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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24年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含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名称: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院国际代码:12482
第三条 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公办)
第四条 学院地址:
克拉玛依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独山子校区(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10号)
第五条 招生层次及学制:普通专科(高职),三年。
第六条 学院概况
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底蕴深厚,以工科为主,以石油石化为特色的综合性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伴随新中国石油工业发展应运而生,前身是创建于1956年的乌鲁木齐石油学校。建校68年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忘服务国家能源战略的初心,以促进高质量就业为导向,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秉承“厚德、崇能、唯实、求新”的校训和“敬业、爱生、重能、善教”的教风,已培养6万余名扎根边疆、服务新疆地方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新疆石油石化工业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批优质高职院校,是教育部首批“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全国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自治区依法治校示范校、新疆石油石化职教园区理事长单位、新疆工业企业职教联盟副理事长单位、国家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基地、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入选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园区;曾获得“全国德育科研名校”和自治区首批“绿色大学”的称号,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
学院现有克拉玛依、独山子2个校区,占地面积3924亩,建筑面积55.93万平方米。其中,克拉玛依校区占地面积2890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独山子校区占地面积1034亩,建筑面积13.9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0.76亿元,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资产1.32亿元,图书馆现有藏书56.85万册,电子类图书120万种。
现有教职工584人,其中,专任教师486人,教授11人、副教授114人,博士研究生6人、硕士研究生298人。拥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1个、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优秀教学团队3个、自治区“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培育团队”1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自治区级高水平教学创新团队4个,获得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1人、全国石油和化工教育教学名师1人、天山英才计划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3人、自治区教学能手3人、自治区思政课骨干教师1人,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工作室3个,“双师型”教师102人。
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开设41个高职专业、14个五年制专业和10个中职专业,与2所高校合作开办4个高本衔接本科层次人才试点专业,构建了石油工程技术、石油化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化工装备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和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等7大专业群,有序推进建设“中-高-本”贯通培养的现代职教体系。
第七条 招生专业一览表
序号分院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学费(元/年)1石油工程分院420403钻井技术3兼招42002420404油气智能开采技术3兼招42003420402油气地质勘探技术3兼招42004420401油气储运技术3兼招42005440603城市燃气工程技术3兼招42006420206地球物理勘探技术3兼招42007420406石油工程技术3兼招42008石油化学工程分院420405油田化学应用技术3兼招42009470204石油化工技术3兼招420010470208分析检验技术3兼招420011420801环境监测技术3兼招420012470201应用化工技术3兼招420013430304氢能技术应用3兼招420014电子与电气工程分院430108供用电技术3理科420015460307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3理科420016460306电气自动化技术3理科420017510102物联网应用技术3理科420018430301光伏工程技术3理科420019机械工程分院460104机械制造及自动化3兼招420020460202机电设备技术3兼招420021470210化工装备技术3兼招420022430201热能动力工程技术3兼招420023460110智能焊接技术3兼招420024460201智能制造装备技术3兼招420025信息工程分院510203软件技术3理科420026510201计算机应用技术3兼招420027510202计算机网络技术3兼招420028510204数字媒体技术3兼招420029510206云计算技术应用3兼招420030510205大数据技术3理科420031经济管理分院540101旅游管理3兼招380032540106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3兼招380033530302大数据与会计3兼招380034540113休闲服务与管理3兼招380035交通工程分院50021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3兼招420036460701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3兼招420037460703汽车电子技术3兼招420038460702新能源汽车技术3兼招4200
第八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有序进行招生工作,其工作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商讨招生的重大事宜等。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录取体制,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学院设立由院领导、纪检、财务等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公布的专业及计划数。
第十一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本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为大学英语。
第十四条单独招生的录取按照《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执行。
第十五条学院招收“三校生”,需统一参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三校生升高职”考试。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进档考生,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同分(即:考生投档成绩总分)排序规则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的同分投档排序规则一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规定同分(即:考生投档成绩总分)投档排序规则时,则按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1)普通类、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单科成绩排序为:
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三校生”考生优先依次按照数学、语文、政治理论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考生填报的所有志愿都无法录取,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到未录满的专业;如果不服从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职本衔接应用型本科(“3+2”模式)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八条报考学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学院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新生或家长需在学院开学15天内,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和由应征地武装部盖章的《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到学生所在二级分院报到注册,学院统一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手续。
第二十条按教育部规定,录取的新生需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发放的《入学指南》要求按时来校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书面向学院请假,请假须经学院批准,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时,学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将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单招和直升专除外)、高中毕业证(或中职毕业证)等与本人实际情况进行对照,初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若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新生入校后,我院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内容包含人像信息、学生基本信息、加分资格、心理健康、录取手续、程序、录取资格等。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应当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学院的收费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高职学费: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3800元/生·年。克拉玛依校区住宿费:800元/生·年(六人间)、1000元/生·年(四人间),独山子校区住宿费:800元/生·年(六人间)、800元/生·年(四人间)。
第二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
奖学金:“高校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学院奖学金”分四等(1500元/年、750元/年、350元/年、250元/年);“企业奖学金”以及其它单项奖学金。
助学金:“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三等(4400元/年、3300元/年、2200元/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分三等(3000元/年、2000元/年、1000元/年)。
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各类勤工助学岗位;对无力支付在校期间伙食费或学费的特困生,视实际情况给予特困生伙食补助或特困生学费补助;学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办理学生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打开“绿色通道”,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四条 学历证书颁发: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五条克拉玛依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安定路355号
邮 编:834000
学院官网:https://www.kzjsxy.edu.cn/
招生网址:https://zsjy.kzjsxy.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990-6609801、6620737、6234377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990-66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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