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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四川科技职业学院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普高类
在川招生专业及计划-中职类
录取规则:
(一)划线
我院结合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划定录取控制线,根据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原始总分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二)录取
按照考生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以及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校不得录取。
专业报考人数与专业计划数之间不平衡时,学校单招考试委员将研究决定是否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三)免试
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3年3月25日前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四川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免试的考生应正常参加报考院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四)公示
拟录取考生将于2023年3月31日-4月4日在我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则在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按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补充录取。
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考生家长身份证复印件及双方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于4月4日前到我校招办现场办理放弃录取手续。
考生被我院正式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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