乐)研究方向
复试成绩=专业技能×60%+综合素质考察×30% +外语听力(口语)×10%,复试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教育学院声乐教育研究、钢琴教育研究方向
复试成绩=专业技能×60%+学科基础×30% +外语听力(口语)×10%,复试成绩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