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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大学生必备网为大家整理的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情况,包含国家资助和校内资助等,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以学校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1、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设置情况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资助人数或比例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奖励8000元根据下达名额评审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奖励5000元根据下达名额评审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2500元根据下达名额评审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无限制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向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绿色通道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交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无限制校内资助校内奖金、奖学金学校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在校生总人数4‰技能赛奖金2000-150000元以实际参赛获奖人数为准体育竞赛奖金100-8000元以实际参赛获奖人数为准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每月约150-360元;约70个岗位公益活动资助50-80元/生无限制社会实践经费资助不需要在外住宿50元/人;在外住宿120元/人;外省180元/人根据下达名额评审社会资助武汉市求职补贴1400元/人无限制校企合作订单班奖学金富顶奖学金600-1000元每年9人
2、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困难生资助办法
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
学校始建于1959年,时名长江工程大学;1974年11月,学校从武汉市搬迁到湖北赤壁市(原蒲圻市),并将原长江工程大学更名为长江水利水电学校;1982年3月,成立了长江职工大学,与长江水利水电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两校一体”的组织体制;2000年8月,长江职工大学(长江水利水电学校)继续由长江水利委员会管理,教育教学业务归口教育行政部门管理;2003年5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将长江职工大学(长江水利水电学校)改制更名为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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