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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所占比例如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不同,以各学院/专业实际公布的比例为准。
点击链接查询华东政法大学各学院、中心复试实施细则:https://gs.ecupl.edu.cn/2023/0324/c13332a197122/page.htm
一、录取原则
(一)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不合格者(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90分或外语测试低于50分),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五)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成绩满分200分,按初始成绩总分和复试成绩总分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100分、外语50分、思想政治50分,复试不合格(即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考核低于60分、外语和思想政治低于25分),不予录取。
(六)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单科成绩中有一门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据初试成绩总分的高低,若初试成绩总分也相同,则依据专业基础课成绩的高低,确定是否录取。
(八)各学院按照录取标准确定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
(九)非全日制研究生被录取前,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均不转入学校。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在读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2023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归入当年的录取名额。除支教团外,不再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二、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各学院的要求提交材料。考生需通过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非应届生)。
(3)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应届生)。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提供相应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应届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预计2023年9月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本科生上传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如盖章的成绩单、届时能够毕业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其他补充材料
可以包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其他语种带相应的语言能力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请考生依据各学院要求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