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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弱势的人
越不能得罪
孔老夫子说过:“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近则不逊远则怨。”仔细观察一下社会百态,确实是这个道理。女子和小人为啥难养?因为这两种人社会地位比较低,所以只有通过“作”的方式来寻找存在感。
丈夫出轨,一边埋怨丈夫一边不肯离婚的女人,网上一抓一大把。“我为这个家庭付出这么多?你为什么还对我这样?”拜托,别纠结这个问题了,经济、精神都独立的女性,早就把这种老公踹了。
当然,这也不是单个女性的错,整个社会资源对男性的倾斜也在一定程度下加剧了这种情况。而风评本来就差的所谓“小人”,看似不在乎尊严,其实自尊心异常脆弱,但凡你一句话不顺他意,他就要加倍报复你。
近几年才流行起来的“医闹”这个词儿,说的也是弱势群体。把病人的死亡单方面归结于医院与医生的错,然后再消费自己的“可怜、痛苦”,这种行为真的值得同情吗?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当你有了更多东西的时候,你顾及的东西也越多;而对于已经处于社会底层的人,他们还有什么可以失去?
对于弱势群体,不要同情,要尊重。
前段时候有篇文《低智商的善良》,在微信上传播很广,作者是知乎用户@凡尔礼,里面提到随意表达同情心,也是一种不恰当的“善良”。
原文如下:
对穷人、残疾人表示出强烈的同情,其实会让他们内心很不舒服。
王小波在《我看老三届》一文里,提到自己有一个先天残疾但很自强的老师。文中王小波提出了一个观点: 对残疾人的最大尊重,就是不把他当残疾人。
法国电影《触不可及》里,瘫痪在床的白人富翁菲利普炒掉了多位“同情他”的看护,唯独留下了做事毫不细心的黑人德希斯,因为德希斯常常忘记他是个残疾人。
再举例说一个故事:一个老人想给自己的独生女找个良婿。两位年龄、家境相当的年轻人前来提亲,一个是曾经帮助过老人的人,一个是老人曾经帮助过的人。你猜最后老人选择了哪一个?
帮助老人的那个?错!大错特错!
第一个年轻人曾经在河里把老人救上岸,老人一看到他,就想起了自己当时窘迫的样子。而第二个年轻人,在穷困潦倒的时候,老人曾以金钱施与他,后来年轻人用这钱做生意,过上了不错的生活,十分感激老人。老人看到他,也会觉得自己异常高尚,自然就选择了后者。
所以,对待能力不如你的人,帮助他,反而有可能招人嫉恨。“你这么强,帮我是应该的啊!”“你这么有钱,借我几万块怎么了?”
最好的办法,是不把他当弱势群体看待,既不能过分热情,也不能过于冷漠。不要给他特权,也不能不把他当回事儿。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哪里强了,充其量只是运气好而已。”“我哪里有钱啊,不过是表面光鲜罢了。”
标签:弱势得罪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