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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新疆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计划,主要包含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人数等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有变动或异议,请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计划数
其中:南疆单列计划
小计
普通类
单列类(选考外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小计
普普通类
单列(选考外语)
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
570202
应用英语
3
兼
20
5
15
3
3
53070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
兼
20
5
13
2
590101
社会工作
3
兼
30
10
20
5
2
3
540101
旅游管理
3
兼
10
3
7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兼
20
6
14
540105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3
兼
10
3
5
2
520804
心理咨询
3
兼
30
20
1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理
35
15
15
5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理
30
15
10
5
4
2
2
560213
融媒体技术与运营
3
兼
15
5
8
2
3
1
2
录取规则
依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的录取规则对报考本校的考生进行择优录取。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1、录取分数及排序规则
文化素质科目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总分为600分,我校录取考生分数不得低于180分。不限制考生单科分数。
分数排序规则。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考生单科成绩排列顺序为:
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
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可兼报普通类招生计划;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考生只能填报相应的计划类型院校。
2、公示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在录取结束后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录取考生名单上传“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
3、考生需于4月22日10时至24日18时,再次登录新疆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xjzk.gov.cn)“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点击“录取信息确认”按钮,选择是否同意录取。未选择同意,视为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考生录取信息确认后的名单为招生院校最终录取名单。
4、相关事项
2023年高职单招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我校确认拟录取考生各项信息无误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普通高考。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统一参加普通高考体检,凡不符合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单独招生考生不得申请转学、调整专业,学籍注册及毕业证发放按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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