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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高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和招生与就业处、宣传部、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三条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基本信息
第四条学校名称: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4113012785
第六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学制:三年
第九条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院概况
第十条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美丽的渤海之滨——河北省唐山市,是河北省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认定的“国家优质专科高职院校”,2019年入选河北省“双高”建设行列。2022年口腔医学专业群被确认为河北省省域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园林技术、会计、护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等4个专业被教育部认定为“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2024年开设招生专业38个,形成了以医养健康为重点,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商科多元协同发展的专业布局。
学院现有南湖、新华道、韩城三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700余亩,在校生1.3万余人,设有医学系、口腔系、护理系、财经系、管理系、信息系、机电系、农林系等8个教学系和基础教学部、基础医学部等7个教学部(院)。学院连续三年毕业生毕业去向落实率达97%以上。
第五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事业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六章报考与录取
第十二条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对于加分、降分投档的考生,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政策规定。
3、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即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考生专业志愿,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调到计划未录满的其他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志愿填报方式以“专业(类)+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进档考生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比对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5、学院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和投档比例要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顺序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其它志愿(征集志愿)的考生。
6、不限外语语种,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7、各专业不限男女生录取比例。
第十四条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七章 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第十五条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一)体检要求
1、录取考生体检要求要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2、医药卫生大类相关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能准确识别红、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
(二)专业相关说明
老年保健与管理(首佳订单班)为校企合作订单班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考生。具体事宜请详询专业所在系。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学费资助
第十六条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住宿费:南湖校区800元/年,新华道校区、韩城校区500元/年,住宿费按学年缴纳。
第十八条学生资助政策
在校生享受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的资助;资助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学生“三免一助”政策,即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和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就读中外合作办学、产教深度融合校企合作等高收费专业的原建档立卡(已脱贫享受政策)新生不再享受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政策。
第九章 附则
第十九条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南湖校区 (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新华道校区(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120号)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韩城校区 (唐山市路北区韩城)
邮 编:063300
咨询电话:(0315)2368555、2368333
学院网址:www.tsvtc.edu.cn
QQ群:48556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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