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滁州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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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滁州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滁州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二、办学层次:本科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琅琊校区)。

2024年滁州学院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滁州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滁州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会峰校区);

安徽省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琅琊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3.各专业体检要求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4.考生进档后,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依次按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有空缺计划的专业,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的只能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5.艺体类专业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计算方法、同分排序规则及录取规则等按照各生源省份(自治区、直辖市)艺体类专业有关规定执行。

6.英语、英语(师范)、商务英语专业仅限于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报考其他专业没有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学校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7.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录取,不再单独认定其他加分规定。

8.新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统一组织实施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要求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我校与泰国易三仓大学合作培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学生。

(一)学制及证书

学制4年,实行“3+1”培养模式,学生第一学年、第二学年和第三学年在我校学习,第四学年(满足泰国易三仓大学入学专业成绩和英语水平的要求)赴泰国易三仓大学学习,符合双方学位授予条件的,可获得我校和易三仓大学双学位,且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未能赴泰国易三仓大学学习的学生按规定修满相应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可获得我校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收费标准

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按照皖发改价费函〔2021〕221号文件执行,每学年学费收取1.8万元人民币。

国外学习期间费用: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按照泰国易三仓大学当年针对国际学生所设的标准收取(根据2024年标准,该项费用约为6.5万元人民币),生活费自理。

(三)相关要求

1.外语要求:本专业学生入学后外语教学、泰方来校授课及赴泰学习期间均为英语授课,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以免影响大学阶段课程学习。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七、颁发证书

学校名称为滁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须知

(一)奖助政策: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形成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助学金为主导,以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辅助,以社会捐助为补充的多渠道、全方位奖助工作格局,通过“奖、贷、勤、补、助、免”等多种方式资助学生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二)本章程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相冲突,以生源省份的规定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十、联系方式

校园网主页:http://www.chzu.edu.cn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咨询热线:0550-3518833、3510048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热线:0550-3510898

招生办邮箱:3526449547@qq.com

十一、本章程由滁州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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